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个性,你终将为此付出沉重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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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兼职的杂志,一位年轻同事,1987年国庆节出生,时时以“85后”自诩,大儿子已到了准备上小学的年纪,小儿子也将在两个月以后降生。这一天,刚刚上班,他却突然在微信上问我:“你说,我该怎么办?我一直感觉我家老大不怎么聪明,这老二要是生出来,以后也这么个智商,我不愁死啦?”
我一向热衷于为别人出谋划策,而在这件事情上,尤其在两个孩子的问题上,我一时没了主意,只好来个声东击西,回复:“少在这儿胡说八道,好好的孩子,怎么让你一说就是不怎么聪明?你可她亲爹,什么叫也这么个智商?你好歹也是硕士研究生吧?怎么可以这样说自家小小儿?”
我生活的这个城市,老户居民对男孩子通常昵称为“小小儿”。
没想到,这老兄倒没悟出我的另一层意思,又道:“好像听你说过,你家孩子上小学之前,就会查着字典看少年版《西游记》了嘛,我家老大,也是快上小学啦,他可认不了一百个字,正因为我体会了研究生考试的残酷,所以我才发愁这孩子嘛,我儿子以后可怎么办?他真的算是一个智商平平的孩子,不,智商偏下。”
看他这么一说,我倒有些后悔了,悔不该在一次聚会吃饭的时候,与他如实说起我家孩子在学校的表现。
因为这位老兄至少从两年前就说自家儿子貌似不大聪明。
为人父母,在对待孩子的问题上,谁不想让孩子更出众一点?尤其我这位老兄,时时处处都想表现一下他从小生活在省城的优越感。譬如,他常说自己没见过乡下的棉花长什么样啦,也不知道蒜苔和大蒜之间是什么关系摔跟头。
我不知道他是真的不知道,还是故意说出来让我这等农村出来的泥腿子自卑。
这人有个特点,常在朋友圈里洒点狗血,晒晒近期行程,秀秀夫妻恩爱之类。今天,面对他在微信中公然说自家儿子貌似“智商偏下”,我倒觉得这位老兄真的怪可怜了。只好安慰一番,说:“孩子是需要父母培养的,虽然我没在孩子身上耗费多少精力,但我的孩子在两岁至四岁期间,我的岳父先生是很下了一番功夫的,要不然,为什么我岳父生病住院啥的,我向来都拿出一副‘不是亲爹胜似亲爹’的劲头来呢?”
没想到,这老兄还有更酷的话在等着我:“我连自己都照顾不好哪!你别不信,直到现在,都是我妈给我洗衣服哪!你说,我哪有精力照顾孩子呀?我的哥,你哪知道,像我们这些从小在大城市长大的80后,哪还会像你一样照顾孩子?”
我的天!我们生活的这城市,也配叫大城市?
在更多的人观念中,我们所在的这个城市,就是一个放大了的县城而已。
我转念一想,这老兄的话还真是令人讨厌了。你胡矫情什么呢?你从小在大城市长大,又能代表你怎样呢?你在大城市长大,但你所生长的家庭,也不过是这省会城市中最最低层的一个,你父亲在酿酒厂当电工,你母亲在针织厂当质检员,你的爷爷是公交车司机,你奶奶是家庭妇女,你姑姑在公交公司幼儿园当保育员,你的姑父也是公交车司机,你岳父是省城下面一个县里的信用社职工,再具体一点是单位里的领导司机,岳母曾是县里百货大楼的营业员,再后来就下岗了……
无语了,我不想再跟这位老兄对话。也幸亏不是面对面地聊天,若是面对面,非打起来不行。这就是微信的好处,你心情不好了,完全可以置之不理。
我想了很多,想到了这位老兄的处境。可以明确的一点是,他对于大儿子的判断是准确的,与别人家的同龄的孩子一比,差距就看出来了,这是任何一个为人父母的都会在意的细节。谁不想自家的孩子更聪明一点呢?或者说,哪一个父母不想让自家的孩子在众人面前表现得更出众一点呢?
