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译自村上春树的问答栏目(http://www.welluneednt.com)
本篇原文:http://www.welluneednt.com/entry/2015/04/14/113300
读者问:
我是高中一年级学生,喜欢摔角比赛喜欢得不得了。看着在摔角台上奋战的选手们我心里就激情燃烧起来 。「燃烧的斗魂」也会传染给观众啊。
虽然也想把爱好作为自己的工作,但是我知道自己当不了摔角选手。就算去锻炼也长不出肌肉,再吃也胖不了。看上去肤色也太白,一点也没有强壮的感觉。
我也想过给摔角团队发简历,成为他们的员工,但是他们会录用女性的机会很小,希望很渺茫。
一想到将来的事情我就难受。
喜欢的事情就不能当做工作吗?(あまりん、女性、16岁、高中生)
村上答:
如果真的想做和摔角有关的工作,那就不要发简历,直接去登门拼命拜托对方说「拜托了。请雇佣我吧。我什么都肯做。也不要太多工资。我会拼命干活的」就好了。至少要那么尝试才行。怎么能说「录用的机会很小希望很渺茫」这样的泄气话呢。要有燃烧的斗魂哦。
村上春树敬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