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仙妮‖他人羡慕的目光让你倍感忧伤

朦胧中,有人在上楼。脚步声转过楼梯,踢到墙角,发出轻微的响声,弄醒了他。黑暗里,他抬起眼皮,望着天花板,脚步声消失在他的门口。片刻后,他听见门被轻轻推开,他阖上眼睑,发出均匀的呼吸声,一动不动。

他希望她有足够的力量,把事情一次性解决掉。

那双手已掐到他冰凉的脖子上,正下狠劲。很明显,她的想法与他不谋而合,想把事情做个彻底的解决。一切取决于她柔廋的胳膊能否撑起她的意愿,生出蛮力;还取决于他的身体能否摆脱生存的本能,服从命运。

两人的幻想都破灭了。

她因失败而静息。两年前她会痛哭,扑上来摔他的耳光,冷冷地问他,“你为什么不自杀?”现在,她只会坐在那里,木然地盯着窗外。

星期三下午,康妮接到大卫老师的电话,知道科姆斯又逃课了。电话里,大卫让康妮考虑让科姆斯转学。康妮向他保证,他们一定会跟科姆斯好好谈谈,他们会改变这个局面。所以康妮没有像以往那样私底下教训科姆斯几句就算了,相反,康妮想让何塞出面解决这个难题。她想,科姆斯也许会怨我,但他最近的表现太差强人意,得让何塞给他一点教训。

康妮到地下室没有找到科姆斯,却意外发现那辆童车,曾经海军蓝的颜色旧得发白,康妮用手拉转一圈,各个零件还没有退化。科姆斯一直很喜欢他的童车,二三岁他坐在童车里,四五岁他推着童车到处走,佯装自己是个司机。他是个敏感的孩子,但并不怕黑。这点让康妮觉得骄傲。幼年时康妮的每次夸奖,都能让他更乖巧些,他跟其他孩子一样,也会长大,不再驯服如小鹿。似乎在八岁以后,再也没有主动亲吻过康妮。

康妮犹疑不定,到底要不要打电话通知何塞。也许科姆斯只是去对街找托马斯打篮球。他们两个人在篮球架下为了抢一粒球而弄得满身大汗,回家后,科姆斯总是胃口惊人。

那件事发生以后,他们发现所能做的事很少,除非他们还想留在原地,否则其中一人必须先离开,大家才会有转机。没多少财产需要分割,除了这所公寓。这也不是重点,她与他留恋的都不是这所公寓或公寓价值。拖了这么久,大约还是不甘心吧。今晚为所有的事都划上句号。深夜已过,街头的风徐缓清凉。他帮她预约了的士,把行礼箱搬到门口,一道面对着空旷的街道站立着。的士来了,他把行礼箱搬到后备箱安置好,回过头来,他们的眼神在后视镜里对视着。面对这最后一刻,没有人道珍重,沉默就是仪式。就这样,一对共同生活了15年,曾育有一子的夫妻分别了。

他沿着另一方向走去。这条街被分为三截,前后基本是旧式古典的红砖房,中间是一段风格冷硬的石头墙,为了增加审美效果,特地在两面墙的中心线上筑了一座小花坛,可惜的是它曾被一辆鲁莽的货车撞过,生生被削出横截面,有人好心地用油布包起留下来的部分,目的是为了它不至于突兀地出现在步行者的眼前。效果正相反,它孤伶伶地像半截人像,让过往行人不忍直视。他紧挨着石头墙角绕过去,在茫然若失的情绪中松了口气,仿佛刚刚历险得救。

近几年,康妮与何塞总会因为科姆斯的问题吵架。上床也是匆匆忙忙的,像赶制任务。在与何塞的交流中,科姆斯经常表现得拘束笨拙,那模样像是特地为了迎合何塞有关他的想法而表演似的。康妮看在眼里,她还知道何塞妒忌科姆斯和她的关系。不知从何时开始,科姆斯不接受何塞的任何提议。一旦有事,科姆斯总是先去找康妮,他悄悄私语:十二岁喜欢上的女生;他大言不惭:十三岁丢失的初吻;他无中生有编制的:英勇的反学霸的行动。何塞经常看到他们躲在一边鬼鬼祟祟地交谈,他会掩饰自己的情绪,等科姆斯不在的时候,才拐弯抹角向康妮打听。当然康妮会全盘托出,等着何塞骂骂咧咧评上几句——那只会让康妮更得意。康妮知道他介意的是,他的情报来源不是出自当事人。

