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步:与下属建立“心理契约”
“心理契约”这个概念有丹尼斯.卢梭的管理教授提出,指的是雇主和雇员之间未成文的相互期待和预期。建立了心理契约,领导为下属提供资源及工资,同时提出要求,下属努力工作作为回报。要建立有效的“心理契约”,需要让以下三点保持畅通。
1.了解下属需求和目标是什么。
所谓“知己知彼,百战不殆”,所以必须要知道下属的背景资料,如家庭情况,婚姻状况,个人喜好。不同阶段的员工需求均不同,有孩子的员工,多数想着有时间多陪陪孩子,能不出差就不出差;对于刚毕业的年轻人,怎想着提供荣誉感。了解员工的职业发展目标,只有员工知道自己想要什么,将他个人目标和公司目标结合起来,才能让下属充满斗志的干下去。第三个就“情感需求是什么”,如未婚的女孩,肯定想着把自己嫁出去,有时间多参加相亲活动是重点。
这可以通过日常工作中和下属的谈话中了解他们的需求,也可以观察他和其他同事沟通,了解清楚下属的需求和目标,在工作过程中,才知道下属关注什么、目标是在哪里。
2.让下属看见公司能给他带来什么
除了工资以外,必须让员工知道领导和公司还能为他提供什么资源。这一点非常重要。如果说工资是“面包”,那么还需要帮助员工描绘蓝图,让他看到公司的优势和前景,激发员工的积极性。作为直线领导,一定让员工知道,什么事情应该找领导解决,什么事情必须自己想办法解决
对于员工个人的成长,公司能提供什么样的晋升机会和技能培训。
3. 让下属清楚你对他的期望是什么
让员工知道他岗位职责和价值,告诉他你对他的要求及标准是什么?让下属清楚岗位的价值,下属在工作的过程中就会有一个准绳,知道应该把工作做到什么程度就是优秀的。
在安排下属工作时,让他了解目标的意义。而不是只让他埋头苦干,让他知其然同时知其所以然。这样可以促进下属更好的去完成目标。
以上内容参考汤君健老师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