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哥其实是个女孩。
她是我大学室友,那时候我是宿舍的大姐,她排行老三。刚开始其他几个女孩还叫她三姐,后来不知道怎么的就变成三哥了。
刚上大一的她其实就是个典型的乖乖女,从小好好学习天天向上。爸爸是一名警察,家教很严,三哥从小被管教的很懂事,一直是左邻右舍老师同学眼里的好孩子。那时候的三哥,穿衣打扮很学生气,扎马尾,穿粉色条纹T恤,白色裤子。
三哥热心肠,很喜欢助人为乐,说话做事也是简单利落又爽快。大二时三哥接触了Jazz 和hiphop,报了个舞蹈班跳起了舞。从此以后,乖乖女的反骨硬朗了起来,穿衣风格大变,以前那些阿依莲的裙子全都收了起来,常常穿着黑色短外套,哈伦裤,走路脚下生风,高高的马尾摇曳生姿。
三哥身体协调性好,学舞很快,一个月就可以跟着团队去演出。那时候三哥长直发,侧偏分,一侧编发直至耳后,一边披散着。在舞台上的三哥绝对霸气性感,露脐短T,黑色皮短裤,踩着LadyGaga Bad Romance的节奏划着S形,她帅气的抬腿,转身,回眸,微笑,眉眼一抛,迷得一众男生尖叫不止。浓妆之下,灯光打在她编发的侧脸,冷艳骄傲。
舞蹈对三哥的影响很大,好像激发了她身体里压抑了很多年的叛逆。舞台给了她一个释放体内洪荒之力的机会,尽情展现她的自信美丽和性感,由外而内的影响,终于有一天,再由内而外地散发出来,这就叫气质。
就是这样的三哥遇到了她的初恋。
当酷酷的三哥站在工大虹门之下,看着那个她喜欢了六年的男生缓缓走来时,她以为,爱情终于以她最完美最浪漫的样子出现在她眼前。
他们曾在高中偷偷在一起过,后来被家长和老师再三阻挠而悄悄分手。只不过,他们谁也没说出分手二字,也从此再没有留下什么”如果考上大学就在一起”的承诺,只是各自默默好好学习,没有什么接触,好像什么都没有发生。
男生考上了军校,沉默多年之后再回来找她,三哥觉得幸福要降临了。但是,他并没有表态,匆匆一见又各奔天涯。三哥送走他,肿着眼睛回来,趴在床上哭了一天。第二天,三哥依旧该干嘛干嘛,发誓从此不为他难过。她做到了。
三哥大四时,也曾短暂地谈过一段恋爱。
这个男生是三哥的阿姨介绍的,据说是人品好,长相佳,工作也不错。三哥讨厌别人介绍,实在推脱不了阿姨殷切的好意,只得不情不愿地去冷眼旁观。初见面,三哥对那个男生并无好感。好在男生聪明,再三来学校找她,侃侃而谈的样子也引起了三哥的注意,幽默好玩,挺对三哥的口味。后来,二人无话不谈,相见甚欢。
毕业的时候,全班女生聚餐吃烧烤,唱着歌溜达在雨山湖公园。这个男生当时也在场,他们二人被一班的女生团团围住,大家欢呼庆祝他们毕业还在一起的幸福,也有人起哄让他们各种亲密。在六月的夜色里,在公园彩色灯顶的见证下,他们曾那么幸福。
毕业后不久,三哥说他们已经分手了。她说男生是个妈宝,事事听妈妈的话,不会护着她,加上工作不在一个城市,矛盾累积,免不了分手的命运。
现在的三哥除了上班就是健身,健身房里的她一字马,腹肌轮,杠铃片,动感单车,倒立,皆不在话下。出一身汗然后晒朋友圈,马甲线已成,肌肉线条完美。
三哥依然是那个酷酷的女孩。
这个世界上的女孩子有很多种,有的淡雅,有的浓烈,有的娇媚,有的酷帅,如三哥。酷帅的女孩很有个性,既有女孩子的温柔美丽,又集聚帅气男生的爽直义气。
她可以妩媚性感,也可以清新雅致。只有遇到对的人,他才有幸看到她的全部美丽。而这个人,即使来得晚,但是早晚会出现,他一旦出现,便不会从她的世界里退场,一定会深情注视她,告诉她,遇见她三生有幸,从此不离不弃,海角天涯,不负韶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