怪物的监狱日记

郑重声明:原创首发,文责自负。本文参与伯乐主题写作之【小空间】。

7月2日 雷阵雨 亚当

今天是我来监狱工作的第一天,刚好押来了个狼人。他看上去有两米多,肌肉发达,被单独关到了一个牢房,像是个硬茬。为了防止他日后难以管教,我打算先找他谈谈心,跟他套套近乎。

我在他房门外拉了把椅子坐下,问:

“你是怎么进来的?”

监狱门上只有一个能让里面的人看到外面的小洞,只能容纳一双窥探的眼睛,此时还是自然关闭的。我看不见他,只听得见里面声音沉闷:“狱警先生,这扇门虽然小,但我还是进得来的。”

我笑了两声:“我不是这个意思,我是问,你犯了什么罪进来的?”

他告诉我,他是打群架进来的。他走在华尔兹狼人街上时,看到一群人起了争执,便走过去劝和,不知怎么就有人开始动手,他也被卷进了纷争。后来他们被带到了拘留所,但由于最近新政策刚下来,查得比较严,于是这几个人中有一个人要被象征性地逮捕,而他就是这个倒霉蛋。

我有些怀疑:“不是吧,现在逮捕人都已经这么随便了吗?”

他答:“先生,我也这么觉得。”

真奇怪啊。我又问他:“你叫什么名字?”

他说:“我的名字是毛利威尔,先生。全名比较长:毛利威尔·科斯维耶夫斯基。”

真是个奇怪的人,不过看上去出乎意料地老实。我突发奇想,打算把这本监狱日记给他写,说不定会看见很多有趣的事情,还能更加了解囚犯的生活,方便日后管理。

7月5日 多云 毛利威尔

独角兽狱警先生把这本日记给了我,让我记录监狱里的生活,我感到万分荣幸,马上就答应下来了。

说起来,我曾经是个小说家,却有好久没动过笔了。自从同为作家的亲姐姐为了生计而剽窃了我最用心的作品以后,我就对这个职业失去了希望,并且离开了俄国老家来到英国伦敦生活。

我喜欢观察人、模仿人并且创造角色,然后编造他们的故事。在餐馆工作时,我会一边收盘子一边偷听客人聊天,在脑海里补全他们的故事;在博物馆工作时,我一边尽着保护艺术品的职责,一边透过艺术品想象一个画家的一生;我还曾在当俄语老师时以契科夫和费奥多尔的小说作课文讲过课。不过无论如何,在姐姐拿着我的作品成名并给她自己以及她单独抚养的患病女儿带来优质的生活后,我没有再提笔写过故事,也没接受过她的钱。或许是在赌气吧。就在我以为自己就将要这样靠干杂活得过且过、孤独终老时,在无聊的监狱里却又重新找到了写作的动力。感谢独角兽警官给我这个机会,感谢上帝给我这个机会。

我又重新带着好奇的眼睛观察身边的人物与事物,特别是今天刚来,被分到跟我当室友的德国僵尸。

他是个很奇怪的人。虽然这是我第一次进监狱,对这里并不了解,但我想应该是不会有囚犯像他一样和狱警说笑着走进牢房。说真的,要不是他穿着囚服、剃着光头,我准会以为他是个来巡房的狱警呢。

独角兽警官把他领入房,解开他的手铐。

“这是你的房间……这就是你的室友啦。他叫……”他说着,朝我点头示意。

我也朝他点了点头。

“毛利威尔。幸会。”

“你好,毛利威尔。叫我米诺伊就好。”

僵尸朝我僵硬地笑了笑。我想这是因为他的脸部肌肉比较僵硬。事实上,他全身上下都应该是硬的。

独角兽警官对我们说了句“好好相处”,然后把门锁上,哼着歌离开了。

米诺伊朝他离去的方向点点头,说:

“真是个自大的理想主义者啊,把什么事情都想得太美好——但是我倒也挺喜欢他。不过他们这个种族确实是生活在彩虹啦彩云啦或是别的什么像闪着光的七彩泡泡一样美好的东西里的。你说他为什么想来当狱警啊?这地方可真是糟透了!你看。”

