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是我所用过的东西,它的身上都留有我的指纹,我的体温,以及我快乐或不快乐的情绪。好像它成为了另外一个我,我丢弃它的样子便是我曾经生活的写照。所以,我看过的书,我宁愿它被压在箱底变形变腐烂,我都不会把它扔掉,就像发了福的四十岁女人,永远不会丢掉十六岁时自己辛苦赞了半年积蓄买的白色小裙子。
我没什么钱,但我有两大别人用钱感受不了的财富:我有一个彩色的童年,我捧起过很多我想看的书。我之所以喜欢看书,不是因为自己有多文艺,而是我想成为一个脑子干净,内心不枯萎的人。我们都是平凡之人,却可以免费感受那么多伟人的思想,他们把自己的一生和灵魂都送给你你却不想要。能留住时间的,也就只有文字和思想了。
时间只是改变了文字流传的方式,即使今天捧着纸质书的人越来越少,玩手机的人越来越多,但鼻子仍会记得书上油墨的味道,手会记得纸质的触感,眼睛会记得铅字的样子。人的记忆力会撒谎,但,感官却是故人。
现在交朋友,最害怕的不是有心机的人,而是无聊至极的人。他们活在自己的小情绪里,却不想了解:书里有个海洋,植物里有个王国,动物里有个神秘世界,他们只知道生活里全是生存法则,因为他们只活在现实这么一个世界里,用着放大镜去看着周围的一切,生怕错过了什么。而书给我带来的意义是:我活在万花筒里,神秘且美丽。
你不是只活在现实这么一个世界里,还有很多谜等你解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