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是需要运气的,它可能并不指向幸福,而是使人心碎...... —— 题记
《我本芬芳》,作者杨本芬,一位八十多岁的奶奶,以自己的婚姻生活为原型,讲述了一段长达六十年的婚姻故事。从中,我们可以看到我们的妈妈,我们的奶奶,我们的外婆,以及婚姻生活中每一个不被看见的女性。
书中的女主人公陈惠才,因为家庭成分问题,两次被下放,屡次无法完成学业,就在她一筹莫展之际,男主人公吕医师向她伸出了援助之手,并向她承诺后续供她读书,前提是惠才得先嫁给她。惠才,一个不满二十岁的女性,独自身处异乡,又屡次受到不公平待遇,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同意了吕的要求。可谁知婚后,吕就像变了一个人,对惠才漠不关心,拒绝沟通交流,两人一发生矛盾就脚底抹油溜之大吉。甚至于当惠才独自一人住在一个小破屋,被梦魇折磨得不成人样的时候,吕也拒绝留下来陪伴、安抚惠才。除此之外,吕拒绝承担除砍柴、种菜以外的其它任何家务,甚至于在惠才刚生完孩子的时候都拒绝给惠才做饭,并自私地认为女人没必要因为生了孩子就娇生惯养。
书中有三个场景让我记忆犹新。
场景一:惠才回吕的老家看望吕的父母,吕的父母给他们带了两只大白鸡,两人幻想着将这两只大白鸡养大、生蛋、孵小鸡...... 然而,一天晚上惠才照常送吕回医院,忘记锁门,回来才发现大白鸡被偷了。吕因为这件事两个多月没有理惠才,多年以后,这件事才“破案”,原来吕一直私心地以为是惠才将两只大白鸡偷偷卖了补贴娘家。长嘴是干嘛用的?一是吃饭,二是说话。碰到这种情况,吕的第一想法并不是向惠才询问、沟通,而是自顾自的不理惠才,冷暴力惠才。
场景二:惠才生完三个小孩后做了结扎,惠才的妈妈过来帮忙照顾惠才。有一天,惠才请人帮忙从外地带了两只母鸡(更便宜),并请吕帮忙杀下鸡,因为惠才的妈妈会整鸡、做鸡汤,唯独不会杀鸡。这下吕怒了,并大声斥责,说家里还有猪头肉,又要杀什么鸡;又说惠才的妈妈不会做人,前几天刚杀了鸡,都让惠才吃了,自己没吃一点。这像一个大男人说的话,活脱脱一个拎不清的臭小孩。刚做完手术的病人不吃鸡,难道给你这个身体康健的大男人吃?而且惠才已经提前说了,大的母鸡给他们,她吃那只小母鸡。
场景三:惠才的弟弟大老远从湖南过来看望远嫁的姐姐,带了一只鲜活的大阉鸡。惠才特别高兴,特意买了一斤猪肉。难得的,惠才炒肉的时候,吕接过了惠才的锅铲。但是渐渐地,声音越来越响,惠才觉得不对劲,还没等她反应过来,才发现吕已经用锅铲将锅捅了个窟窿,一斤猪肉就这样“喂”了柴火。明眼人都知道,这是吕对惠才弟弟的到来表达不满。后来才知道,吕认为惠才弟弟大老远来这么一趟,带的东西太少了,还要白吃白住这么久,心生愤懑。可是,事实是惠才娘家给惠才准备了很多吃食,只是惠才弟弟在火车站等车的时候不小心被人给偷了,没办法,只好临时买只大阉鸡应付一下。可是即便是这样,妻子的亲弟弟过来,就算什么也不带,丈夫看在妻子的面上,不也应该好言好语相待吗?
书的尾声,惠才问吕,如果真的有下辈子,吕是否还愿意跟她在一起。吕的第一次回答是摇头,第二次回答还是摇头,第三次回答是清楚的“不愿意”三个字,这个时候他终于“长嘴了”。惠才的笑容因为这个回答僵住了...... 可是,吕有什么资格说不愿意,在这段六十年的婚姻生活中,惠才要上班、照顾孩子,还要负责锄园、种菜、做饭、洗衣服等各种繁杂事项,而吕除了上班,就只需要做自己喜欢的砍柴和种菜这两项事。惠才对吕的亲朋好友客客气气,尽自己所能招待他们,而吕就只会对惠才的妈妈、亲弟弟甩脸色,一点面子都不给惠才。惠才在吕生病的时候细心照顾吕,甚至不顾自己的工作艰辛和生活繁忙,而吕在惠才生完孩子乃至结扎的时候,都是不管不问,甚至闹小孩子脾气,还义正言辞的说女人不能娇生惯养。这难道不是活脱脱的“双标”现场?吕这种男性有什么资格结婚?惠才这类女性在婚姻中究竟承担了多少不甘与屈辱?如果结婚有入门资格证的话,吕这种男性应该连及格线都远远达不到吧!
看到这里,你是不是想起了你的妈妈、你的奶奶、你的外婆、你的大姨、你的姑姑,乃至于你身边每一个困于婚姻这座围城,却无法逃脱,或者不知道可以逃脱的女性。在这类婚姻生活中,女性既要工作、又要照顾小孩,还要承担大部分乃至全部的家务,而男性只需要工作,再加上不抽烟、不酗酒、不赌博、不出轨,便可以成为旁人眼中的模范丈夫。女性在男性这里成为了什么?一个保姆, 一个生育工具,一个自己亲生孩子的妈妈,或者单纯的饭搭子、合租室友,但是唯独不是妻子。
好在女性主义正在觉醒,女性对自身在婚姻生活中的角色也有了更清醒而正确的认知。婚不是一定要结的;孩子也不是一定要生的;即便结了婚、生了小孩,女性也不一定要为了家庭而放弃自我;即便婚姻不顺、遇人不淑,女性也有结了再离、从头开始的勇气!
当然,还是衷心祝愿,不管是男性还是女性,都能在婚姻中彼此相爱,获得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