他苦笑着指指自己光溜溜的脑袋。

“好不容易长的头发,全剃了!不过你们狼人应该没有这个烦恼——我是说,我们僵尸长一根头发可能要等一个世纪呢。”他夸张地舞动他的双手,像一个卖力的小丑。

真的会有同族人跟他交往吗?据我所知,僵尸都死气沉沉,不爱说话活动,这么一看米诺伊倒是一个十分有个性的僵尸了。或许不合群正是他离开家乡的原因——僵尸一般都是德国或者中国的,而米诺伊显然是德国僵尸。

“嗯……所以您为什么会进来呢?难道是打劫了生发水店不成?”一半是为了接他的话,一半是出于好奇,我打趣着问道。

“哎,你这家伙,说对了一半吧……确实是打劫进来的,不过肯定不是打劫洗发店或者什么生发水店啦。”他一屁股坐到床上,床和他的关节便都发出了嘎吱的惨叫声。

他叹了口气,缓缓开口:

“实际上——我还是跟你从头讲起吧。我曾是一名电竞选手,但你知道的,我是一个僵尸……就因为僵尸手指很硬什么的,总之我们国家从没人赢得过世界电竞比赛的奖杯。”

“我就想,凭什么呢?我是说,凭什么我们国家的人一个电竞奖杯都拿不到?于是我就拼命练习——不知道你知不知道这个游戏,它叫DOTA2,是世界电竞比赛中的一个项目——我拼命地、没日没夜地练习这个游戏。父母说我走火入魔、有网瘾、一天到晚只会打游戏,但我不在乎;朋友说我不可能取得什么成绩,叫我尽早去厂里上班,但我不在乎;其他玩家知道了我是僵尸后嘲笑我说光俄罗斯方块就能把我的手指玩脱臼,我也不在乎——不好意思,你是俄国人吗?我没有想贬低这个游戏的意思……”

“我知道。”我挠挠后脑勺。

“好,那就好。——我那时天真地以为走上赛场就能为自己和自己的种族正名,但我真的如愿加入电竞俱乐部时——是一个英国的俱乐部,因为德国根本没有电竞俱乐部——当我真的成为了一名职业选手时,我比以前还要刻苦,别人一天训练8小时,我训练10小时、12小时甚至16小时!我的手指不够灵活,我就让它灵活起来!可是我没想到我居然会得腱鞘炎!打电子竞技的手如果出了什么事,那他基本上可就完蛋了!我被送去坐冷板凳,合同期到了就退役了——我上场不超过十次的职业生涯就结束了。”

我点点头,表示出同情。

“在我退役的同时,俱乐部却居然拿到了冠军。但我肯定没脸回国,因为德国人依然碰都没碰到过奖杯!况且我和德国的家人也近乎决裂了。我留在了英国,一边靠直播营生一边继续向其他俱乐部投我的简历。”

“但是没有一个俱乐部要我。他们说,就算我的手好了还会有后遗症的,更何况我还是个僵尸。其实他们说得对,尽管不愿意承认,但我的技术日益衰退,后来连娱乐主播都比不上。我的直播间越来越冷清,就算好不容易来了人,看了不出一分钟也会退出直播间。粉丝数像沙漏里的沙,钱变成破了洞的瓶子里的水,我却还没找到合适的工作。连麦当劳店都不要我,因为僵尸行动迟缓。我快饿死在这个国家了。我交不起房租,就把所有的财产卖掉了——就连游戏设备都卖了,露宿街头,有时要靠乞讨吃饭。贫穷就像瘟疫,我为了活命亲手把自己的梦想卖掉,换成钱,多活一天。”

“后来我觉得这样实在不行,饿一顿饱一顿的。流浪生活中我曾目睹穿着稍得体的其他流浪汉假装热心找游客搭话或是帮忙,同伙便偷偷顺走他们的手机和钱包。我也打算这么做。你看,我的手可以拆卸,”他把自己的手从腕关节上拔了下来,“我可以一边跟人说话一边把手放进他们的包,把一切值钱的东西都掏出来,即使他们走远了我的手也可以被我召回来,手上还拿着各种值钱的东西……我甚至都不需要都不需要,我感觉——虽然不道德,但我感觉自己天生就是干这行的。”

