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内心深处的少年,带着毫无防备的笑容。”
——Mr.Children《少年》
“犹记当时骑白马,一程山水,一程歌。”
我仍然能记起你念出这句话时微笑的模样。你食指轻轻叩着木桌,垂着眼睛。我伏在桌子上看你,你不躲闪,带笑回看。
我记得这是我们一直以来的相处状态。
如今还能为我所记得的所有那些关于你的事里最清晰的就是这个表情这句话,我当时有些恭敬地将它抄在课本上。那时我才小学……几年级呢?不记得了。
你应该是高三,因为那年过后我再没遇见过你。
我也许问过你名字,也许没有,反正我现在也忘记了。我在心中叫你少年——从我知晓这个词开始,每次听到念出写下的时候,想起的总是你垂着眼睛微微的笑。
你住在学校广播室——每次我都觉得这个事实十分扯淡,校方到底是基于一种怎样的心态才会在广播室里放一张床——算了反正那不重要。反正事实就是,你住在那里。
所以我总有时间有事没事过去找你,你有时候不在,我就坐在那里等。从广播室的窗口斜望出去可以看见篮球场,我常见你耍酷卖帅姿态潇洒,恍惚得我仿佛从未认识过你。
不过的确,连名字都已经毫无印象,连记忆中的面容都已经模糊不清,确实算不上认识。
可是就是这一点隐隐约约的记忆,我牵肠挂肚勾勒描绘了五六年。
关于你的记忆还有什么呢……,我记得你总是人群中清爽得格格不入的样子,你喜欢穿白色纯棉T恤,你喜欢故作风流地折腾你的刘海,还有……哦对,还有这篇文一开始就说了的,你喜欢蜷起食指有一下没一下地轻叩桌面。
天知道我有多喜欢你做这个小动作,你的手指很好看,不苍白不虚弱但是骨节分明,我看人一向先看眉眼再看手,于是我就这么因为你的食指记住了你。
所以才会隔了这么多年再回想,还是先想起你那个轻轻叩击桌面的姿态。
现在的我自己都不明白我到底鼓起了多大的勇气又是用着怎样的一种决心来将你写上台面,这份隐秘的故事伴随着那一年时光早就被我沉进了箱底不知多少年,我甚至刻意地不再回想刻意地替它抹上种种陈旧痕迹假装它已死去,可是如何不再想?
小孩子不记事,记得的事也就因此越发珍重而深刻,时光喧嚣冷静轰然碾过最后留下的……是你的微笑,你的食指叩击桌面的声音,和我抄在课本上的那句话。
不久之前与人调笑之后才开始回忆你,本来以为能轻拿轻放就此带过未曾想从那之后居然夜夜入梦,百转千回。
我有些逃避有些自暴自弃地想是因为小孩子不设防备,你待我温柔诚恳一如兄长,因此我当你做亲人,亲人许久不见所以太过想念。我想仅此而已。
现在我如同侍神一般将我还残留的关于你的记忆写出来,我想努力把你从云山雾罩中描绘得更真实一些,你喜欢的那支乐队我现在终于查出来叫做Mr.Children,但我发现我还是跟不上你的口味,我唯一听得下去的一首歌叫做《少年》,就是我在这里引用的那一首。
可惜听不到你的评价。
也可惜了我心中一直模拟的故人重逢的桥段,一句“好久不见你还好么”在口中跃跃欲试却始终得不到回答甚至找不到要对他说的人。
但总归比对面不相识要好那么一些。这是我还剩下的,唯一的自我安慰了。
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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