嚼过口香糖的人都知道,刚开始嚼那会,口香糖的味道特别的香甜,让人爱不释口。可是过了不久,你会发现口香糖变味了,变得越来越苦涩了,实在不能再继续往下嚼,就会选择把它吐掉。
有的时候,喜欢一个人也是这样的,从最初的新鲜好奇,慢慢变成后来的无感或者讨厌。
我是一个三心二意的人,想要的东西有太多,喜欢的人也有很多,只要有了“新欢”就会忘记了“旧爱”。
从小到大,我喜欢过的明星也不算少了。有的时候是因为一首歌,有的时候是一部电影,更多的时候也是单纯地因为那个人长得好看。
但每一次持续的时间都不太久,可能一两个月,甚至是一两周的时间,只要有了新的面孔能够让我更加怦然心动,之前那个人可能就会被我从心里最喜欢的那个位置给抹去了。
用一个不太恰当的比喻:
明星曾经于我而言,就是那一粒放在嘴里的口香糖,能给我的唇齿和口腔带来一时半会的满足感,却没有办法真正地甜到我的心坎里去。
直到遇见薛之谦,我才突然发现,原来有的口香糖嚼到了最后,不单只有苦涩的滋味,还有一种历久弥新的芳香静留在口中,它会顺着血管,慢慢流进你身体里的每一个器官,让你每时每刻都能感受得到新鲜的愉悦感。
我这人虽然三心二意,但也有坚定的时刻。听完老薛的音乐,看过他那双会说话的眼睛,我就告诉自己,他就是那个能让我定下心来,好好去追随的一颗遥远的星星。
喜欢上其他很多明星第一瞬间的心情,我都已经忘记得差不多了。但遇到薛之谦时,我那种像中了五百万彩票一样愉悦、激动、以及紧张的心情,一点也没忘。
这种喜欢是带着自私和无私的,听起来很矛盾对吧?可喜欢一个人,不就是一个自我矛盾的过程吗?
我们自私地想把喜欢的人占为己用,容不得别人窥探和侵占。但是,我们又无私地想要那个人越来越好,能被更多的人看见和喜欢。
当你听见有人谈起薛之谦的时候,心里多少会有些觉得自己作为忠实粉丝的地位遭受到了严重的“挑战”。但你又恨不得马上加入到他们的讨论队伍当中一起聊聊薛之谦,要不然也会在心底偷着乐。
单纯的自私和单纯的无私,都不是足够喜欢的表现。只有把两者完美地结合在一起了,你才能更好地去喜欢那个人。进能攻,退能守,在喜欢的界线之内做到游刃有余,不让单纯的喜欢,迷失自我。
我越来越享受一边写文一边嚼口香糖的感觉了,我会把所有的注意力都放在口香糖身上,尽情地翱翔在它带给我的每一个惊喜里面,似乎每嚼一下,就有了写文的灵感。
薛之谦对于我而言,他也逐渐变成了我生活里的灵感。不管是快乐的场景,还是难过开始登场,只要想到他了,我就能把挂在脸上所有的表情,都变成一道七彩斑斓的彩虹,生活也会因此变得多姿多彩。
我没想过自己会爱上口香糖,我也以为自己一辈子不可能追星。后来一想,不过都是我还没遇到自己喜欢的口味的口香糖,不过是还没遇到薛之谦。
我们喜欢过很多人,我们追逐过很多梦,最后都无疾而终了。
其实啊,我们也不必为此而感到难过,因为有一些喜欢,是真的不属于自己的。
那些能让你坚定地去喜欢的人,从来都是不期而遇,水到渠成的。刻意地去喜欢,努力地去迎合,难为的只会是自己。
在《火星情报局》第一季最后一期节目中,薛之谦曾经说过这样一段话:
“我也好想像沈梦辰一样大哭一场,但我做不到了,因为心太老了,我好想有一个女生,能够激起我心中的波澜,让我奋不顾身的”。
在老薛这段话的背后,也许还有另外一种含义,就是那个能让他奋不顾身的女生其实已经出现过了,只是还没来得及好好珍惜就错过了。
但是真正相爱的人,又怎么会轻易就擦肩而过,永远地形同陌路呢?兜兜转转之后,你喜欢的人还会回来,喜欢你的人也一定还会喜欢着你。
就像我们喜欢薛之谦一样,并没有事先的安排,只不过是在对的时间点上,刚好遇到了对的他。
也许很多谦友想都不曾想到,原来自己喜欢薛之谦已经这么久的时间了。换作其他明星的话,可能都已经换了一大圈了。
薛之谦虽然离我们很遥远,但他确确实实感动到我们了,无数次激起我们心中的波澜,也无数次让我们落泪,有过很多奋不顾身的瞬间,也做出过一些很冲动,又或者是很愚蠢的事情。
当我也学会把这份自私的喜欢无私地拿出来分享给大家时,我知道,我是真的彻彻底底地喜欢上了薛之谦。
不管他有多么的遥远,我都希望能用自己步履蹒跚的步伐,永远地追随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