“那您这段时间应该偷到了很多东西吧?”我顺着他的话问。

“呃,其实……”他摸了摸自己的鼻子,“其实没偷到什么,我第一次尝试就被发现了。偷窃不成,我就来硬的,想抢劫,结果刚好有个警察巡逻看到了,就把我抓了。”

“啊……这……”

“第一次尝试就失败了,害……不过没关系,在监狱总比当流浪汉好吧。”他的目光垂到了地上。

看来他对监狱里的霸凌一无所知。我还算幸运的,我个头比较大,更何况狼人以善战闻名,那些刺头没来惹我。至于他,一个僵尸,就不一定了。我在心里叹了口气。

他朝我爽朗地笑了一下,那张笑容看上去绝不是会出现在一个僵尸脸上的笑容。

等一下,我有了一个想法。

7月21日 雨 米诺伊

说真的,我还是不太喜欢写字,这让我的手指感到难受。

总之毛利威尔把这本日记给了我,说那个独角兽警官会看这本日记,所以有什么事发生可以写下来。

这所监狱里只有小半是外国来的邪恶生物,大半都是英国本地犯了错的神圣生物和堕天使。不过我其实分不太清英国的堕天使和澳大利亚的恶魔,这里还关着些恶魔也不一定。据毛利威尔说,堕天使和恶魔的特征很像,但是堕天使的翅膀是黑色的鸟翅,恶魔的翅膀是红色的蝙蝠翅膀。奇了怪了,蝙蝠不是吸血鬼来着吗?算了。

这些犯人没有像毛利威尔担心的那样为难我,也许是因为我和独角兽狱警关系好,手上还拿着他的日记。

刚好今天来了个堕天使住到我们房间,但他对他犯下的罪行闭口不谈,只是一直在祈祷,看上去神神叨叨的。原来监狱里除了狱警也会有这么虔诚的教徒吗?

哎,毛利威尔怎么写那么多字?我可写不了,现在手指疼得要命。算了,现在字数和独角兽狱警差不多,收笔。

毛利威尔那么爱写东西,我好像也没有很需要这本日记,所以我刚刚本来打算把这本日记还给他的。但是,他居然问独角兽狱警要了笔和纸开始创作了,估计也没什么心思写日记了。但是我实在不想写东西了,反正这日记本也传来传去的,干脆一直传给新来的人好了。

7月22日 小雨 本尼

主啊!原谅我吧!我绝无此意!

即使两族有恩怨,即使他就像一个安置在我妹妹身上的定时炸弹,即使他是魔王之子!但是他还没开始犯罪,先犯罪的人居然是我!现在,我头上闪亮的光环消失,翅膀上白色的羽毛也掉光,黑色的绒毛正在同头上的羊角一齐冒芽……

主啊,原谅我吧,当他出现在我的掌上明珠的身边时,我不得不提起警惕:这个人所属的族群是邪恶的,他们是我们的祖先流放的罪人的后代,他们的血液里流淌着不端和放荡!这样的一个人,出现在我女儿的身边,做父亲的怎能置之不理?

主啊,我警告过他的,但他不听——执拗的罪人啊!他是怀着怎样的一颗心接近我的宝贝的,我难道能不知道吗?天使最懂恶魔的罪,男人最懂男人的恶!我是一定要帮助我亲爱的简远离他的啊!

主啊,我本不想用暴力解决问题,您一直教导我们要用爱来化解矛盾,但是连心都没有的罪人是不会懂爱的!否则,我想当年您也就不会带领一众兵团剿杀这些恶徒了!我的应激是可以被理解的!我是说,谁知道他当时从包里掏出来的是钻戒呢?他既然能掏出钻戒,那么他也一样能掏出寒刀啊!于是我一把扯下光环,发射出圣光……

我并没有想开到最大功率的,至少我没有想杀死他,我只是害怕他伤害我和我的家人,仅此而已!

