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多次协商与‘’看见云南 九月石屏‘’画展合作实践,石屏县文化和旅游局、石屏龙晖公司与**国际艺术中心在石屏县文旅融合战略思路上达成高度共识。本着相互尊重、合作共赢理念,双方就石屏历史文化资源、自然资源保护与活化利用进行了深入沟通。为在充分保护的前提下更好地发挥文物建筑的公共文化属性及社会价值,石屏县文化和旅游局、石屏龙晖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法》《古城保护条例》《文物建筑开放导则》等法律法规及6相关政策,就石屏古城及异龙湖流域文保单位使用提出以下建议,以期在此基础上双方进行下一步的深入洽谈:
一、石屏古城及异龙湖流域文化遗产留存基本情况
石屏县物质文化遗产丰富,目前有‘’三普‘’登记单位436项,41个传统村落。根据人文及自然资源提出的‘’一湖一城‘’建设理念,已深入人心并取得初步成效,在此理念下推进的泛博物馆群建设,目前已在古城及郑营、符家营及龙港村开展文化艺术类展览布局。
为加快活化利用进度,更好发挥物质文化遗产的文化及社会价值,带动区域文旅融合及良性商业活动。石屏县文化和旅游局、龙晖公司以古城及郑营村的部分文保单位作为投资资源,与**国际艺术中心开展以文化、教育为核心的合作。
二、以泛博物馆群为核心的文化教育体验线路设计
目前,针对文化遗产保护与活化利用问题,部分专家提出了文化线路这种相对较新的遗产保护类型。即通过文化主题把分散的文化遗产资源组合起来。在资源点聚集的片区,可用建立游径的方式来串联资源点,使其成为人们体验文化线路的实体游径。
石屏古城及环异龙湖流域的村落,正是文化资源高度集中的片区,祠堂、寺庙、民居建筑集中分布,非物质文化遗产保存完整,以‘’一湖一城‘’为主线,将自然资源与人文资源串联成一条文化游径,以资源的整合包装来实现文化遗产的合理保护与活化利用。
该文化游径线路以古城为中心,以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活化利用为主线即:南城门·古建筑博物馆——丁兆冠民居(婚庆博物馆)——袁嘉谷纪念馆——州衙·李恒升私宅(典籍馆及国际艺术展览馆)——文庙•玉屏书院(儒家文化体系博物馆)——通明宫·艺术工作室——为民巷25号·龙晖文化创意工坊——朱家花园(古城图书馆•美学儿童哲学教育馆)——义姑祠(八雅学堂)——石屏火车站·近现代交通博物馆——企鹤楼红色革命纪念馆——吕家祿民居(建筑院校学生实习基地与民宿体验馆);
宝秀:张本寨——郑营村——秀山寺,乡村田园风光与文物保护单位融合的乡村游径。陈氏宗祠·乡村新美学课堂——陈氏民居·民国风家居陈列与体验——郑氏宗祠·宗祠文化展——长春阁(道教文化)——秀山寺·佛教文化;
坝心:芦子沟·乡村游径——新街·洄澜叠翠——坝心王嗣东民居·新美学儿童教育馆——龙港村·乡村生活体验
“”一湖一城”文化游径,既是石屏历史文化发展脉络,也是以“共同缔造”为核心的社会治理之路,其间的文化遗存保护与修复、沿线城乡治理的共建与共享,均需纳入统一规划,逐步推进。
经过双方多次沟通及实地考察,认可以上线路设计,该线路设计符合当地历史文化及当代经济社会发展趋势,可操作度高。
三、在地力量开展的摸索与经验累积
基于资源基础及文物建筑活化利用方向,石屏县博物馆提出了泛博物馆群建设理念及五年建设规划,以形成区域特色清晰的文化游径。古城是泛博物馆群建设核心区,也是全县文旅融合的重要建设示范区。
在此理论基础上,县博物馆进行了实践与探索,截至2019年12月,完成了玉屏书院博物馆、文庙儒家经典诵读、南城门古建筑展览馆、袁嘉谷纪念馆、李恒升旧宅国际艺术中心、朱家花园旗袍艺术展、通明宫文苑等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构建实践。以文物保护单位物理空间为平台举办展览、艺术中心、教育培训设等文化游径已初步形成。
四、合作建议
1、合作方式
石屏县文化和旅游局、石屏县龙晖公司:资源投入。整合区域内可活化利用的物质与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作为投资对象。
**艺术中心:资本投资与运营。
石屏县文化和旅游局、石屏县龙晖公司作为文旅融合行政管理部门及县人民政府资产管理运营部门,对全县公产权属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进行监督管理与运营。为推进泛博物馆群建设,以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为契机,推进文旅融合商业模式的建立,石屏文化和旅游局、石屏县龙晖公司计划以监督管理范围内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及四至界限内的土地作为合作对象,与**国际艺术中心合作,进行文化、艺术类项目的合作投资。
2、可活化利用资源
(1)为民巷朱家花园片区:含石屏古城为民巷朱家花园(为民巷16号)及西面靠非遗传承馆的空地、朱家花园北面的鸡鸭仓库,占地面积 平方米;
朱家花园(为民16号)为州级文保单位,活化利用时参照《文物法》、《文物建筑开放导则》,做好文物消防安全及管理协议。
(2)老公安局看守所及四至界限片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3)袁嘉谷纪念馆及袁家后院片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4)郑营村陈氏宗祠、陈氏民居及乡村历史文化,保护与活化利用(传统村落、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5)坝心镇王嗣东民居(传统村落、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6)坝心镇芦子沟村委会孙家边2、3号民居及村落(传统村落、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五、资源的活化利用方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文物建筑开放导则》及相关政策,以上资源的活化利用以文化、艺术中心建设为主,围绕文化交流、展览、教育培训等方向进行投资建设;
活化利用必须保证文物建筑本体安全,做好消防安全及管理;
六、下一步洽谈与合作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