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都说:好的童年治愈一生,不好的童年一生治愈。”
96年出生的女孩洛洛在杭州工作三年,由于长期疑遭受家里的索取,心理压力很大。2019年十月,在钱塘江遇到涨潮意外去世。事后公司对家属补偿了6万元,但三天后其父母突然索赔41万,原因是要给弟弟买房子?
最终的处理结果是,此前公司给洛洛买了保险,意外去世后公司把保险公司赔.付的钱全额给了家属。调解过程中,洛洛父母一度失控,“如果你的女儿死了,就值六万块钱是不是?
可楷哥的看法则是,
如果我是这个调解员,我可能根本就不会来调解这个事。
1. 我们先来看看员工离世,在什么情况下公司需要做出赔偿?
需要赔偿的关键在于,员工的死亡能否被认定为工伤。工伤的认定有两大核心因素:是否处于上班时间和是否与执行工作任务有关。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从视频中,我们无法得到适用于本条例的情况,所以公司如果一分钱不赔也是合理合法的。
但从中国人自古以来的情感而言,任何一家有道义感的公司都不会对自己员工的离世没有表示,本事件中出于人道主义公司已经补偿(注意不是赔偿)了6万,楷哥认为该做法算得上是仁至义尽。
2. 父母向成年子女索取回报的行为理所当然吗?
“身体发肤,受之父母”。
的确,父母给了我们生命,也给了我们体验生活的机会,父母给我们的付出是一辈子都回报不完的。
但还有种比这种爱更高贵的东西,那就是对生命本身的尊重。
视频中女孩爸爸:“是的,我从小就教她独立。什么事情都是她自己做的,我们关系相处的很好。”但主持人问及父母双方女儿工作是什么?在哪里?父母均不清楚,但对女儿每个月一万元左右的收入了如指掌。
孩子也是一个独立的个体,有着受尊重的需要,也有自己的喜怒哀乐,你对她不好时,她也会不管不顾,做出非理性行为。
好的父母,很少跟孩子谈回报,最后得到的回报却是最多的;差的父母,总是把回报挂在嘴边,最后搞得家庭氛围紧张,众叛亲离。
希望躲在父母背后的这个弟弟,你如果真有骨气就别让父母问公司要后续的40万给你买房。
如果不是生活所迫,谁愿将自己弄得一身才华。
可能逝者本人,并不愿意看到自己不在了,还会掀起一场风波。
我又想起鲁迅说的话:
我翻开历史一查,这历史没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页上都写着“仁义道德”几个字,我横竖睡不着,仔细看了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来,满本上都写着两个字“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