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段时间,“红旗法案”这个词动不动就进入我们的耳朵,昨天晚上我正在和我儿子通电话,电视机里再次传出了这个词,我儿子在电话那边听到后,马上问我什么是“红旗法案”,我查询了很多资料,有很多版本的解释,但我认为最符合现在人理解力的解释就是“大忽悠”马云在高峰论坛上的解释,以下为马云关于“红旗法案”解释的摘录,仅供参考,不代表任何观点。
19世纪,汽车在英国开始流行。为保护传统马车夫的利益,1865年英国议会通过了一部《机动车法案》,其中规定:每一辆在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必须由3个人驾驶,其中一个必须在车前面50米以外做引导,还要用红旗不断摇动为机动车开道,并且速度不能超过每小时4英里,与步行相差无几,因此也被人嘲笑为《红旗法案》。
而到1896年“红旗法”被废止之前,技术和市场都得不到解放,英国对汽车的研制几乎处于停滞状态,给英国汽车发展史上留下了可悲的一页,也让美国和德国在汽车领域远超这个曾经的工业第一大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