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些日子在微博上看到一些韩迷粉丝,自愿结队进京为偶像吸粉尘的帖子,招来骂声一片。看时有些唏嘘,想来自己打有崇拜意识起,大概也有十多年了,陆陆续续的也追过不少偶像,所涉及的领域行业也极为宽广。小学五年级的时候,喜欢郭敬明,《1995~2005夏至未至》读了30多遍,摘抄了厚厚的一本子,随便提出一个情节都能大段大段的背下,一本精装书也被我翻阅的破破烂烂。那时的世界观很单纯,认为世界非黑即白,那时韩寒还是个小愤青,总是炮击郭敬明,看罢『上海绝恋』也没觉得这是对很带感的cp,反而很长一段时间对还未成为“国民岳父”的韩少十分抵触。
上初中时,喜欢刘亦菲。日常积攒下的零花钱全部买了她的贴纸,出的第一张专辑【泡芙女孩】,当天就买了正版专辑。那时日常零花钱不过5块,一张专辑64,叫我痛并快乐着好久。2005年看了她演的赵灵儿,为了更理解剧情,走上了仙剑系列单机游戏的不归路。每周上机课余下的十几分钟,老师会开网,全部的时间和精力也都献给了刘亦菲的最新资讯。这样一喜欢就是四年。
这期间,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和pc智能的传播,一波叫草根的明星,起于始末,却通过自身的努力,和外在的机遇,成为了天空中一颗耀眼的明星。小学时丁磊的一首《丁香花》成了所有人都会唱的口水歌,当时的班花站在台上唱了一曲马郁的《下辈子如果我还记得你》引得台下一帮乳臭未干的小男生,尖叫连连,那是2004年,每一首网络歌曲还习惯编出一个凄美的爱情故事。十年后的我,在图书馆里发现了一本杨臣刚写的《就像老鼠爱大米》,一时怔忪,原来时光带着我的回忆,已经悄无声息的跨过十年。
而今,日韩欧美文化渗透的无孔不入,更多女孩子嘴里叫着的不是“哥哥”而是“偶吧”。当年青涩的小正太贾斯汀·比伯,稚气腼腆的笑颜还没褪去,娱乐版的头条上却分明刊登着“比伯吸毒酒驾被逮捕拘留”。他被释放那天,很多歌迷却接他,年龄层普遍年幼,面对路人的嗤之以鼻,他们不屑的高叫着“我就是喜欢他,他变成什么样子我都喜欢”。那样肆无忌惮的高调炫耀自己的忠心,即使错误也让人无法驳斥。因为那是每个人都会经历的,张扬的,明媚的,毫无顾忌又小心翼翼的青春。时光会教会未来的他的一切,而我们只需要,等待那天的到来。
而我的那天,已经到来。曾经无比喜欢的郭敬明,变成了一枚证明青春的符号,再也不会提起仰角45度的明媚忧伤。那个被奉为女神,恨不得每日顶礼膜拜,希望变得和她一样岁月静好的刘亦菲,对现在的我而言,也只剩下厚厚一摞不知道如何处理的贴纸。那些在过往岁月中,刻骨铭心的,能为之以命相搏的感情,被时光的流水稀释变淡,直到无色无味。那些爱过的、恨过的人们,也不过是岁月的桥段,都成了路人。
但,我还是会喜欢。会喜欢一张怦然心动的脸,会喜欢一段触动心弦的小诗,会为感人的电影潸然泪下,会为一本好书口碑宣传。但我不会再那么卑微的喜欢,喜欢到可以抛却自己,喜欢到可以舍弃一切。
2013年岁尾,去听宋冬野的演唱会,他在台上抱着吉他,说我要把这首歌献给我最喜欢的民谣音乐人——万晓利。他说自己努力了这么多年,终于成为万总的首席粉丝,能够为他弹琴,谱曲很开心。
我想这大概便是我向往的真正的喜欢,不再是过嘴不过心,浮于表面的“爱你”,而是借助对偶像的喜欢,促进自身的努力。精神上的收获要远大于暂时的喜悦。真爱粉,脑残粉统统随你,但愿你学会爱人与自爱,谦卑却不卑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