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麦史 20
克里斯蒂安五世(Christian V)
丹麦、挪威联合王国国王(次子)。
在位:1670年2月9日-1699年8月25日(29年197天)。
加冕: 1671年6月7日。
前任:父亲弗雷德里克三世。
继任:儿弗雷德里克四世。
生于:1646年4月15日丹麦弗伦斯堡。
卒于:1699年8月25日丹麦-挪威哥本哈根(享年53岁)。
葬于:罗斯基勒主座堂。
信仰:信义宗。父亲:弗雷德里克三世。
母亲:不伦瑞克-卡伦贝格的索菲·阿玛莉埃。
配偶:黑森-卡塞尔的夏洛特·阿玛莉埃(1667年结婚,子女7人)。
子嗣:①弗雷德里克四世(Frederik 4.;1671年10月11日-1730年10月12日),丹麦和挪威国王。1695年与梅克伦堡-居斯特罗的路易丝结婚,有后代;1703年与伊丽莎白·海伦妮·冯·菲尔埃格贵贱通婚,无后代;1712年与安娜·索菲·雷文特洛结婚,无幸存后代
②克里斯蒂安·威廉王子(Christian Vilhelm;1672年12月1日-1673年1月25日)
③克里斯蒂安王子(Christian;1675年3月25日-1695年6月27日)
④索菲·赫德维格公主(Sophie Hedevig;1677年8月28日-1735年3月13日)
⑤卡尔王子(Carl;1680年10月26日-1729年6月8日)
⑥克里斯蒂亚娜·夏洛特公主(Christiane Charlotte;1679年1月18日-1689年8月24日)
⑦威廉王子(Vilhelm;1687年2月21日-1705年11月23日)
1667年,克里斯蒂安五世,与黑森-卡塞尔伯爵威廉六世和勃兰登堡的黑德维希·索菲的女儿-夏洛特.阿玛莉埃结婚。
1670年~1676年,彼得格里芬.菲尔德宰相大庄园的旧社会让位于等级社会?
1672年,丹麦西印度公司在圣托马斯岛上设立据点。当时,丹麦的航运业和海外贸易十分发达,且拥有一支规模可观的舰队,商船仅仅次于英国居欧洲第二。在英、荷战争之际,丹麦西印度公司在无人居住的圣托马斯岛登陆,建立起第一个殖民据点。
在父亲任上签订的《罗斯基勒和约》,让丹麦丧失了很多土地,包括斯科讷。克里斯蒂安五世决心要收回。于是,就有了下文:
1675年12月,瑞典正帮盟友法国攻打勃兰登堡和荷兰;丹麦趁机对瑞典宣战,攻占了瑞典的维斯马城和哥得兰岛。在海战中,丹麦海军联合荷兰海军多次击败瑞典海军。丹军在斯科讷登陆后,受到当地百姓的欢迎和支持。丹军迅速占领了斯科讷,将瑞军围困于马尔默。
1676年12月3日,瑞军在隆德大胜丹军主力。同年,兄长丹麦国王克里斯蒂安五世,解除了妹妹乌尔丽克·埃莱奥诺雷与瑞典国王的婚约。但乌尔丽克·埃莱奥诺雷却对此毫不知情,她依旧以为自己是卡尔十一世的未婚妻。
1677年7月14日,瑞军再胜丹军于朗茨克鲁城下。尽管丹麦拥有海上优势,但瑞军也掌握了陆战先机。
1679年9月,在法国的压力下,丹麦被迫于隆德与瑞典订立和约,斯科讷仍归属瑞典。
1680年5月6日,丹麦国王的妹妹与瑞典国王完婚。
克里斯蒂安五世是丹麦专制政体下的第一个世袭国王。其在位期间,他提升市民阶层中的人物为官吏,把国家交给大臣彼得格里芬.菲尔德(1635-1699)治理(后被叛罪,于1676-1698年被监禁)在他当政之下,丹麦的经济改善、贸易与工业跃升,海、陆军也得以强化。
1683年,颁发丹麦法。
1687年,颁发挪威法。
1699年8月25日,逝世于丹麦-挪威哥本哈根(享年53岁)。1702年(这是国王生前做的主),为了与英国同盟以压制海上强权荷兰,他让弟弟乔治与英国的安妮公主结婚(1683年,丹麦的乔治王子和英国安妮公主结婚,先后生育了17个孩子。1702年,安妮公主登上了英国王位。然而,安妮女王17个孩子,个个都短命,没有一个活到成年。1709年,安妮女王的丈夫乔治王子病故。次年,安妮女王也病故,享年49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