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初到义都·提要
“为了公子的安危,本姑娘自愿放弃授受之道,与公子同居一屋……公子还有什么要说的么?”
“咦,为什么?这可是本姑娘靠自己本事赚来的钱呐。” 唐姑娘下意识地捂住了钱袋。
——
“是是是,林公子你说的太对了,咱们是不是可以去买东西了呢?”
“呃,走吧。”
兑换完了零钱,林公子把一部分银叶子转交给唐沐沐。
“都给本姑娘么?”
“当时说好的,等到了义都,就付一部分报酬。”
“算你还有点良心。”
“不要一次性全花完呀!”林仲璃好言相劝。
“知道了,真啰嗦。咱们去买点什么吧……”唐沐沐拿着几片银叶子放在手心把玩,这一举动吸引了无数目光。
“笨蛋,连三岁孩童都知道,财不外露呀!”林仲璃看不下去,忍不住再度出言提醒。
“我知道了,真烦人!”唐沐沐噘嘴嘟囔,虽然嘴上硬气,可还是磨磨蹭蹭地把钱收入腰间的布袋。
“下面该去给你租一匹马了。”
“租马?”闻言,唐姑娘的兴致又恢复了。
“是啊,要不然徒步行走,走上一年也到不了东都的。”林公子瞥了眼她腰间摇摇欲坠的钱袋,那种随手塞进去的袋子可是小偷们最喜闻乐见的,加上刚刚她近乎炫耀金钱的举动无疑刺激了四周蠢蠢欲动的歹人。
“要不,银叶子还是还给本公子吧,我帮你保管。”林仲璃犹豫了下,下定了决心。
“咦,为什么?这可是本姑娘靠自己本事赚来的钱呐。”唐姑娘下意识地捂住了钱袋。
“算了……”
看来不给她一个教训,她是不会明白这世道险恶的,林公子坏坏地想。
采买东西是一门大学问,很多知名商人都是从采购学徒开始一步步成长起来的。在集市上看一看,问一问,有时候可以嗅到深层的市场变化信息。不过这次林仲璃并非要贸易采购,也不想过度关注市场动向,他仅仅是为同行的旅伴租一匹不会拖累进度的马儿。
马市在集市的角落,形形色色的马车与马匹排在路边,离得老远就能嗅到让人心情不悦的刺鼻气味。
唐沐沐捏着鼻子和林公子一道走进马市,这里面人员更加密集,伴随着吵闹声和马儿嘶鸣,让人心烦。
“你到底要去哪里给本姑娘买马呀。”见林公子没有停下脚步的意思,唐姑娘皱眉。
“是租马不是买马。”林公子纠正她的口误。
“直接买下来不好么?”
“唐姑娘真是财大气粗呀,这一匹马的价格,恐怕比唐姑娘的身价还要高……”
唐沐沐扫了眼某些马匹的卖身牌,哼了一声,不再言语。
“价格还只是一方面,来这边。”林公子拽着唐姑娘的衣角挤过人群,然后让她走在自己面前。
“一般进行买卖的都是生马,说白了就是简单驯服的野马,买来是不好直接驱用的;而租来的马都是经过专门训练过的老马,生马的经验不如老马。一旦遇到紧急情况,老马的反应比生马要可靠很多。”说话间,两人又穿过一个路口。
“而且马匹是有最佳寿命期限的,买一匹马不如租一匹马合算。有些马行是跨地域的,只要在不同城镇找到相同的马行,就可以还马了。咱们要北上,自然要选一家北境背景的马行,到时候还马也方便。”林公子详细解释了租马的原由。
“喏,那边就是一家著名的北境马行。”他给唐姑娘指明了高悬的马行旗帜。
小伙计见有生意上门,连忙出面招呼。
“这位公子是要租马么?”
