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平出生于北京的某条弄堂里,北京说来也奇怪,人从一出生就由大院和弄堂被划分。大院的一般就是些高干子弟,而弄堂里的大多都是像何平这样的没什么背景的孩子。这也注定了何平想要成功就得付出比常人更多的努力和困苦。
何平在高中的时候迷上了摇滚,喜欢上了崔健的歌。他觉得只有从肺腑爆发,顺着血管蔓延,最后与声腔共鸣,脖子暴起青筋,那样歇斯底里表达情感的歌才配衬得上是歌。而真正的热血男儿都应该唱摇滚。同班喜欢摇滚的男生也不少,但也都是顺应当时新中国摇滚的风潮,而真正像何平这样疯魔的却不多。何平放学后不再抱着数学课本死啃,而是叼着笔,想破头一般的写歌词,对着五线谱认音符,自己哼唧哼唧的编曲。何平本来学习就不怎么样,这一分心,成绩更是一落千丈。不过那个年代哪里注重孩子的成绩问题,一个个毕业了都被分配到技校学本事去了,只有天赋异禀的才奔着考大学去。
何平也不例外,高中毕业后被分到一家技校学汽修。进了技校的生活比原来更加闲适轻松,何平更可以一心一意的追他的摇滚梦。他攒钱买了人生中的第一把吉他,自学了几个月便可以弹些简单的曲子,他再跟着调吼几句,让人觉得是像这么回事。何平热爱音乐的消息不胫而走,吃完饭闲暇的时候,不管男的女的,大多都爱聚在一起听何平瞎唱几句。这其中就有方蕊。
方蕊称得上是当时漂亮女生里数一数二的,追求者自然是不在少数,可她却偏偏在听了几次何平的歌后对他倾心。问她为什么中意那个一无所有的傻小子,方蕊也说不出个所以然。她只知道自己喜欢何平拨吉他弦时修长的手指,眼睛看谱时的专注神态以及当大家鼓掌时,何平微笑不好意思露出的虎牙和酒窝。对,何平有两个深酒窝,方蕊没有,她从小就觉得酒窝很好看,艳羡那些有酒窝的人,以致于之后方蕊和何平在一起的好几年里,她常常盯着何平的酒窝看。这就是传说的傻人有傻福吧,穷小子何平不费吹灰之力的追到了漂亮女孩方蕊。
俩人一毕业就在弄堂里租了间房,同居了。何平在技校里没学到什么真本事,毕业证也是老师最后一只眼闭一只眼给发的,这用人单位自然是以本领招人,导致何平一直待业在家,就靠方蕊一个人打工挣钱。方蕊一点都没怪罪何平,她知道何平志不在此,他是希望能当个歌手的,既然自己爱他,那更要支持他的梦想。方蕊彻底打消了何平再出去找工作的想法,勒令他在家好好创作。
“别以为我这是宠着你,你给我记住,等以后你红了,就换你供着我啦。”方蕊开玩笑的调侃何平。可何平却笑不出来,他知道方蕊家里条件虽然也不是很好,可她爸妈也没让她吃过苦,更别说供他这个大男人了。何平一把搂过方蕊,在她肩窝里低语:“媳妇儿,你等着,以后我肯定让你过上好日子。”方蕊其实不在乎何平能不能出人头地,她喜欢何平的时候就知道他一无所有,可她就是喜欢何平,喜欢他那一股子蛮劲,为摇滚的一腔热血,还有就是何平对她好啊。从不对她大小声,知道方蕊养家已经够不容易了,何平不像别的男人抽烟喝酒,他不沾烟酒。方蕊有次问他,说印象里玩音乐的抽烟喝酒都很凶的,还有的甚至吸毒来获取灵感。何平笑笑,称他自己啊,是健康摇滚。那方蕊再问他,万一他没灵感呢。何平拉住方蕊的手亲了亲,“你就是我的灵感女神啊,写不出歌我就看看你,看着看着我就会才思泉涌。所以媳妇儿你永远都不能离开我,否则我就再也写不出歌了。”方蕊戳了戳何平的额头,说他只会耍嘴贫。
白天啊,何平在家里创作,方蕊上工。到方蕊快回家的时候,何平赶紧鼓捣出一顿晚饭来等着方蕊回来吃,俨然就是一副女主外男主内的形式,在当时那个年代是极为罕见的事。夏季,何平光着膀子挂着吉他,唱郑钧的赤裸裸,把洗菜的方蕊逗得腰都直不起来;冬天,何平给方蕊捂暖被窝,给她学着费翔跳冬天里的一把火。运气好的时候,何平还能接到一两场小饭馆里的表演,补贴补贴家用。有时方蕊也会去看,她觉得在台上的何平魅力四射。而何平却觉得在台下静静聆听的方蕊美到不可方物。在二人看来,那段岁月虽然穷,但却是他们最美好的记忆。
可好景不长,随着港台唱片的影响,大陆摇滚市场渐渐没落。没人再提那群声嘶力竭的青年,反而喜欢上了那些长得好看的港台明星。那时何平的状态也是越来越差,他在家一遍又一遍的听崔健,黑豹乐队,谢天笑的带子,百思不得其解为什么如此真切,真实,感人的音乐竟然没人欣赏。方蕊看着这样气馁的何平心里不是滋味。
一天下班,方蕊兴冲冲的奔回家,手里提溜着大包小包的东西。
“何平,你看这是什么?”方蕊摊开了张纸。何平看到上面印着吉力音乐公司招募新声,欢迎有音乐梦想的你前来报名。是音乐公司的宣传单。
“我今天无意中看到的,一看到我就想着你了,这不正是为你制定的么。”方蕊比起何平还要激动百倍。“以你的实力,去只怕把他们都吓死。我啊,今天还去给你买了身新衣服,咱不能先把架势输了,你看看,多配你啊。”方蕊拿起刚买的西装在何平身上比划来比划去。何平不知要说什么,他只觉得一张嘴就有一股子酸气直往上冲,让他难以成句。
“蕊儿,这些年你都没买过新衣服,干嘛帮我买呀。”
“不是说了么,你要去公司面试,不得穿得好点啊。”
何平看着眼前的女子,她在最好的年纪跟了自己,而自己连给她买一身新衣服的能力都没有,她原本柔嫩的小手早就变得又糙又老。何平只觉得自己真是没用,猪狗不如,畜生不如。他发了疯的捶打自己:“我没用,我无能,什么都得靠你,我就是一个吃软饭的!”说着说着,何平拿起他这么多年写的厚厚的谱子,撕了个粉碎,“垃圾!我写的不过都是垃圾罢了。”
这可把方蕊吓得不轻,当场就流了眼泪,她不知道这会给何平带来这么大的刺激。她捡回谱子,用力抱住激动的何平,喊着:“何平!何平!”过了好一会儿,发疯一般地何平才逐渐平静下来。方蕊满面泪痕,对着何平声泪俱下的说:“我为你做的是我心甘情愿,这些年我很快乐,这也都是因为你。何平,这个是千载难逢的好机会,你带着你的作品去,他们肯定会赏识你的。那样,才是对我最好的回报,好么?”何平说不出话来,只抱着方蕊很久很久。
第二天,何平穿着方蕊新买的西装参加了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