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下书的那一刻,必须承认满满都是被生命力震撼后的热泪盈眶。
我是随着杰克伦敦去目睹了一场传奇,杰克毫不吝啬的用精彩的字句造出了巴克绮丽的一生,而巴克生命中的转折正是从文明社会开始。而我,则已最平静的心态开始了对它一生的观瞻。
生活在米克法官家中的巴克,本是一条流动着被持久驯化后平稳的血液的家犬,而在米克法官去世后,这一切,都宣告了结束。我个人宁可把这看作是它萎靡生活的结束,对,这是一个极好的开始。巴克在杰克的笔中不止是一条狗,它代表着勇士,带有着与生俱来的傲气与尊严。当它明白自己是在被贩卖时,就表现出了它的不甘与倔强,它唤起了它沉睡着的血性,击败了凶残的领头狗斯匹茨,用它的不羁与霸道威胁着奸诈的狗贩子,登上了它想要得到的位置。
巴克的一生,前半部分是以人类社会为背景的,而后半部分的舞台是大自然。更像是从亦步亦趋到傲视一切的蜕变。这一历程中,它所遇到的,见识到的除了自私自利,还有贪得无厌。从它当上领头狗开始,便开始了同周遭一切试图击败它的对手周旋,同类的窥觑与争斗,人类的狡猾与为所欲为,让巴克一次次崛起于绝望之中,用更为凶残的手段让自己稳稳的立于巅峰。与其说巴克的回归是顺其自然,不如说是现实世界把巴克锻造成了一把只属于荒野的锋利的刀刃。
当然,在被它的强劲震撼到的同时,作为读者,也为它的赤诚而感动不已。在它与人类最后有交集的那段时期,有幸遇到了唯一一个懂它的主人——桑顿,他们之间,好似跨越了人与动物之间的主从关系,更像是兄弟情义,惺惺相惜。桑顿用他的知性与善良得到了巴克用生命去捍卫的守护。最让我难以忘记的是桑顿落水的那一情节,生死一线,巴克拼尽全力只为让桑顿活下来,时间摧残着人与狗的意志,更是震撼了每一位旁观者。当巴克奄奄一息躺在篝火旁的时候,桑顿代替了每一个人,为之心疼。
《野性的呼唤》这本书以巴克的第一内心独白为主,讲述了狗眼中的世界,杰克赋予了巴克极致的力量美与野性美。书中有片段这样写到:“它被生命的汹涌,生存的潮汐所左右,每一块肌肉,每一条肌腱,都被那种完美无缺的快乐支配了,”这就是巴克,它拥有最完美的躯体与最神圣的意志。
作品中把所有的野性美都倾注在了尾声,“呼唤之声”作为结局,透析了全文,巴克数次在夜半时听到来自寂寥荒野的唤声,它的血液,它的神经早已蠢蠢欲动。而这道神秘的身影也终于在最后一章现身。在我看来,巴克的荒野兄弟其实就是它自己,一个从未进入过人类社会的它自己。桑顿的惨死,让巴克在嘶吼声中得到了决绝的释放,它用最残暴,最原始,最纯粹的方式向亡魂表达了它内心的悲痛与耿直的忠诚。那一刻,它伫立在深林中,是前所未有的孤独,但也是最坚不可摧的。月色下的群狼成了它的附庸,一声长哞划破了所有的桎梏,向荒野,向自然,骄傲的召告了它蛰伏后强势的回归!
对于还处在文明社会下的巴克,杰克用这样一句独白表达了强烈的不满:“手持棍棒的人就是立法者,就是主宰,你不可反抗他,你必须服从”,这或许才是杰克的真正主题。
在杰克的眼中,世界遵循的是物竞天择,适者生存,强者才有资格活着。而巴克就是代表着竞争中的强者这一卓绝的身份,自私自利的人类也成了小说的反派代表。追溯缘由,纵观全文,其实无处不表达了作者对美国社会的现实本质的无情揭露,他毫不留情的批判了人类中心主意,以及资产阶级的虚伪道德。
小说中,人类自以为可以用刀,枪,棍,棒制服一切想要制服的,但结局中黑尔一家的死亡也是对之最有力的反抗。确实,这个世界,理应有杰克所提到的生命平等,人类并没有什么理所当然的理由去破坏自然界生态的平衡,而且,我觉得,自然的,原野的,野性的力量,是人类根本无法抗衡的。
对于任何生命来说,心脏的跳动足以蕴藏一片沃土,而欲望,就是萌生在这最隐蔽的地方,不论贫瘠还是肥沃,都在等待哪天被原始唤起,这就是一场文明与野性的较量。文明不代表奴役,而且是用棍棒奴役低等的生命。原始中的较量,比如那冠冕堂皇的游戏规则,都不抵“倒下去就是终结”这一残酷而又真实的现实,人类究竟是以什么样的姿态去拎着武器像自然宣战?
荒野中是独属于顽强生命的舞蹈与绝唱,那是一种称之为神奇的风景,属于蛮荒的美。当然,人类并不是要掘弃文明,追求野性,这是属于那些纵横天地之间的生命的。
每个生命个体都有反抗的权利,也有释放能量的权利,不管对象是人,还是动物,在其对人类社会没有恶意,还有希冀的情况下,人类理应给其对等的权利与自由,而不是棍棒下的法则。更何况,是神秘而又神圣的大自然,人类理应尊重那首独属于荒野的,年轻生命力的赞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