其实林公子还有一条理由没说,租马对于马行的利润是大于买马的,因此皆大欢喜的生意,马行自然乐得去做。
“是的,我要为同行的旅伴选一匹马。请告诉我,哪些是适合载物长途旅行的短毛马?”尽管林仲璃有一些识马常识,但对于选马,自然还是马行的伙计更为专业。
“那边的枣花,大白,灰鼻,都是上等的尼锡短毛马,您看那丰满的肌肉,结实的骨架,无论是拉车载货,还是骑马远行,都极为适合!”伙计显然是受过专门训练,说话一套又一套。
在伙计的指引下,唐沐沐和林仲璃来到马栏前。
“本姑娘不喜欢看上去又矮又笨的短腿马,咱要想那边的长腿高马!”顺着她指着的方向看去,伙计苦苦笑着解释:“夫人,那是城防军的战马,您看它腿长,适合冲锋打仗。短距离冲刺还可以,如果是长途跋涉,不出七日,它就会变成累赘的。”
“哼。”建议被无情否决,唐沐沐不吱声了。
“这匹马看着不错。”林公子推荐了一匹马。
“您是行家,这匹是北境那边刚刚送过来的马儿,才六岁,您看这牙口,血统纯正不说,还是知名驯马师训练出来的……”注意到唐沐沐一副心不在焉的模样,林仲璃也只好让伙计打住。
“要不……你自己选一匹吧。”林公子的耐心实在是被磨没了。
“本姑娘觉得那匹马不错。”她眯着眼指向不远的一处马栏,那里单独供养的一匹通体洁白的马儿,腹部有几片云朵模样的色斑。
“那匹呀,也是不错的选择,很适合夫人的气质。”伙计带二人来到近前,那马儿和唐沐沐四目相对,似乎有天生的默契。
“要不,就他呗。”她似乎非常满意。
“一共是三十一片银叶子。”算账时,林公子被价格吓到了。
“不,不是吧,为什么这么贵呢?”
伙计为难道:“白色的马匹本来就要贵一些,而且保养的很好……上家主人……”
见那家伙支支吾吾,顾左右而言他,林公子知道自己被摆了一道,瞥了眼正与马儿交流感情的唐沐沐,心里一横。
“那个,唐护卫!本公子认为,这匹马的租金,你要出一半!”
“诶,为什么呀?”
“这匹白马开价三十片呢,如果是那枣花色的,只需要十七片银叶子就可以了!”
“那又怎样,本姑娘喜欢!”
“既然如此,本公子也只能从你的报酬里面扣除了!”林仲璃叹了口气,反正横竖都是要从自己的钱袋里面拿,刚要付款,忽然想起拿巴家的手令还在自己身上。
“慢!”
“怎么了公子?”
林仲璃掏出玉佩:“本公子与拿巴商会有一些交情,这玉佩是否可以……”
那伙计心领神会:“您稍等我去请示一下。”林仲璃注意到,那马行伙计看到这玉佩后,说话间神色恭敬了许多。
“呵呵,又可以节约一笔费用了。”
“真是抠门的商人呐!”
“喂。”听见嘲讽的笑声,林仲璃反驳道:“如果不懂得节约,那便不是合格的商人了。”
不大一会,那伙计走出来,态度毕恭毕敬:“公子,我们掌柜的说了,持有这手令的人,就是我们兰骅马行的朋友,您只需要一次付清二十五片银叶子,半年以内在南疆和北境任何一家兰骅马行分号还马即可。”
“真是太感谢你们家掌柜的了。”
林仲璃一手接过契约书,另一手递上三片铜叶子作为感谢费。伙计喜笑颜开,二个人都获得了实质的好处,堪称双赢的典范。
“最主要的事情办妥了!”林公子松了口气。
“那下一件事,是不是咱们可以去吃饭了?”眼看太阳快要下山了。
“不是说好晚上回去一起吃的么。”
“可是本姑娘饿了!那边的点心看起来好好吃啊。”唐沐沐嗅到了街边小吃摊的香息,不由分说拽着林公子的衣角拉他走过去。
“刚出锅的米糖酥嘞!酥脆可口~”
这里的小吃摊还真是挺精致,米粒粘成的小糕点,过糖油炸过后变得金黄酥脆,在上面撒上粘成粉末的黑芝麻,闻起来油香四散,看起来色泽诱人,如果在吃上一口,简直是再幸福不过了。看着那盖子掀开,一股香味扑面而至,她的口水都要流下来了。
“林公子,想要这个嘛!”省略主语外加撒娇的语气让她的杀伤力倍增。
“唐姑娘不是有钱么,想吃自己买嘛。”林仲璃拼命忍住,不为所动。
“对哦。”唐沐沐忽然想起自己是有钱的。
低头伸手……嗯?腰间的钱袋去哪里了?扯开斗篷,腰间除了青玉剑之外空空如也。
“啊!”她几乎要尖叫出来。
“本姑娘的钱袋不见了!”
