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记
其实说起来,小生还是要感谢这场起义的,毕竟它把无数英雄的命运联系到了一起,也让我更加好写一点。我个人对于叙述方式和文体并不感冒,主要是因为不怎么知道(手动捂脸)。我觉得我有点双线合一的感觉,也不知道准不准(再次手动捂脸)。
还是接着写吧。
黄巾!
这是一场惊天动地的起义,惊没惊天不好说,反正肯定动了地。
这场叛乱是准备了好久的,具体是这个样子:
首先,张角先使劲扯淡,反正那时候封建迷信没人管,就吹自己有神灵附体,我是天神保佑,老天爷给了我个任务,让我下来传播太平道,胡吹乱吹,大吹特吹,反正咋神就咋吹。
那时候大家都迷信,再加上张角可能搞了点小动作(什么跳大神都是可能的),听他吹的人基本就都信了,都认为张角这人牛掰,他的太平道也牛掰,就都跟定张角了(毕竟跟他就是跟神)。
其次,张角作为一个忽悠人的人,深知就自己周围这点人肯定不够起义,估计也只够建个连队,所以他本着要忽悠就做大忽悠的原则,派出了八个使者去各方传授太平道,同时宣扬张角先生的神灵附体,忽悠更多的人。
事实证明,封建迷信真不是好玩意儿,这么一番忽悠下来,居然全国都有他的信徒,有些地方一个村甚至一个县都是他的信徒。
至此,张角先生的忽悠大获成功,现在,让我们来算算他一共忽悠了多少人。
永寿三年(157),东汉有记载人口七千五百万。中平元年(184),黄巾起义爆发。
计算过程就不详细说了,黄巾起义的人数大约在七百万至一千万人之间。
照这么看,张大忽悠的功力不浅。
于是就这样,在中平元年三月五日,全国所有被张忽悠忽悠了的人同时响应张角,开始闹事。
闹事的范围之大,陈寿是这么写的:“三十六方一旦俱发”。
换句话说,以魏郡为圆心画圆,每隔十度就有一只起义军,而且可能还不止。
至于造反情形,是这样的:“燔烧郡县,杀害长吏”。
要知道,东汉那是还是有法律的!杀人也是要偿命的!放火也是要砍头的!
都没用了。
我们可以肆意杀害官员,我们可以到处放火而不用赔偿!
这是没有法律的时期,对官员不满,加入我们,去杀掉他们!
黄巾军,是天下最强悍的队伍!再无人与之匹敌!
干掉那些曾经欺压我们的人,给这个世界以公平,以平等!
我们是黄巾军,我们执行平等的名字,叫黄巾起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