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晚上张总请吃饭,估计又会像之前几次一样,我去找他的时候,端着酒杯站十分钟,听他教导,谁让他对我们几个这么看重呢。
2015年7月19日,从项目部培训四天后发配工区,11点多到这里,下午就搞了个见面会。工程部,工经部,机械部,办公室主任悉数到场,在加上副经理和总工,我们一行8个,也算隆重。那一天的笔记本上记录的名称为岗前培训,总工错记成了杨总,机械总工错记成了程总。后边一个怪介绍人一股子四川口音,听不清楚,前边那个我也忘了怎么错了。
对张总的第一印象:这个土包子。的确是这样的,七月份,迪庆州还处在绵绵的雨季里,加上2300多米的海拔,虽然是云南,但我从家里带的短裤到了工地一次都没机会穿,因为冻得腿疼。见面会那天,张总穿了一件灰色的秋衣,黑色的薄外套。原本没有什么,可是那个秋衣不仅看着颜色好旧,还有着高高的领子,那种完全竖起,可以顶到下巴的领子,可能穿久了,中间有些松软,往下涌了一圈,可照样还是包了半个脖子。然后头发一副好几个月没剪的样子,再加上大概好几天没洗的油分,两边睡扁了贴在头皮上,顶上的头发中间偏左的位置有个坑,其余部分的硬生生的超前刺棱着。若不是坐在中间的位置,被介绍为总工,我大概会以为他才是工程部长。再加上旁边的副经理跟他相比,形象明显好的不是一个档次,我最初一段时间一直以为副经理比总工官职要大。
等到后来到了工地一个月才下山一次,我的头发也慢慢变成总工的样子的时候,想不理就都难。那天的见面会最后分了各自的带徒老师,我们原本只有6个人,没人一个老师,也都确定了部门,后来恰好2个实习的跟我们一起到的,就变成了8个,张总就在他名字后边加了2个,他带三个,其他几个一人带一个。有个小插曲,机械总工带的徒弟,在我们第二天还在看图纸的时候,就被机械总工叫下去洞口,维修机械,晚上回来时,两手黑乎乎的油污,衣服也蹭了不少,第三天的时候,就提交了辞职信。副经理带的那个徒弟,在跟家里人汇报了情况后,遭到了家里人强烈反对,大致是我他妈就这一个儿子,读完本科,跑到荒山野岭去给你搬砖吗。然后每天跟家里解释,没撑几天,也辞职走人了。
作为整个工区的总工,管着两个相差一个小时车程的工地,总是神龙不见尾的,然后我就和工程部长带的徒弟,一块被安排在了工程部。总工张总虽说是带了3个人,但平时训话叫的却是我和工程部长带的那个。最初那段时间,张总屡次三番来工程部监督我们学习,先学规范,再画断面图,再学习交底,学习管理现场,每一步怎么做,都是他交的。我一直都很感激他。辞职的想法冒出来后,第一个想到的也是好对不起他,辜负了他的栽培。
工程部长虽然也是带徒的老师,但对于他那个学生几乎也没交过什么,只说过先看图纸之类的话,也从没交过我们12本图纸都是什么,应该先看什么。我们正在施工的隧道,只需要看06号图,在预备性的看看01号图就可以,但他从来没交过,往后的半年也几乎没教过我们什么,都是直接安排任务,你自己摸索,原本他指导一下,半天就学会的东西,让我们自己摸索一个星期,但他从不过问,原本工程部原班人马都够用,我俩突然多出来的,就多着。最初那段时间,一直让我们补从4月份开工以来缺失的记录资料,除了日期一模一样的资料,我俩抄了好几天,两天一根笔芯的速度进行着。一个星期后拿个他,他居然说表格更新了,我们填的不能用,就又用新表格抄了一遍。从一开始就对他不感冒,若不是张总给指点的如何学习,大概我们前两个月进步都会很微小吧。后来再发现别的办公室都有桶装水,而我们办公室没有,每次从工地上来,都得自己买水喝,问他,他说那得自己付钱买,然后我去找工区主任,我出钱让买水,工区主任告诉我办公室都给配,下次给我们买的时候,工程部部长在我心里已经变成了一只没魄力,不会带徒弟,一毛不拔的弱鸡。到现在依然如此感觉,算了不想写他了,想想都来气。
总工总会隔段时间就跑到办公室来询问学习情况,后来直接让我们每个月写一份总结给他交上去。虽然增加了任务量,内心也很不情愿写这玩意儿,但对他又多了一层敬意。他曾在某次谈话的时候给我们两个说,你们要尽快成长起来,一年后,你们就得有能力独当一面了,可能就不会在这个工地了,可能就调到别的地方了,得有当技术主管的能力。我曾开玩笑的问,一年后我们都不在这里了,你不是白培训了么。他说他是总工,要站在工区,甚至公司的大局考虑问题,再说将来自己培养的徒弟有了成绩,那也是很有成就感的一件事。
再后来,我帮工区拿了一个明晃晃的奖牌后,他对了更其器重了,总在不同的场合夸我。后来每次喝酒,有他在的时候,我去找他喝酒,都基本上端着酒杯在他边上站10分钟左右,听他讲对我的期望,听他讲我下一步怎么学习。
今天晚上他请吃饭,还是跨年那天,我们在群里开玩笑让张总给大家发红包时,他说过几天请吃饭好了,然后就定在今天去吃饭。今天他的官职最大,我去敬酒的时候,大概会更肆无忌惮的跟我说更多的话吧,我想。
原本我还想写点的,但他现在已经催着我们出发了,就写到这。
夏田
2016年1月3日18:0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