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道我的吻注定吻不到最爱的人,难道我就这样过我的一生。
每次听张信哲的这首歌,我就想起老陈和小瑾。这个世界上,如果不能吻爱人的唇,又能吻谁?如果不能这样过一生,那么还要这一生做什么。
他们说好了一辈子,如果不是这样,那么差一年,一个月,一个小时,一分钟,都不算一辈子。
和你能猜想到的一样,老陈是个男生,小瑾是个姑娘,叫老陈,不是因为他真的很老,而是因为他比小瑾大五岁。遇到老陈的那年,小瑾大一,老陈大四最后一学期,两人在一起真是让惊人大跌眼镜,可是小瑾却不那么想。我私下里悄悄问过小瑾,为什么要找一个大四的叔叔,毕业了可就是分手啊,干嘛要和他浪费时间,劝她不要傻傻得被骗。可是小瑾说,她一直想找个比他大的男生,懂得多,能够包她的的小脾气,最重要的是她觉得他人好,懂她的心,愿意对她好。看到她一副傻兮兮的样子,我也就闭口不言了,只是在心里默默地为她祝她好运。
那段时间,小瑾总是笑嘻嘻的,心情也很好,每次话题都不离她们家老陈,可能爱一个人就觉得他哪哪都好吧。其实老陈真的是一个超级普通的人,丢在人群里认不出的那种,可能正如别人所说,爱情里面的人,其实就是两只狒狒,一个比一个丑,却担心害怕其他的狒狒抢走自己的狒狒。我这会敢这么写,是因为我知道就算小瑾看见了她也会嗤之一笑,觉得非常有道理。
凡是恋爱了的人,大部分觉得初恋最动人,因为那时候的感情最纯洁,喜欢你就是喜欢你,可能因为你穿了一件白衬衣,也可能因为你每次都被数学老师叫上黑板做题做不下来而喜欢你,也有可能是因为见你在讲台上酷酷的而喜欢你,哪有那么多原因,就是喜欢而已。仔细想想,我们最初喜欢一个人的原因是因为什么,可能自己也会笑出声来。嗯,老陈是小瑾的初恋,所以她觉得老陈哪哪都顺眼,哪哪都可爱。
小瑾说老陈那时候快要毕业了,所以在外面找了工作在干,他们也就是一天见两面,中午一见,晚上一见,每次都是中午一起吃饭,老陈从那个时候开始,每次无论是打电话还是接电话,只要是她的电话,第一句必定是:亲爱的。。。从来没有改变过。那么多次一起吃饭,不论是吃自己爱吃的,还是小瑾爱吃的,他必定会从自己的碗里夹东西给小瑾吃。去外面聚会时,也没有改变过。每次洗脚时,总是打大大的一盆水,四只脚放在一起洗,然后在小瑾指甲长的时候给她剪指甲,然后说她白白的像小猪。那时候,老陈好像是一个人住一个宿舍,小瑾每次都穿他的衣服跑进男生宿舍,因为老陈宿舍里有做饭的小电炉,然后他俩在宿舍煮泡面,煮一切可以煮的东西吃。小瑾说那个时候和老陈呆在一起好像一整天很快就没了,他们和其他情侣一样,也会去压马路。他们最常干的事情就是无聊的时候买两斤鸡爪子,买一包瓜子,提几罐啤酒,去能看见城市的高的山上,吹着四五月的暖风,依偎在一起喝酒打诨。老陈说他最想干的事情就是去做生意,生意慢慢从小到大,能赚好多钱,给她买个大房子,里面有她想要的大浴缸,有一张超级大的双人床,还有她最喜欢的各种厨具,盛着她做的好吃的,然后有一个可爱的儿子。小瑾说她最想干的事情就是能有一份安稳的闲散的工作,然后有时间看完她想看的那些书,学会八大菜系里她俩最喜欢吃的菜,然后生一个胖胖的小儿子,打扮的同老陈一样帅气。然后俩人大眼瞪小眼,哈哈大笑。
时间过得很快,很快,然后六月份就到了,老陈真的就毕业了。老陈拖着行李箱出校门口的那天,小瑾竟然没有哭,她说,没什么要哭的,是我的永远在我身旁,不爱我的我哭了也没用。老陈走了。
在一个月后,小瑾发了个说说,是凌晨五点发的。她说,嗯这一觉睡得真舒服,竟然醒这么早。老陈回复说,你根本就没睡,幸福的人不会睡这么迟,醒这么早。那一刻,小瑾哭的一塌糊涂。这世界上最懂她的人还是他。
过了两天,老陈打电话说在宿舍楼下,让小瑾下去。
然后,过了四年,小瑾大学毕业了,和我一样,在2012年我们终于要离开这个生活了四年的学校了。一切和老陈当初走的时候一样,柳树依依,晚风习习,老陈和小瑾去了所有每一个他们在一起的角落,就在那个拐角,有一对小情侣,用着他们当初拥抱的姿势。在老陈住过的那个宿舍里,住着大三的小师弟。在他们最喜欢走的小路上,还是没有灯光。所有一切都变了,可是所有一切好像都没有变。是的,唯有变,才是不变。
小瑾和老陈结婚了。
老陈说,我怎么能让有我名字里的一个字的我爱过的人靠在别人的肩膀。你既然是我的名字,就是伴随我一生的那个女人,你注定,只能是我人。
小瑾说,一生一世一双人,今生今世唯有你。
2016年4月11日晚。
背景音乐:说谎 张信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