瞒着何塞,康妮给了科姆斯许多零花钱,还有一些别的事。康妮没想到科姆斯会迷上电玩。

拐弯处,一群人正在排队买热狗,他走过去站到末尾,队伍慢慢前移,他的脸露到车前。卖热狗的乔定睛一看,大感意外。何塞接近两年没出现在他的滩子前。

“何塞?”

“一个热狗,一个汉堡,一杯可乐。”他说。他看到乔在汉堡里多夹了一块鸡肉,把喷香热乎的纸袋递给他时,脸上尽是满满的笑意。情况已经在好转,这条街上的熟人看到他时不再对他露出同情的眼光,远远地站着不敢过来打招呼。

他说,“生意还好吧,乔。”

“托上帝的福,一直都不错。”乔含含糊糊地问,“何塞,你还好吧。”

“还好。康妮今天离开了。”他有些奇怪,原本没打算特地告诉任何人。自然而然就出口了。出口之后,他的表情更平静了。

“哎,哎,上帝自有安排。”

排在他身后的人把手探过他的肩膀大声说道,“快点,我要一个热狗,上班要迟到了。”何塞往旁边让了让,为那双手腾出位置。乔忙的顾不上他,何塞继续往前走,食物的热气透过纸

袋暖着他的手。

碰到熟人时,何塞就主动打招呼,露着笑脸,让人不得不停下与他寒暄。

“何塞,你今天的气色不错。你这是要去哪里?”

“随便走走。”他被问住了,“顺便找找工作。”一年前因旷工太多被辞退。如今靠救济金过活,大量时间可以浪费。

“先去理理头发,买套衣服。”

好主意。理头发,买衣服,今天一整天都有事做,明天可以去找工作,也不会闲着。

往回走的路上他碰到更多的熟人,许多人径直站在门口等着他,对他新剪的发型赞不绝口,顺便邀他进屋里喝一杯。

“不了,我回家还要填履历表,谢谢,过几天再去相扰。”

这里的街坊都是从祖父辈开始就彼此认识的。知根知底,无形中都在侵犯彼此隐私。他曾考虑过搬家,相信在陌生人中间,他能更快地站起来。

他带回一瓶红酒,为自己煎了牛排,一个人坐在餐桌前开吃。吃到一半,他的目光落到满是污迹的桌面上。墙上挂着的厨具都落满灰尘,煎牛排前他狠命涮了平底锅。这两年里他们几乎没开过伙,各自在外头解决。一个夜里,他被饿醒了,下楼煮了一碗方便面,许久以来对他不闻不问的康妮突然从楼上冲下来,挥手就打翻了他的碗。他们终于打破冷战。早知道会那样,他早该煮点什么了。

他们把什么东西从车上搬下来,安置在前厅中央,拿一块白布遮住,大家的表情都很严肃,动作小心翼翼,像在布置神坛。金太太不让我再去前厅,她给我端来一杯咖啡,让我暖手。她总是担心一些奇怪的事:怕我自杀,又或者别的什么。她的眼光让我烦恼,就像瞧着一位病人。又有人在门口探头探脑,我很想单独待会儿,我已经两天没见到何塞了。我借口去卫生间,然后溜到地下室,推开沉重的门,一条身影猛地闪出来。

“科姆斯!”