或许我真的愧对他吧,他怎么说都暂时不应该被杀死,就算他该死也不应该是由我来杀……主啊,我确实犯了错。

我无法忘记那情景,我却也不愿再想起——哦,主啊!我的简从他被烤焦的手上拔出了他紧紧攥着的那个盒子,打开,看到钻石在灯光下闪耀,先是瞳孔放大,然后五官又猛然皱缩。她摸着他黑糊酥脆的身体,喃喃说着“好烫,卢克,好烫”,又无神地亲吻戒指,眼泪流进她的嘴唇,打湿了戒指,她不拭干,只重复着说“好冰,好冰”……主啊!是我错了!我杀了人,请您原谅我;如果我无法被原谅,您大可以惩罚我,用我女儿恶毒的诅咒来惩罚我,用堕落之罪惩罚来我,用终身不得幸福来惩罚我,但我请求您别用终身监禁来惩罚我,我请求您给我的女儿,我的简,以救赎!她是无罪的,她是善良的,她是年轻的,她不能同时失去爱人和爸爸!我也许该被囚禁,但她不应该受难!要说她有什么错,她的错就是有我这样一个鲁莽的、冲动的、犯了罪的父亲!

主啊,我是一时做错了事,现在我请求您的宽恕……

7月23日 阴 卡布

今天刚进监狱。一个神情严肃的堕天使把这本日记给了我,说郁闷的话可以在上面写点什么。

上面的这篇日记应该是他写的。他看起来应该是一个讨厌恶魔的种族歧视者,但是却把这本日记给了我。他看我的眼神也很复杂,似乎又仇恨又悔恨。我想这是因为他杀掉了他的恶魔女婿,要被判终身监禁,担心他的女儿精神崩溃。

这么简单的事却能说这么复杂,天使都是这样的。他说话的口气也很自大,什么“魔王之子”,什么“恶徒”,什么“执拗的罪人”,似乎所有恶魔都是十恶不赦的混蛋一样。恶魔不就是堕天使生的小孩吗?现在好了,他如果在他将度过余生的监狱里再找一个老婆,就将会生出他最讨厌的恶魔,这下他该发疯一样地高兴了。

他还想赎罪呢。我敢说,他对那个可怜的恶魔的死没一点惋惜,他只是为他可爱的天使宝贝女儿在外面无依无靠而感到痛心。我们的命在天使眼中一文不值。他这次忏悔,无非是因为他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代价。事实上,在这个国家乃至这个世界上,天使都是很受优待的,他们即使犯了错也不一定会受到惩罚,这就是这次败诉我唯一的收获。这也是这所监狱里的犯人中40%都是外地人的原因吧,试问在哪个国家的监狱中才会有此奇景?

我受够了这样的世界。凭什么有些人生来神圣,沐浴在圣光之中;有些人生来就像死灰,在地狱挣扎徘徊?

我不明白。他的女儿确实还年轻就相当于是没了家人,但她至少没被关在这个鬼地方;但我也很年轻啊,明明我还是个大学生,明明我安分守己,明明就是学长想侵犯我在先,我怎么就被关进来了呢?

不过转念一想,我和那个堕天使倒还有点相像。我想我也是有点种族歧视的,不过我歧视的居然是天使。他杀了一个恶魔,我也杀了一个天使。唯一不同的是,他是恶意杀人,而我是正当防卫;他属于这里,而我属于自由。

我始终坚信我是无罪的。当那个天使将我堵在图书馆角落,当他用光环锁住我的四肢、扼住我的咽喉,当他的手抚上我的腰,当他带着意义不明的笑开始解自己的皮带,我在光环带给我的灼烧之痛与即将被羞辱的恐惧之中召出了地狱之火……虽然这套说辞和那卑鄙的堕天使一模一样,但我确实没想杀死他。我只是因为害怕而没控制好火候而已。但是,无论如何,我难道不是受害者吗?如果受害者反抗有判刑的风险的话,以后谁还敢在受谋害时反抗呢?还是说,所有人都必须受天使蹂躏呢?我希望能有人思考一下这个问题。

