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恺叔说红楼梦》第181期
曹雪芹在《红楼梦》中写道,王熙凤的女儿巧姐,在贾家败落后,被王仁(巧姐的舅舅)卖到了青楼。
幸好后来刘姥姥卖房卖地,终于筹够几千两银子,将她赎了出来。
曹雪芹这样写的用意,是什么呢?
在我看来,他想借此宣扬佛教思想。
那曹雪芹具体想宣扬佛教的哪些思想呢?
我认为他想宣扬的佛教思想是一个字,这个字出现在他写给巧姐的下述判词中:
“偶因济刘氏,巧得遇恩人”。
这个字是“因”字,在曹雪芹看来,“因”是佛教思想的根本。
为什么这样说呢?
还是以王熙凤、巧姐和刘姥姥三人的例子来说明。
王熙凤曾经救济过刘姥姥,种下了“因”。
后来,她随着贾家一起没落,并被关进了狱神庙,没有能力去救出被卖入青楼的巧姐。
在这个时候,家境也不算太富裕的刘姥姥挺身而出,想尽办法筹够了几千两银子,把巧姐从青楼赎了出来。
可以说,巧姐是幸运的,她母亲种下的善因,让她收获到了这还不至于太糟糕的“果”。
如果王熙凤当日不大发慈悲救济刘姥姥,她那年少的女儿,后来就只能在青楼煎熬地度过余生的漫长岁月了。
由此可见,种善因,得善果。
曹雪芹以王熙凤救济刘姥姥、刘姥姥救济王熙凤女儿的因果循环,来警示世人:多种善因,自然能多得善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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