一旦科姆斯遇到不高兴的事,就会躲到地下室里,他喜欢跟我玩捉迷藏,用以回应我对他的唠叨。

“康妮。”

有人叫我的名字。是何塞。

“何塞,找到科姆斯了吗?他躲哪里了?这回我们一定要好好教训教训他,不能再让他逃课了。”

“康妮。”

何塞用陌生人的眼光看着我,也许他不相信我想要教训科姆斯的决心。我的目光掠过他的肩膀寻找科姆斯,我想他会躲在何塞身后的阴影里。以前总是我在调节这对父子之间的紧张关系,科姆斯太像何塞了,这可能就是何塞处处看他不顺的原因。一个人不喜欢他自己的影子。

我向何塞嘘了一声,压低声音提醒他:“何塞,你不要出声。科姆斯一听到你的声音,便躲着不会肯出来。”

何塞没有接腔,他站在那里像被石化了。

里面黑漆漆的,我必须十分小心才能不碰到杂物,我想科姆斯肯定躲在童车后面。穿过童车上空,我摸到冰冷的墙壁。

“康妮。”

这个讨厌的何塞,如果不是他,科姆斯就不会对我躲而不见。上一回科姆斯顶撞何塞的时候,何塞说过类似的话,他说养孩子还不如养条狗,狗见了你还会亲热地靠过来,养孩子真是多余。我很难只把这当成玩笑话。我的科姆斯。

接下来,何塞花了两天时间搞卫生,丢了不少的垃圾,好歹厨房和客厅干净了些,像个人住的地方。剩下卧室和地下室有待处理。他也寄出不少的简历,希望能收到回复。

何塞站在主卧室中间,这里乱的像一间仓库,墙上原本挂照片的地方都裸露着惨白,双人大床上堆着杂物,柜与柜门之间留出一道缝,链接的地方像被人摔坏了。这里曾有过他们的新婚之夜,儿子是一次狂欢后的礼物。在将近一年的时间里,他第一次重新踏入。昨天,他还睡在客房里。他曾透过敞开的窗户,看到康妮深夜站在那里,篷头乱发,试图爬出窗外,向遥远的星空,向神秘的大地,向不知名的神或人伸出双手,想纵身一跃,穿过黑洞。

何塞推开衣柜,把衣物一件件往窗下的院子扔去,他的手抓起最后一件衣物,触到了毛绒绒的软料,那是他们去北部滑雪时才穿着卷毛领大衣,康妮苗条的身体被裹大衣里,乍看之下,只露出两只灵活的黑眼晴和呼着热气的嘴巴。真像某种灵犬类动物。儿子也遗传了康妮的美貌和爱顶嘴的个性。儿子长得真像康妮,一点都不随他。

“科姆斯,你数学期中成绩只得了D。”

“我忘了翻页。”

“阅读也只有C。”

“妈妈说我的理解是正确的,她打算跟老师理论。”

“科姆斯,你不能一直这样没出息。”

“奶奶说你小时候比我还淘气。”

“科姆斯!”

“你大学都没有考上。你放心,我会考上大学的。”

一道尖锐的急刹车声拖长了黑夜,接着轰地一声,追尾了。何塞朝窗外探出身子,被追尾的男司机从货车上气匆匆地跳下来,看见宾治司机是位年轻的女士,现场的气氛就不同了。何塞离开了窗口。他拉开抽屉,霍然跳入眼帘的是一张照片,他抱着周岁时的儿子,儿子嘟着嘴,依哇哇地笑着,那时那张小嘴还没学会顶嘴,只会吐字不清地叫爸,爸。照片被人剪成两半,分界线是他环抱着儿子的手臂。最后一张三人照是三年前照的。科姆斯正吃着烤肉,嘴巴鼓鼓地反对,七岁以后,他对全家福这玩意就没兴趣了。何塞把他粗鲁地拽过来,直接拉进镜头里。照片有点褪色了,却还能看到何塞的双眼都闪着眼,他向镜头做了一个胜利的动作。看着照片中的康妮,何塞无法言明的难受。全盛时期的她很自信,不怕笑着露出眼角的细纹,她一手插腰,一手绕着他的腰,很有气势的范儿。他们不会再有这样的全家福了。