翻开这本日记的人啊,请悉知,这是一个年轻而无辜的恶魔的绝笔。

7月24日 阴雨 穆萨

一个恶魔自杀了,在食堂用地狱火活活把自己烧死了。这本日记是我在他身旁捡到的,我把它交给了狱警。

下午时有狱警从门外经过,有个独角兽开了我的房门,把这本日记又给回了我,让我继续写下去。

我翻了翻,发现这些日记每篇都是不同的人写的。看来我就是下一个了。

监狱里的生活也不算难以忍受,跟呆在老家里的金字塔差不多。这里有霸凌现象,但我会往他们眼里吹沙子。所以我在这里过得也还行。

但是一直住在这里未免还是有些沉闷了。想起来,我也是无辜被捕入狱的。如果我也自杀,应该能对那个恶魔多少有些帮助。

监狱是困不住木乃伊的,我们是唯一一个可以转世的人种。所以,如果我们想出去,其实随时可以离开。可惜使我含冤入狱的人已经死了,灵魂也已消散,否则我自杀时必将带他一起上路。

7月25日 特大暴雨 尼尔曼

怎么,我成死神了还是成瘟神了?今天来监狱第一天,怎么所有室友都自杀死掉了?

有些个狱警也真是神经有毛病,他的同事都帮我作证了,他押着我进房时我们两个就看到那几个人全死了,而且全是自杀,那场景叫一个惨烈——提前声明,我可是很为他们的死惋惜的——狼人身上全是抓痕,手上全是血;僵尸的脑壳被掀开了,手上抓着自己脑子的一部分,另一部分被撕碎了扔在地上;天使被光环绞死,眼球凸出得像是就要弹出来了。据说隔壁还死了一个木乃伊,绷带全开了,据说也是自己解的。哦,我的天哪,还好他没死在我这个房间,不然我的嫌疑更难洗清,而且听说木乃伊没了绷带不仅自己会死,还能把别人吓死。

但是无论如何,我都不该成为嫌犯吧?拜托,我虽然偷东西,但我根本不杀人啊?干嘛怀疑我啊!真是脑子掏出来给僵尸吃了。

哦,据说那些自杀的人都在这个日记本上写过日记,写过这本日记的人,除了一个警察,其他人这三天全死了!那么说这个日记本倒还成死亡名单了!哦哦,还真是炫酷呢!这也是为什么我要写这本日记。如果我也是木乃伊的话,我下辈子应该会想偷这本日记,然后把它裱起来收藏。

不过目前为止这本日记还不是我偷来的,是一个狱警把它给我,让我在这上面写点什么,“如果第二天还活着的话就绳之以法”。笑死,他想怎样,逮捕我吗?不过我倒也还乐意写写就是了。

本来那个帮我作证的狱警是不想让我写这本日记的,他说它上面很可能有诅咒。笑死我了,这本日记上根本没有诅咒!这一切不过只是巧合罢了,我赌是那个木乃伊用怨念把这些人一起带走了。这不是和木乃伊一族的杀人能力完全吻合吗?这群蠢货怎么不相信我的话?那个狱警还一脸严肃地说,他是为了我的安全着想,差点没给我笑岔气。真是的,他是恶魔我是恶魔?诅咒我还不清楚?什么恶魔法术我不会啊!上次那个传送阵直接把埃尔金大理石雕塑偷了呢!不会我一入狱,就没人记得我的光辉战绩了吧?那我可要逃狱了。

就计划在明天逃狱吧!著名的尼尔曼大怪盗虽然没了头发,但——将在明天帅气复出!

7月26日 雷雨 亚当

我知道这些死亡不是木乃伊造成的,死者身上都没有绑绷带,更何况木乃伊死后才进监狱的恶魔也死了。这样,更别提凶手是那个恶魔的假设了。或许大学生恶魔和木乃伊确实是自杀,但是,其余的人还有较明显的生存意志,特别是明天就要越狱的怪盗先生。这本日记上确实有诅咒。尽管就连天使的光环都没查出端倪,但这本日记一定有什么蹊跷。

那么,下一个就到我了。无论你是谁,出来吧,让我们谈谈。

7月27日 阳 毛利威尔 杰克森

大功告成了。

手中的书散发着光芒,书中投影一般放出投影:僵尸在电竞房玩DOTA2,天使在客厅和女儿打电话,两个恶魔在客房读书,木乃伊在猫爬架旁逗猫……少了我最喜欢的小狼。没办法,一个人要是想同时成为作家、导演和演员可是很难的,还是让我充当好作家和导演的角色吧。

