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一位开药店的朋友在闲聊中告诉我,他有一位顾客,经常跑到他店里买那种药来吃。且那位顾客的用药量越来越大,据朋友说他的眼珠子因吃太多药而总是发蓝光。虽然那种药的利润奇高无比,但是朋友实在不敢再卖药给他了——怕出事。当时我问朋友:“他是做什么的?怎么那么不行吗?”朋友回答道:“我没好意思细问他,不过看他年纪轻轻又一表人才,大概从事特殊行业的人吧。”
今天,朋友再次跟我聊起他的那位顾客,方知那厮其实是个买春狂热分子,已然成瘾。问朋友何以晓得。他回答:“前天晚上我竟然接到那个家伙的电话,说他被抓了,求我赎他一下,真是莫名其妙的。”
朋友提及的这件事让我想起五六年前一位有过生意往来的老乡——郑叔,郑叔原本是一个老实本分的人,开着一家私人镶牙馆,那些年大概赚了不少钱,慢慢尝到了金钱带给他的“好处”——他原来不烟不酒,也无不良嗜好,可突然有一天,竟烟酒不离,心窍鬼迷。
记得某一个晚上,多位老乡偶然碰面,遂一起到外面吃晚饭,郑叔也在其中。席间郑叔喝了不少酒,散席后,我提议送他回去,他摆手说不用,随即打了个电话,喊了另外一位老乡来接他,他俩密谋着什么似的匆匆离开......
那之后的两年间,偶闻郑叔常和别人出入风月场所,他还凭借“钞”能力承包了某个女人的身体,总之老乡们都说他“好不快活”。然而,不久后却惊闻他暴病离世的消息。在郑叔离世后不久,我偶遇一个小老乡,小老乡告诉我——郑叔其实是“爽”死的。
欲壑如渊,一失足成千古恨矣。
文/若安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