林公子见状露出一副“我就知道”般的邪笑,刚要开口嘲讽,没成想唐沐沐脸上惊慌失措的表情忽然消失,取而代之的是无尽的狡黠。
“林公子不就是想看小女子无助失措的样子嘛,本姑娘当然要满足公子的癖好啦。”闻言,林仲璃脸上的笑容猛然间僵住,大脑嗡的一下,变得空白一片。
只见她动作优雅地从背后拿出钱袋:“区区毛贼,还想打本姑娘的念头,哼!”林公子相信,这时自己脸上的表情,定是精彩至极。
作为“感谢”,林公子也吃到了她送来的点心,但其中的滋味就不得而知了。
回去路上,林仲璃一直在沉默。这个唐沐沐绝对绝对不能小看,自己已经吃过好几次亏了。
见他垂头丧气,唐沐沐呵呵一笑,完全猜到了他的想法:“这有啥?本姑娘见过的笨蛋公子多了,林公子在里面还算聪明的呢。”
真不知道是该说谢谢还是勃然大怒,想了半天,林仲璃最后沉默了。
返回拿巴府上,仆人已经收拾好一间位置极佳的房间与二人使用。
“夫人,热水已经烧好了。”
“嗯!”
唐沐沐心情大好,哼着林公子未曾听过的小曲出了门。直到现在,他还没从刚刚的打击中完全恢复。进了房间,这时发现屋里只有一张床铺。
“不行不行不行,这床怎么睡呢?”两个人在野外凑活是没有办法,但到了城镇,同住一屋檐下已经是极限,再这样下去……他转念一想:如果这想法让唐沐沐知道了,恐怕不会认为这是自己的“绅士”之举,反而有可能像是自己在示弱,定会取笑自己。
不对,怎么能这样想呢?
不知不觉,从遇见唐沐沐的这一周多时间,自己的思维方式已经被颠覆了好几遍,现在所做的一切仿佛就为了不受到嘲讽……
林公子沉思了好一会,也没有更为妥当的结论,只好叹了口气,将包囊里面的物品整齐码好。桌子上已经备好了相关的账目资料,还有一封书信放在表面。
“咦?是父亲寄来的家书?”他拿起那蜡封的信件,的确是父亲早些时候寄出的家书,写的也是寄送至拿巴府,并且信的外表有飞使运输的折痕和污渍。
“久等了。”
回头,发现唐沐沐收拾妥当出现在屋门,她刚刚应该是去沐浴了,空气中弥漫着蒸汽的味道。林公子的目光并未在她无瑕似鹅卵般的面容停留多久,转而看向她腰间的宝剑。
“诶,那把剑为什么还要带在身上?”
“真是愚蠢的问题呐。”唐沐沐叉腰皱眉。
“宝剑之于剑士,自然与生命同等重要,不光要吃饭睡觉时带上,连沐浴都要贴身放置呢,笨蛋。”
“好吧,本公子是笨蛋……”林仲璃举手投降。
“不过,唐姑娘若是换个说法,本公子会非常感激的。”
“什么说法?难道是为了公子的安危?”
林仲璃听来不禁讶然:“看来唐姑娘果真为本公子的安危呀,真是感动呢……”
“呸呸,还为本姑娘自己的安危呢!”不知是刚沐浴过后还是气急,唐沐沐脸色通红,扭脸不再去看那笨蛋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