我把口袋里的独角兽玩偶放到书上,它便消失了,同时投影里出现了一只优雅的独角兽,在屋外的空中撒开蹄子奔跑,所到之处留下一道彩虹。

我看着投影中的独角兽,回味十分钟前我为这本小说创造最后一个角色时的场景。那时,他又打开了这本日记,翻看着每一个人的文字,试图找到什么线索。这时我觉得时候差不多了,从书中显形,扇动猩红色的蝙蝠翅膀,摆动着末端有三角尖的恶魔尾巴,漂浮在他面前的空中。

他下巴几乎就要掉到地上,我只是笑着看他。过了好一会儿,他似乎才反应过来要和我战斗,扭头一看,却发现狱警们全睡死了。他便拔枪,结果却射不出子弹——卡壳了。他连连后退,才想到用独角兽的力量对抗我,于是要从角中发射出彩虹波。但是,那股能量只堵在他的角尖,无法像平时一样子弹般射出。

他不解、恐惧、慌乱,因为他不知道,从他在这本我施过法术的日记本上写下第二篇日记时,他就已经进入到我的攻击范围里来了——我随时可以在他身旁筑起隔离幻想与现实的高墙。这时,他在我的眼里不过是匹烈马,而我只需给它套上鞍……

我向他伸出手,掌心向着他,他便被扭曲着吸到我的手上,变成一只玩偶。

在现实世界中,他已经把自己杀死了。但是,死的只是肉体,他的灵魂将会永远被保存在这本书里,在这里获得永生与极乐。

我并不是什么真话都没对这些朋友们说。我曾经真的是名小说家,我喜欢创造世界、支配角色命运的感觉,可惜没什么人欣赏我创造的世界和角色。自从同为不知名作家的姐姐为了患癌的女儿剽窃了我的作品后一炮而红,我就不再提笔。我认为我对写作已经失去了热情。

那之后,我什么工作都干过,但从没有一份体面的,全是兼职。写小说的不写小说了还能干嘛呢?我又不会教书,一个学期后就被炒了。

我不喜欢这个世界的运行规则。如果我是一个木乃伊,我就根本不需要担心饿死;如果我是一个天使,人们就会尊重我;如果我有一个出名的父亲,我的书写得再烂都会有人买。我觉得这个世界不公,但又不喜欢听人抱怨这不公。强者的世界需要自己去开拓。

于是我加入了黑手党。这是一个黑暗血腥的地方,但是给了我离开我厌恶的世界的机会。在这里,我学会了很多诅咒,将黑手党越做越大,最后渐渐成为了闻名世界的“魔王”。不过我后来隐退了,因为我爬到了顶端后才发现自己并不喜欢过烧杀抢掠的生活。虽然我厌世嫉俗,但犯罪和富裕不是我的初衷。

我的初衷是什么呢?我加入黑手党的原因是我不喜欢这个众神创造的世界。西方的上帝,东方的盘古,非洲的十六创世神,希腊的宙斯……每一个神都没能管理好他们创造的世界,特别是我们亲爱的上帝。我想,既然我不喜欢上帝,为什么我不能成为更好的上帝呢?我要创造很多有趣的世界,里面收录许多有趣的角色,就像我写小说那样。而这些世界里,所有人都可以一直干自己生前最喜欢干的事,无忧无虑……而达成这样的效果只需要我把他们的灵魂提取出来,再稍稍用一点禁锢术和幻术。这对魔王来说不在话下。

于是,为了这项伟大的事业,我开始在各地寻找合适的素材,这个监狱也是其中之一。我本想自己找个载体下咒,没想到亲爱的独角兽警官自己找了个日记本给我,这真是再合适不过了。现在,被理想困住的人能忘记现实的残酷,被仇恨蒙蔽双眼的人能重拾爱心,被贫穷困住的人能摒弃金钱的分量——不管他们曾是什么样的人,现在全都呆在这个小日记本、小乌托邦里,无忧无虑地、永远地、日复一日地享乐。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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