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郑义在绘画方面,比北雁还要略逊一筹,后者天生具有几分灵气,前者经过不懈的努力才得来几分匠气。
或许这也是北雁不喜欢郑义的原因之一。
北雁喜欢的人是要有艺术家的气质,新锐一点,时尚一点,前卫一点,甚至张扬一点,怪诞一点,颓废一点更好。
而郑义始终都是干干净净、简简单单、不偏不倚、中规中矩,平凡甚至平庸的。
其实,郑义也有文艺青年的气质,写得一手好文章,在校刊上还发表过诗作。
然而由于他与北雁,彼此之间过于熟悉和了解,已经到了“矫枉过正”的地步,再多再大的闪光点,也被忽略不计了。
这是郑义最大的悲哀,而他更大的悲哀在于,当他献出自己初吻的同时,也得到了北雁的初吻,只不过算不得“真吻”,却是一个“伪吻”,对方没把他当成爱人,而是当成了傀儡。
事情很简单,北雁爱上了一个有才气的高年级学长,准备第二天进行表白,当天晚上要郑义请她喝酒。
喝酒的目的很明显,以来要郑义给她打气,二来也算是提前壮胆,以便“下定决心,不怕牺牲,排除万难,争取爱情”。
两个人都喝得有点飘,但都没醉,只是到达了一种想啥是啥、随心所欲的境界。
北雁要郑义在陪她散散步,两人肩并肩,乘着朦胧的月色,走向了学校操场背后,被大家戏称为“爱巢”的小树林。
行到一棵大树下面,四周荒僻无人,北雁突然发难,侧身一把抱住郑义,二话不说就“啃起了兔脑壳”(接吻的戏虐说法)。
渐渐的,郑义恢复了感觉,感觉就像腾云驾雾,一身轻飘飘软绵绵的,比刚才那顿酒还让人陶醉,索性闭上眼睛,沉醉其中。
而此时,北雁如灵蛇般的舌头,叩开了郑义的双唇,攻陷了郑义的牙关,或进取探索,或缠绵伸缩,温热湿滑,如饴如蜜。
没多久,郑义的感觉起了变化,在口腔深处的后补,生出一阵燥热并四下扩散,主力分为两股,一股上冲大脑,让人晕眩迷糊,一股下沉丹田,令人**焚身。
很快,郑义就进入了一种临界状态,虽然上面开始呼吸困难,下面有点蠢蠢欲动,但是由于双臂被北雁死死的箍住,他只能抬起小臂搂住对方的腰肢,让彼此的身体贴得更紧,除此之外,再无更大的动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