这老兄的媳妇,我没见过,但经常听他说起。我们兼职的杂志,严格地说是一个内部刊物,不用坐班的那种。每个月会去开一个会,领导称之为“碰头会”。散会之后,也会以种种借口去饭店吃个饭,由谁埋单也不用我等操心。每次吃饭前后,就是这位老兄显摆他的家庭生活的时段。在这方面,像我这样从农村来省城混生活的,自然心慌气短。
譬如,他说:“烦死啦,我们每个月都有个同学聚会,初中的同班同学关系最铁,从小都是光腚一起长起来的,跟亲兄弟差不多,现在谁家老人生日孩子满月这些事情,我们也都随份子,每个月的同学聚会是轮流坐东,一轮下来,我们需要两年时间呢,大家都有这个经济条件,完全是花自己的钱,根本不涉及腐败呀公款呀什么的。”
每当这种时候,我只是说:“哦。这样啊。”
他说:“我一般都带着媳妇去,他们有的也不带,哦,多数不带,那是因为有些嫂夫人上不得台面儿,有的是言谈不行,有的是早早就发福了,胖得不成样子,他们多数结婚早。”
一谈到这个话题,他还会说:“我是考上了研究生才领的证,当年,我找媳妇,唯一的条件就是形象要好,你看,现在一到同学聚会的时候,这优势就体现出来了嘛。”
我家媳妇从不参与我的那些所谓饭局,自然感觉不到这方面有没有优势。
我心里说:“好吧,算你赢。”
有时候,他还会说:“我们两口子吧,平时也不大做饭,要么在外面买点现成的,要么回我妈家里吃。我父母有领退休金了,我们回去吃几顿饭,也不吃不穷他们。”
抱歉,我每个月还得贴补两家的老人一点点生活费。
说到这一步的时候,他往往也不忘记反问我一句:“哥,你可能不信吧?我长这么大,就没摸过切菜刀,没做过饭,也从来没涮过碗。有时候,接连好几天,我家里连壶开水都不烧……”
他一旦说到这些问题,往往令我忍无可忍。我说:“相比之下,我活得有点儿太累,你看看啊,每天晚上回家, 负责做饭,吃完饭,我负责洗碗,然后,我还负责带孩子下楼散步一小时,然后回家睡觉。而且,我家买了这个房子之后,刷墙和卫生间做防水的活儿,都是我买了工具,买了材料,利用业余时间,一点一点自己干的,我家这两套房子的水暖维修,平时也都是我自己动手,太阳能热水器的各个零部件,差不多都换了一遍了,过了保修期了嘛,厂家的维修人员上门一次,收费八十块,剩下这八十块,给孩子买点好吃的好玩的,不比什么都强?”
我明明是想在话里透露一些呛人的意思,他倒听得十分有耐心,然后,说:“不行,不行,我的哥,你这些活儿,我统统干不了,你看我这身板儿,妥妥的二百一十斤,我身上至少比你多五十斤肉,我干不了家里的力气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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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老兄,身高一米七七,体重二百一十斤,他曾跟我说过:“从上高中起,我有两大爱好,一是喝可乐,二是吃把子肉,一年至少得吃它三五百片儿把子肉。”
把子肉,我们生活的这座城市的特色小吃之一。采用上好猪五花肉烹制,有肥而不腻的特殊口感,与用饴糖酱色上好肉汤慢火烹制的菜品相组合,刚好用来下饭。而一口饭一口肉的搭配,就恰好把米香肉香统统带出来。把子肉多为午餐食用,但作为晚餐也非常适宜。
关于把子肉的来历,相传东汉末年,天下大乱。刘备、关羽、张飞三人,彼此惺惺相惜,决定拜把子。张飞是屠户,主要屠猪。哥几个拜也拜完了,就把猪肉和豆腐,弄在一个锅里煮。后来,隋朝时,由鲁地的一位名厨,将此做法进行了完善,精选带皮猪肉,放入坛子炖,靠秘制酱油调味,炖好的把子肉肥而不腻、瘦而不柴,色泽鲜亮,入口醇香,价格公道,深受老百姓的喜爱。这样的做法,和刘关张结拜兄弟的传奇结合,就成了今天的把子肉。
我倒认为,这老兄的问题,差不多就是出在喝可乐的爱好上。刚到杂志社兼职的时候,我就发现,他没有喝水的习惯,差不多就是每天一瓶可乐。在酒桌上,也从不见他喝茶。我曾对此表示不理解,他说:“从上高中开始就这样,我基本上只喝可乐,准备高考那阵子,一天三五瓶吧,家里又不是没这个条件,对吧?又不是喝不起!”
