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了东野圭吾的《彷徨之刃》感觉到正义、法律这些词语,又被重新的定义了故事中主人公长峰重树的女儿长峰绘摩,在看完烟火大会后彻夜不归,几天后尸体在荒川下游被人发现。正当长峰和警方都没有任何头绪时,他接到一个密报者的电话,知道了凶手的姓名和住址。长峰潜入凶手家,看到了女儿遭受凌虐致死的录像愤怒痛恨到几近崩溃。一直以来的守法公民决定执行“法外正义”,他乔装打扮,走上了复仇之路。
刚开始看这本书给我的感觉,又是一种老套路,主人公为了复仇最后杀掉了罪犯,可是越往后看才发现这不是一件普通的复仇事件,东野圭吾在书中写出了正义到底是什么?法律能否保证公民的权益。最后主人公长峰死在了警察的手中,我觉得太可悲了,那个少年杀人犯眼看就要被长峰的复仇之枪打死,而警察为了保护一个罪犯而把长峰击毙。我真的不明白警察为什么还要去保护一个少年犯,难道这就是所谓的正义吗?如果是我,发生在我身上的事情,我也会像长峰一样拿起复仇之枪去杀了那个少年犯。有的人会说,为什么非要去复仇呢,交给警察,交给法律不就好了。这个少年犯未满18岁,在日本有《少年法》未成年的少年可以免于刑事责任,而且过不久又可以重新出来,重新的开始生活,试想如果你是受害人,你看到伤害你的那个人没过多久又重获自由,你是什么样的心情。谁来抚慰受害人的心理,谁又去看看受害人今后的生活是怎样的。那些犯了罪的少年犯即使放出来,他们会有悔改之心吗。在书中有一节讲到刑警组长久冢,曾经办过一起少年犯的案子,是因为一件小事,几个未成年人对另一个未成年人打骂,最后用火,火生生的把当事人烧死了,而久冢组长的办案的过程中发现这些少年犯并没有悔改之意,他们哭泣是因为他们被警察抓住而害怕,而他们的父母也在为他们的孩子辩解。想想那些受害人的父母,该有多难过啊。而久冢组长抓住这些少年犯后,因为有《少年法》的庇护,这些人很快又重新回到了社会,真是让人心寒啊,警察抓到了他们而法律却制裁不了他们。引用久冢组长在书中的一段话“警察到底是什么呢?是站在正义的那一边吗?不是,只是逮捕犯了法的人而已。警察并不是保护市民,要保护的是法律,为防止法律受到破坏,拼命东奔西跑。但法律是绝对正确的吗?如果绝对正确,为什么又要频频修改?法律并不完善。为保护不完善的法律,警察就可以为所欲为吗?践踏他人的心也无所谓吗?”
最近发生在山东聊城的“辱母案”也引起了不小的反响,过多的事情经过不需要多说了,如果是个有血性的男人看到自己的母亲这样受到侮辱都不会无动于衷,而警察来到以后并没有制止这样的事情发生,最后于欢在忍无可忍的情况刺死一人,而法院却判于欢故意伤害罪。如果换成我,不管我会关进大牢,还是会判死刑,我都会毅然决然的保护我最亲的人,哪怕用我的生命。而最可悲的是法律,却保护不了我们,正义却不站在我们这边。
正义是什么?法律是什么?如果有一天我们最亲的人受到伤害,正义不在了,法律不在我们这边,我们会怎样的去保护我们最亲爱的人?
马雅可夫斯基的名言:“当社会把你逼到走投无路的时候,不要忘了,你身后还有一条路,那就是犯罪,记住,这并不可耻! ” 而我会拿起我的正义之刃去保护我最亲爱的人,哪怕用我的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