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大咧咧的姑娘,粗心粗神经,从来不知道爱情是什么样,渗透着爱情的生活又是如何运转。直到有一天,遇见了那个他,不,是他在人群中锁定了你。然后,像小说里写的,他约你去图书馆,带你去吃门口的小吃,请你看电影,忍着看以为你会觉得很恐怖的鬼片却发现你一直在专注,想握的手不敢握,想说的话是那么小心翼翼,每天的见面都像是拆快递前的心情。然后渐渐被感动,慢慢的被带向他描述的生活,慢慢的知道了什么是爱情的想念,纠结,痛苦,难过。然后他去实习了,一个月的生活还没有适应过来就回到原点了。…
当你和他在两个不同的地方,是更想念,还是逐渐习以为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