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今最喜欢的书是《平凡的世界》。20岁初读即喜欢,佩服里面孙少平的善良与坚韧,无论是去背石头还是去挖煤矿,这个少年都用尽自己最大的力去做到最好,在我无法想象的苦难生活里从未放弃自我放弃希望。但那时不懂为什么要叫平凡的世界?这哪里平凡,这明明应该叫奋斗的世界。过了十年再读,才明白路遥多厉害啊,的确是“平凡的世界”。以读者的上帝视角来看,无论少平怎样努力,他也依旧只是个煤矿工人。里面的人物,无论是少安创业的起起落落,还是向前对爱情从求而不得到塞翁失马,甚至是郝红梅一念之差偷手帕改变人生,这些都是我们身边不停见到、听到的普通人的故事。甚至真实的世界,比小说更为残酷。直肠子的少平应该会四处碰壁,更不可能被高干的女儿爱上;少安的小砖窑随时可能被银行抽贷走投无路;向前的腿断了也许润叶会离开;红梅南下打工反因能力出众获得新生等等等等。路遥太爱惜笔下的人物,太珍视人世间那些美好的品格,所以给自己的孩子安排了或有残缺,但并不绝望的结局。记得有句话是:真正的勇士是在看清生活后,依旧热爱生活。《平凡的世界》于如今的我来说,正是这样的作用。让我知晓,我们不过是世间的一粒微尘,即使不甘但也只会拥有最平凡的人生,但这人生却是专属我的,无论操蛋的日子怎样蹂躏我,我都依然愿意满怀热情地爱着它。
每日一问训练:最喜欢的书是哪一本?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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