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NBA总决赛的第一天。
还是骑士与勇士之间的对决。
我算不上那种好几年的忠实球迷。
之前只是对詹姆斯稍微有那么一点印象,那时候他还在热火队,我只知道他当时特别厉害,也就没什么印象了。
然而,就是在今年的寒假,无意中又看到了体育频道的转播,还是詹姆斯,只不过换到了骑士队。
还是那么地厉害。
感觉冥冥之中就是有那么一种缘分,几年前不经意的关注,也会在多年后再次唤醒。
然后,就一发不可收拾了。
本来一天到晚和其他女生一样,关注的都是娱乐界的各种明星八卦,微博的热搜榜。
然后突然开始每天百度NBA,了解詹姆斯之前的许多经历。
还看了去年骑勇大战的总决赛回放。
那种气氛,是之前从没有感受到过的,一种很震撼,很疯狂的感觉。
然后我知道詹姆斯为他的家乡克利夫兰带来了52年的第一座NBA总冠军奖杯。
我知道很多人不喜欢他,但我不知道为什么就喜欢上了他,可能是他身上的那种意志力吧。
从贫民窟出来,到如今NBA第一人,智商,情商,人品都特别好。而且,除了天赋,他还有坚持不懈的努力。
在他身上,我看到了希望。
Nothing is impossible.
我忘不了去年他在总决赛G7跪地掩面痛哭,然后大喊:
Cleveland, this is for you!
即使今天输了,我也想说:
加油吧,骑士。
加油吧,詹姆斯!
你们不是一个人在战斗。有千千万万的球迷在支持你们!
最后附一张图:
King James
知道有许多人不是詹姆斯与骑士的球迷,但我只是表达一下自己的观点,不喜勿喷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