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日上午十点多,我和小宝一起去看大宝。
在一个公交站旁等车的时候,一个头发齐肩,衣着褴褛的乞丐从我们身边走过。
等他走的稍远一点,我问小宝:你看那个人可怜吗?
小宝摇了摇头:他看起来还年轻,又不是那些七八十岁的老爷爷干不了活。看他脏兮兮的样子,分明就是懒惰。他有手有脚,完全可以找个工作,靠双手劳动来养活自己。偏偏要去捡别人吃剩的或者在垃圾桶里找吃的,这种人不值得可怜。
没想到平时同情心泛滥,看到讨钱要饭的老人,都会毫不犹豫伸出援手的小宝,居然能说出这样一番话来,真是让我对她刮目相看。
但是仔细想想,小宝的话也不无道理。那个人看起来有一米七多,也就四五十岁,四肢健全的。如果智商(精神)没问题,完全可以给别人干活挣钱。哪怕每天捡破烂,养活自己也肯定没问题。
当然,我们不了解他,不排除他有智商或者精神方面的问题。如果单从懒惰方面去说,我完全同意小宝的观点。
因为一个男人不用考虑养家糊口,也不是丧失行为能力,如果连自己都养活不了,确实不值得可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