【为赵荏《一叶集》作跋】
人在少年时都会有些浪漫主义的情怀,什么有意义的事都不想做。我跟赵荏的相熟恰在这段像是做梦的日子里。那个时候我们住同一个寝室,熄灯后她缠着我讨论狮城舌战决赛的辩题,正方人性本善,反方人性本恶。我坐在床上,她就在床下抬头望着我,一句接一句,有时自问自答得起劲。我想,这个小姑娘精力真旺盛。然而我们并没有讨论出什么结果,因为我们的观点是一样的,无论谁扮演正方,最后都是心悦诚服地缴械。后来卧谈会的话题就天南海北地跑了开去,为了防止被宿管阿姨扣分,我们还用书和木板挡住了门上的那块磨砂玻璃,那个时候才会感慨,“书到用时方恨少”。
这是本诗集,诗啊,好像没有什么实用意义。但我们不是一直在做这样的无用功吗。记得小学五年级,有个老师在上课时突然冒出了一句:“人的一生,就是制造垃圾的过程。”他跟小学生谈这个,当然是没人懂的了,大家都把它当成是一句笑话。我记了许多年,终于在高中的时候,稍微领悟了。生活如此困顿,我们无能为力。
所以诗就是让人暂时逃离生活的港湾吧。在诗里只要用心,不要用脑。
不知道别人是不是一样,反正对我来说,诗是一种可望不可及的文体,大概是要靠缘分,才能从冥冥中接来这样的文字。宋朝的文人彭渊材自言平生所恨有五:一恨鲥鱼多骨,二恨金橘太酸,三恨莼菜性冷,四恨海棠无香,五恨曾子固不能诗。作诗是需要仙骨的,曾子固没有,所以只能写散文。我也自认不能。
这本集子里录了我的三首诗,我顶着笔名,披着一层皮,斗胆尝试我“不能”的诗。把它们暴露在众人的目光下,不用真名也在某种程度上减轻了对于抛弃自己作品的罪恶感。其实作这三首所谓“诗”的时候,我并没有特定的“要写首诗”的想法,落了笔才发现,原来在写诗。赵荏最喜欢的那首《酒》,实际上是我在诗经课上一觉醒来,发觉阳光很好,却照不进教室,老师在讲台上吟诵千年前的情歌,整个人就呆住了,泫然欲泣,掏出手机,转眼写完,长吁一口。我是个很会玩暗恋的人,能憋很久很久,终于在那个下午爆发在诗里。文字成了感情的载体,甚至不需要太过计较用词。用散文这样的体裁写作,写到一些过于浓烈直白的感情的时候,会让人有些开不了口,但诗不会,诗本身就是为抒情而生。
诗,是最贴近心灵的一种表达方式了吧。那是诗人的喃喃自语,若你能懂,多幸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