但何塞很高兴康妮终于离去,终于放过了他。

何塞关上抽屉,走到楼下,从冰箱里拿出几瓶啤酒上楼,双腿伸到窗外坐在窗台上,慢慢地喝着。

过去许多时候,一到深夜何塞总是坐在窗台上喝酒,唱歌,他的声音嘹亮,一唱就是大半宿。开始时邻居们尚可忍耐,后来爆脾气的金太太打开窗户,沿着半条街的冷空气冲何塞喊道,“你害死了你自己的儿子,现在又想害大家陪你一起糟蹋生活吗?”何塞转过身子,冲着金太太晃着脑袋笑着说道,“说的对,你说的很对。”他接着又唱了起来,是一首赞美诗——赞美之泉,更多的窗户被打开,从中探出脑袋。出于尊重,他们大多数都沉默着。何塞一一冲着他们微笑,一边把声调提高,好让大家听得见。卖汉堡的乔在自家阳台大喊康妮的名字。

康妮没有出现。

康妮坐在卧室里,她听见何塞唱的每一首歌曲,也听见邻居们的报怨。她听着,就像听着一场与自己无关的广播剧。

康妮还经常看到一群小孩围着何塞打转,他们朝他丢石子,吐口水,叫他“亚伯拉罕,亚伯拉罕。”他们排成小分队跟在他后面,一路喊着笑着冲他做各种鬼脸。这是他们放学后的一种游戏。他们对这样的游戏乐此不疲。有一回,何塞发怒了,瞪圆眼睛,伸出胳膊抓住其中一个小孩,其他人一哄而散,四下逃窜。

康妮心想他肯定要揍那小孩一顿,就像他揍科姆斯一样。康妮等着他高高举起的拳头狠狠落下。

小孩已经被何塞拎了起来,在半空中晃了几下,却又被轻轻放到地上。小孩身子一扭,趁机从何塞的腋下钻过,撒腿就跑。

康妮有些失望。

何塞在背后追赶着那小孩,沙哑地喊道,“不要跑,不要跑,危险,我不会打你的。”

撒谎。何塞就是个撒谎者,是个杀人犯!

小孩跑到街的另一头,听到背后没有脚步声了,才大着胆子回过头来,康妮看到何塞站在街的对面,怔怔地瞧着小孩,他还因为很努力地冲他微笑以至于脸上的线条都在古怪地抖动着。

几天后,何塞去邮政局上班,骑着一辆二手摩托车帮人送传递。那里简直是年轻人的世界,招聘者是看在老邻居的份上才格外施恩收了何塞。何塞一进去,立即就招来其他同事怪异的眼光。何塞不介意,他热情工作,尽量搞好与年轻同事的关系。过阵子,大家看他性格沉默,不多嘴多舌,对许多事又颇有见解,便接受了他。

专门帮他顶班的路易斯还把自己的表姐珍妮介绍给何塞。相亲当晚,何塞很慎重地打扮自己,他起先穿一套最适合自己的西部牛仔装,后来考虑到他们相亲的地点在西餐厅,而不是酒吧,他又换了一套藏青色的西装。

珍妮是位推销牙刷的销售员,打扮入时,能成功地驾驭一条大红晚礼服而不显得庸常,性格健谈外向,擅长对人物做感性认知,理性分析且准确率不低。她笑着,大声承认自己低俗。她肯定不是何塞年轻时喜欢的那一款,那时他自己喜欢高谈阔论,享受女生用温柔的眼光注视着他。如今他安静地坐在那里,在珍妮说话的中间时不时发表一两句看法,时间就如流水般地流过。初次见面他们对彼此的印象都不错,决定继续交往,以观后效。这之后,他们一道度过不少美妙的夜晚;几个月后,何塞的老邻居、老友们都替他高兴,那个乐观,鲁莽,热情的老何塞回来了。何塞恢复了社交圈,从那里他听说康妮结识了一位搞建筑装修的,两人已到了谈婚论嫁的阶段。

他们总得往前走。

那晚,他和珍妮之间首次提起康妮。

“她到底是个怎么样的女人?”

“一个好女人。”

“我的意思是,她怎么舍得放弃你?”

