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到一张狼图腾的海报,是这样:阿爸,他把狼当作图腾;蒙古妹子,他把狼当作神兽;主人公,他把狼当作朋友;主人公朋友,他把狼当作希望;管理者,他把狼当作敌人
阿爸把狼当作图腾,狼是草原的神兽,是献给腾格里的。他们骄傲,不被驯服。他们有组织,是草原辽阔中自由奔跑的狩猎者。蓄养狼,是让他低头,是对他的侮辱。成吉思汗学习狼群,因为他们忍耐,谋定而后动。作为游牧族首领,阿爸敬仰狼群,学习他们狩猎,和他们分享黄羊,不想掏狼窝。但同时兼有保护族群的职责,因此和狼群有距离,希望共存。相信自然界平衡法则。依据天性,因此阻止主人公蓄养。
姑娘把狼当作神兽,她也属于草原,有蒙古族游牧天性,不忍心掏狼窝,但对狼也有畏戒。当儿子被狼咬伤,当丈夫在营救马群对抗狼群时殉职,但她依然把狼放回自然。因为她明白狼群的意义。狼即是蒙古草原的象征,而自己和狼群有着天然的牵连,共同的属性。但是作为臣民,把狼看作神兽是一般族群普通人共有的信仰,不在首领的高度,因此神兽作为具象化的代表,符合其特征。
主人公本来自北京,被草原吸引,被狼群震慑,有着一般人的同情心,希望通过蓄养狼了解他们天性。虽然心里明白不可能被驯服,但是隐约犹豫不愿放手。他爱狼,也爱草原的姑娘。但是正如姑娘说你不属于这里你要回去北京。外部人对于暂居地有着审美,因为他们的情节不如土生土长的人深厚。蒙古族把草原认作故乡,是魂归的地方。异乡人不会明白,所以他对狼的态度是朋友,但是最后一幕,天上的云朵变成狼,而他蓄养的小狼一去不复返,他也要回到北京时,心里所有的美好已经化作热泪留在了大草原,望着归去不回头的大狼,狼的意义也不再仅是朋友。
我对主人公有感觉,我觉得冯绍峰虽然有些细节把握不太到位,但整体人物感觉是对的,该落泪的时候落泪,该眼神坚定的时候坚定。最后一幕我很感慨,不禁想到一句话,“如果你遇到心中那个人,其他都将成为将就。”借用于此,是说主人公和蒙族以及狼群的共建关系的日子里,已然是人生中深刻的记忆。外部的力量对于普通人来说很难走出来,以至于他可能一辈子魂牵梦萦,氤氲缠绕。最后他的眼神显然明白了阿爸的话,自己和族人的心离得更近。
窦骁把狼当希望,我不太能明白,看得不够仔细,他希望回到北京。
领导干部把狼当作敌人,声称管理草原人群。他完全没有狼群情节,不懂草原,也不懂人情。以利为先,偶尔的不杀狼也是为了引诱狼群或者靠有经验的人前去捕杀狼。显然,电影给予强烈的负面评价,但是中间一段上级宣布撤销管理马匹处分,很有趣也很无奈。
因为整部电影充满无奈以及自我矛盾感,在生存存在问题上有着激烈的冲突。从开头讲到成吉思汗,阿爸多少带着自豪,因为曾经他们是草原的主宰者,像狼群一样。但是现代化让他们安以为家的草原被外来者践踏,心中最美的天鹅湖,最后的净土随着轰隆的推土机,已然不再。美好的家园被毁了,他们几代的生存方式遭到了挑衅和压迫。虽然如今臣服于一个统治阶级下,但为了族群尊严,依然恪守守护草原的责任。与其说狼群是骄傲的,不如说蒙古人是骄傲。他们曾经与狼共处,和家园融合,向往自由,奔驰草原。现在帮助统治阶级管理草原,希望用蒙古人的共存的方式去实践。可是受到了把狼当敌人,卖狼皮的贪利者的胁迫。无奈,充满无奈,也毫无办法。草原统治权一去不复返,如见他们不再是主人,狼的处境多少有点像他们的处境。故,对狼的怜惜未尝不是对自身民族的担忧。
这部片子另外的亮点在于导演始终把对狼的高度摆在第一位。通过狼群,回归人群,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小狼的成长轨迹已经可以不再赘述,因为人狼情谊多少带有以人的视角俯视的怜悯。通过多次对狼的特写,以及最后对于狼群的捕杀,狼有的自杀,有的自我埋葬,或者奔跑几十公里不肯投降最后累死的。他们保持了自己的天性。而人呢,在自然面前,即使有多么先进的武器,在一次台风中依然受到狼群突袭,马匹全军覆没的场景宏伟壮观。这样强烈的对比,难道不是在提醒人类反思自己在自然面前的位置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