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即新一年的第一天或若干天,为世界多数国家通行的节日。世界各国,特别是古代都有不同的日期,现代世界多数国家为公元制纪年的1月1日。在中国古代,也称元旦,现代将;元旦称为公历新年,将春节称为农历新年。当日,人们会以各种不同的方式庆祝新年的到来。
春节,大家一定无比激动,一家人一起吃团圆饭,张贴对联,收压岁钱…当然,还少不了燃放为春节添增气氛的烟花爆竹
中国民间有“开门爆竹”一说。即在新的一年到来之际,家家户户开门的第一件事就是燃放爆竹,以哔哔叭叭的爆竹声除旧迎新。
然而,烟花爆竹虽美,能增加节日气氛,却加剧空气和噪声污染。
资料显示,燃放一个小烟花,pm2.5浓度瞬间飙升5-7倍,10吨烟花爆竹等于300公斤灰霾!烟花爆竹在燃放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二氧化硫、氢氧化物、一氧化碳、烟尘及碳颗粒和多种致癌有机物,排放20多种重金属元素,导致大气颗粒物浓度大幅度上升,可引发哮喘、呼吸困难、心脑血管疾病。
燃放烟花爆竹还不安全。下面这则案例就是因燃放烟花爆竹引起的。
发生在我们身边的案例
2016年8月,陈某、姚某等五人一同到傅某、张某经营的烟花爆竹专卖店购买爆竹。傅某、张某将没有任何产地、合格等标识的爆竹出售给陈某等人。当天下午5点多钟,陈某与其他四人拿出从傅某、张某处购买的爆竹点燃时,爆竹尚未扔出去就爆炸了,将陈某的手、脸等多处炸伤,伤势严重,造成陈某左手毁损,食、中指缺损,第1、2、3掌骨骨折,关节韧带断裂,拇指长、短屈指肌腱断裂。陈某受伤后被送往南昌市第六人民医院住院治疗,陈某在该院住院53天,共计损失39万余元。法院审理认为陈某明知是三无产品而购买属于违法行为,且使用危险方法(直接一手持爆竹,一手使用打火机)点燃爆竹,陈某本人自身的行为存在重大过错。最终判决傅某、张某赔偿30%,其他四人共同赔偿10%,陈某自行承担60%的民事责任。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
打赢蓝天保卫战
政府提倡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中国人的年味在于团圆、平安
倡导大家使用电子爆竹
选择文明、低碳、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
过个和谐平安的绿色春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