“因为我不会开车。”

“何塞。”

“她嫌弃我是因为我不会开车。”

“何塞,我是认真的。”

没有人跟珍妮提过那件事。大家都像隐瞒罪证一样在珍妮面前绝口不提。何塞没什么可以隐瞒珍妮的,不过那是件只属于何塞与康妮的事,与其他人无关。

“何塞。”珍妮凝望着他。

何塞把脸侧开了,他看向窗外,夕阳西落,半截花坛的影子拉得长长的,眼前的事物虽然还是明亮的,却已经让人联想到黑夜后的景象。他知道珍妮渴望什么,他无法允诺。在他抬脸的瞬间,珍妮看到他的脸在抽搐,珍妮不再要求什么了,走过去,抱紧了他。

何塞觉得伤感,他还是没法向珍妮解释,那是一件连何塞自己都没法解释的事,那样的事居然会发生,居然还是发生在他的身上。他无法理解上帝,无法原谅上帝。

那天下午何塞与人约好去打网球,中途接到康妮的电话:科姆斯逃学了。电话里,两人起了争执,康妮责怪何塞远不如关心他的狗那样关心科姆科,何塞反唇相讥说早知如此,何必当初,平时里她纵容科姆斯的时候怎不把他的意见放在心里,现在科姆斯搞出名堂了,她又把难题抛给他。康妮二话没说就把电话挂了。何塞当即把车调了个头,直接开到一家电玩店门口,把科姆斯从电玩店里拽出来,塞进小车。一路上科姆斯都在抗议他的粗鲁,还揭他的旧疤。何塞忍了一路,直到把车拐进家门口的那条街,直到他绕过小花坛,他听到科姆斯说,“妈妈也说你像个暴君。”何塞踩下刹车,打开车门,让科姆斯滚。科姆斯尖叫着跳下车,何塞继续往前开,从后视镜里看到科姆斯站在花坛边弯下腰,似乎他的鞋带松了。何塞盯着后视镜,后视镜里开始闪出刺目的光芒,何塞意识到有一辆车从后面开过来了,他意识到危险,他想提醒科姆斯,然后他听到“砰”的一声,看到花坛被撞得切开一小半飞了出去,半空中的科姆斯正朝他伸出双手。

“爸爸……”

何塞把珍妮抱到床上,他要彻底地与她做爱。他希望珍妮有足够的好奇心,他希望珍妮自己去弄清这件事,清楚地知道她要面对的是什么,然后再由她决定他们的未来。

空闲时,何塞用摩托车载着珍妮,两人到城外的森林里席地而坐,或并肩而卧。珍妮妙语如珠,常把工作中遇到的光鲜有趣的事告诉何塞。有些男人就是为了看珍妮的翘臀才特地来买她的牙刷,还有些女人买牙刷不是为了刷牙,而是为了刷瓷砖缝的。珍妮不再提起康妮,也不再追问何塞的过往。何塞不知道有关那件事珍妮到底知道了多少。他只是决定做他力所能及的事,随遇而安的生活。

终于,何塞和康妮再次相遇在他人的婚礼上,隔着人群,何塞的手臂里正挽着珍妮,康妮的身边站着那个装修工。没有人露怯,他们彼此平静而友好地打招呼,款款地把身边的陪伴介绍给对方,聚在一起轻松讨论婚礼的盛况。他们被安排在同一席面,同框被拍进婚礼的摄影机里。他们也被祝福,大家庆幸他们各有所归,没有人再介意他们之间发生过什么。

庆典散场后,装修工邀他们再去酒吧喝点什么。他想对前任表现的大方点。何塞看得出他很重视康妮的感受。

酒吧里只有几个客人,空出几张桌面。他们却还是坐在吧台边,康妮有点醉了,双颊通红。她点了伏特加,安静地喝着。场面由珍妮和装修工控制,他们时不时提点新话题活跃气氛。何塞找了个机会溜出后门,站在过道里抽着烟。他不习惯这种和谐的气氛。他听到身后的门被打开,有人走了出来。她身上的香水换了种味道,唇膏的颜色也变深了。她走到何塞身边时似乎抖了抖蓬松的卷发,发丝拂过(或何塞以为拂过)他的肩膀。何塞一动不动,屏着气息。

“给我支烟。”

何塞给她嘴边的烟点火时想起,“你以前是不会抽烟的。”

“学会了。”

他们沉默地抽着烟。酒吧前方有一个广告霓虹灯,一位美女托着一瓶葡萄酒。何塞盯着美女,她露出来的牙齿有些不整齐,胸部有弹性,呼之欲出的饱满状态。

“你胃痛好点了没有?”