你奶奶的,我上中学的时候,学校里连热水都不能保证随时供应呢!第一次听他这样说的时候,我还没有意识到喝可乐的坏处,只是觉得一瓶可乐好几块钱,天天如此,确实耗费不少钱。
养成个性,不仅耗钱,有时候还会耗尽一个人的性命。、
后来,我看到一篇文章,说的是画家朱新建。
对于喜欢在微信上看文章的年轻人来说,说朱新建,可能有些陌生,可是 ,要说痴子作家王朔呢,或许就有人略有耳闻。这么说吧,朱新建的儿子朱砂,娶了王朔的女儿王咪,也算是门当户对。
在网上看了朱新建的画,说实在话,我不知道究竟好在哪里,因为我不懂画。倒是他的一生,或者说是他的人生结局,让我心里有些复杂。
朱新建1953年出生于南京,2014年2月10日逝于北京。据说,距他的61岁生日还差十来天。而在2013年9月,其子朱砂的婚礼上,大画家朱新建全程因行动不便一直坐在轮椅上。
还有更让人痛心的是什么呢?我在网上搜了十几篇各路人士写这位天才大画家的文章,有一个细节让我顿足捶胸不解其恨,大致的意思是说,这位老先生自从知道了这世界上有可乐,就再也没有喝过水。而且,诸多文章把朱新建“一辈子喝可乐、爱美女”当作了他的一大特点。我在一位天津画家所写的回忆文章中得到信息,下面是作者署名为李津的原文片段:
我和新建相识在1985年,我刚从拉萨支教回来在南京艺术学院进修。1985年的南艺像个公园,校园里的植物很多,也有野兔、黄鼠狼之类的动物出没。新建当时住在学校后门废弃的传达室里,我们叫它黄瓜园后门的小屋。他把那间小屋改造得很好,有点日式的味道,地上铺着凉席像榻榻米,也可画画也可当床。放衣服的箱子上堆满了书,有一点花草和一些花布,冲淡着小屋的凌乱和简陋。新建盘腿打坐式画画的功夫就是在这间小屋里练的。新建酷爱喝可乐,他的病有可乐的责任。每每想起黄瓜园后门的小屋,总能想起那一地的画、一屋的书和一堆堆可乐瓶子。
不过,代价也很快就显了原形:在不到五十岁时,朱新建的牙齿就掉光了。也就是说,在2000年左右,这位画家先生的牙齿就掉光了,这个时候,他至少已经喝了十五年可乐!
这是我印象深刻的一段话,原文照录在此:
1987年朱新建同边平山一道坐火车去北京,途经德州看见扒鸡,朱说,几年没吃鸡了,边买了一只。朱新建刚咬一口,眼泪就下来了,牙被硌到,断了。这是朱新建掉的第一颗牙。边平山告诉我,自打可口可乐进了中国,朱新建就再没喝过白开水,走进他家,好比进了可乐江宁分部。那鸡,最后是朱新建看着,边平山吃了。
这段文字,我没有查到作者为谁,在此致歉。
也就是说,1987年,大画家朱新建开始掉第一颗牙,这一年他34岁。
朱新建很少刷牙。去法国前他跟边平山去了趟甘肃,吃了回手抓羊肉,又掉几颗。此时他已失去三分之一的牙齿,剩下几颗门牙。
以今天的生活水准来说,一个34岁的男人,竟然开始掉牙,不到五十岁的时候,牙齿已经掉光了,这无论如何都不能说明这是一个健康的人。
更糟糕的事情还在后面:2008年,朱先生55岁时中风,右手不能画画,改用左手。这就是平民百姓所说的脑血栓后遗症。
2013年12月8日,朱新建住进了医院,第二次脑梗。
2014年1月8日,出院回家。
这一番来去,他瘦得脱了相,肌肉萎缩了,大小便都由陈衍擦抹伺候。而且,眼前的亲人和朋友们渐渐模糊起来。胎毫笔这一放下,再没提起。
文章写到这里,我感觉有必要打住了。论绘画方面的艺术成就,朱新建先生当属大师,把他与我那位小同事相提并论,仅仅是我发现他们二人都是特别嗜好可乐。区别在于,大师朱新建已经因为可乐,或者说是骨子里被视为个性的东西,而付出了惨重的代价,我这位老兄,但愿他不是正在付出代价的路上。
之所以写了这么一篇非驴非马的文章,也是因为我们身边每天都离不了可乐的年轻人太多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