何塞回过神,“好点了。”

为了解答他的疑惑,康妮说道,“我看见你背着人把酒撒在地上。”

何塞也想说点什么,他的喉咙像得了感冒,肿起了。

“她长得挺漂亮的。”康妮熟练地弹了弹烟灰,撇了撇嘴角。那其实是她不服气的表示。看到比她漂亮的女人,她总会这样口是心非。“你的眼光向来不错。”

何塞警惕地看着她,加强防备。过了一会儿,他突然想到,康妮不再是他的老婆了,他不必因为害怕她吃醋而小心翼翼。他全身的劲都泄了。

“我恨他们。”

何塞吃了一惊。

“我恨他们,他们把他全忘了。”

“康妮。”他的脸变得苍白。

“他们记得一场老电影,一曲老歌,却忘了他,犹如他没有在这个世界生存过。他们怎么能这样对他?这么狠心。”

“康妮。”他伸手抱住了她。

“你还记得他的脸吗?何塞。”

何塞记不清了,科姆斯的五官朦朦胧胧的,他变成了一个儿子的形象。

“如果他还活着的话,再过几年,也可以像他们一样。”他们指的是新郎新娘。

何塞看到科姆斯站在教堂里面对着大门,等待随着音乐缓缓走过来的新娘。新娘穿着洁白轻盈如羽毛的婚妙,走近了,头纱下美丽的脸居然是康妮的。何塞惊讶:他的想像力恢复了。

科姆斯出生后,像许多人那样,初为人父人母的他们生活是一团糟,他们更多地关注谁来干那些活;科姆斯学会走路了,科姆斯会说话了,科姆斯在幼儿园与同学打架了,科姆斯上小学了;科姆斯的成绩会影响他的前景。所有这些琐事影响了他们彼此打量的心情。

像这样近距离的互相对视,理解对方的心境,在无名处涌起同仇敌忾的情绪,几乎是立即让他们重温了恋爱时的某种默契。

“康妮。”

“何塞,你听清楚了,”何塞竖着耳朵,一个字也不想错过,在他身后一片如常的杂声里,他听到康妮一字一句地说,“我不会原谅你,永远也不会原谅你。”

“好”。

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接近三十年吧,无论他们的身份是如何的变化——康妮又做了妈妈,然后她有了孙子,何塞和珍妮也有了属于他们的孙女。城市很小,他们总会碰面的——他们都实现了今晚的诺言。当傍晚的阳光疏疏地斜照在幼儿园的大门时,正在门口等候的康妮看着迎面而来的何塞,依旧像这三十年来所做的那样,对他视若无睹,仰起头朝另一方向望去。

这条街上的人都记得那一天阳光金灿灿的,可以铸成金币似的,彼时微风轻扬,晒衣绳上的衣服在半空中晃动着,大街上的人都像行走在舞台上,举止轻柔,动作缓慢,面容平静。何塞突然出现在大街上,他穿着白衬衫帆布裤,剪着服贴的发型,整个人干净耀眼的就像一柄锃亮的勺子。大家差点没认出他来。他的臂弯上挽着珍妮,落落大方地与大伙打招呼。珍妮很漂亮。当她穿着紧身裤当街走过时,十有八九的男人都会停下手中的活计用欣赏的目光追随着她。女人们也喜欢与珍妮套近乎,因为珍妮能给她们推荐物廉价美的化妆品。科姆斯的话题太老掉牙了,谈论珍妮那才带劲呢。乔不无羡慕地说:珍妮的屁股很翘,肯定很能生孩子。乔真是料事如神,后来珍妮每年生一个,生了三年。整条街欢迎珍妮到来的同时,对康妮的态度也开始转变,她们对康妮的同情变得稀薄。康妮自从离开这里后就再也没有回来过,她从不与这条街上的人联系,也不给别人主动联系她的机会;哪怕与他们在别处偶然相遇,她也视而不见,形同陌路。她对这条街莫名的憎恨让大家很寒心。大家用遗忘来以牙还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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