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卡借给亲友拿药,未来理赔,到底会不会出现纠纷的问题?
医保是国家对我们中国居民或者说公民应该享受的一种福利,现在在我们全中国范围内,有不同层次的医保,有城镇居民的个人的社保,还有一老一小,还有农村的补充医疗,我们叫合作医疗,这些都是我们国家对公民的一种福利,作为一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想享用国家的这些福利,所以大家一定要知道,医保无论是哪个层次的,其实都是国家赋予我们的一种权利那么这种权力是不能滥用的,它也都是有指定所属的受益人,也就是持卡人本人。
因为意思比较淡薄,家里医保卡串用的现象比较普遍,别说拿自己年迈父母的医保去看病抓药了。有很多的老年病、慢性病,为了节省开支,通常都会用子女的医保卡进行开药,或者是诊断,很多人呢,把这些当做理所当然的事情,认为这就是自己的钱啊,不用白不用,在很多我们现在没有一些具体的理赔纠纷案例的情况下,大家都是认为这是很正常不
过的事情,但是在投保商业保险过程当中会存在一个非常大的风险。大家知道,我们以前
讲过,在商业保险投保的时候如实告知,那是要根据投保申请书上的项目进行有限告知的,这个告知的真相,就会有一定的误解,也很容易产生歧义,比如说这个有限告知上面问,“现在你的心脏有没有问题?是不是有心脏病?”通常我们根据自己真实的情况来回答,有还是没有,都说我很健康。但是你忽视了,法律上的告知实际上是一种证据,因为保险合同是一个法律的文书,我们签字画押,实际上是认可的一种法律的契约。那法律上的这个有还是没有,是还是不是,他是要有证据的,那社保的一种就诊记录,实际上就是我们一个人在医院医疗救助系统里面留下来的证据,它是根据你的名字诊断,来记录你这个人的健康情况。比如说,我的社保卡让我的父母拿去使用,开了心梗方面的药,心脏病方面的药,或者是做了心脏病的确诊,那么从技术上来讲,就是我本人患有心脏病。虽然我本人确确实实是健康的,但是在这个医院系统里面留下来的证据,确是我患有心脏疾病,当我在告知的时候,这到底告知是还是不告知呢?这就存在一个很严重的问题,按事实来讲,是否,因为我是健康的。但是如果按证据来讲,因为在医院里的记录就是我的名头,我进行了心脏病的确诊,拿了心脏病的药,但到底按哪个告知呢,大家
想一想?在这方面,存在歧义,在未来理赔,如果我们说否,按照我们实际情况去回答,在未来理赔的时候,他是讲证据的,理赔人员会去医院调取相关的就诊记录,就诊记录上面明明白白写的就是我们确诊过心脏病。那在理赔的时候,就会出现因为之前没有如实告知,导致理赔出现纠纷的问题,那你如果在告知的时候说是,那肯定就会存在一个拒保的问题,你可能就买不了这种保险,那我就如实告知呗,我就写我的医保卡是被我父母或者其他老人拿去使用,开过某类型的药,这样会不会通过核保和审核,答案也是否。如果,医保卡给别人使用,这不仅仅是一个健康与否的问题,而是一个诚信的问题,也就是说呀我们的医保卡借给别人使用,实际上是一种骗保的行为,这个名头很大,很可怕是不是?
怎么突然一下子自己变成一个诈骗犯了呢?其实理就是这样一个理,因为这笔钱不应该给
别人用,你给别人用就是在骗取国家的福利,各位想想是不是,因为是一对一实名的,对
不对?因为你的这个医保卡,本身就不应该给父母用,而父母去冒名顶替,所以大家就可
想而知,不太好理解是吧,但是如果是高考替考呢,是不是就很容易理解,这肯定是一种
作弊的行为,是不是?那作弊本身,就是违反诚信的原则,而保险呢又是最大诚信合同,所以,目前在中国,绝大多数的保险公司,都会对此类的行为,列入拒绝投保的范围,也就是说他跟健康无关,他是一种诚实行为,他对诚实的一种考核要远远大过对整个身体健康与否的考核,因为我讲了保险合同的基础是最大诚信合同,它违反了诚信合同原则,你已经是欺骗行为,有欺骗记录的一个人,所以保险公司是不接受你投保的。也有一些公司,他会有一些特殊的政策,比如他允许你提交你相关的体检记录,或者是身体检查报告,证明你身体确实是健康的,但这样的公司是少数。而且即使证明未来理赔也可能会出现这样的麻烦,毕竟啊,时间比较长,大家想一想,可能是10年20年之后的事情,所以如果你的社保卡是借给别人使用,开药诊断,那
么,你现在最好还是不要进行投保,这个行业共同的问题,等待未来可能一些折中的解决方案,有了方案之后你再考虑吧,要为自己过去所做的这一切负责,这个概念其实我
们的社会制度、法律环境逐渐完善的过程当中,这种漏洞就会越来越小,背着抱着一边
沉。我有个初中同学,很聪明,在国企里面工作很长时间,企业的效益也不是很好,他就在我们想怎么样能够出来自己单干,开个公司也不错,他呢,又不想辞去那份国企的工作,还想拿工资,还想在外面兼职干着自己的一摊活,那怎么办呢?很年轻,不能进行正常的退
休,于是呢,他就想方设法找人给自己开了一个病退的手续,就是证明自己身体健康状况
已经差到不能再正常工作了,必须要退休、休养,于是就开了自己的公司,他跟我同龄,
生意也做的不错,风生水起,那边呢也拿着一份工资。那么现在他能不能购买保险呢?对
不起,一份保险都买不了,你想一想,在系统里面,他已经是一个疾病缠身的人,已经不
能是一个正常工作的人,他怎么可能再去获得商业保险的一种保护,这是绝对不可能的。
所以我讲呀,这个制度越来越完善,你就会发现你在东边占了便宜,在西边就会吃亏,所
以诚诚实实的,老老实实的去做事,总是没有坏处的。还有一个例子也说明这个问题,我
们现在有很多的客户呢,他的身份证上的生日啊和他实际的年龄有很大差别,可能当年是为了结婚,为了升学,等等等等很多的原因理由,她的年龄呢加减了很多,和实际的年龄增加了两岁,或者结婚,本来年龄小,不够标准,于是找人托关系在自己的身份证或者户口本上把年龄改了,虚增了2岁,够格了。他觉得是不是占了很大的便宜啊,头来再去买保险呢,你会发现怎么样,年龄大了2岁,按照身份证上或户口本上这个具体的出生年日比原保费就会比别人要贵很多,各位说是不是呀,有的时候我在讲啊,保险他是最大诚信合同,你使用很多很多这个手段的这种行为,最终这种行为在购买保险过程当
中都能够露出它的尾巴,都能看到它的真相,所以保险也是一件很有意思的一件事情,总
之呢,从今天我们讲的这个社保卡挪给其他人使用呢,叫大家明白,保险是最大诚信合同
的原则是非常非常重要的,它也是个底线,不要轻易去碰它,不要怀着侥幸的心理。当然
你说比如说我去拿的是心脏方面的疾病,我没有告知,未来发生的风险,可能是肠胃方面
或者其他方面的风险,发生的时候,难道可以会出现纠纷吗?也有客户问我这样一个问
题,但这个问题实际上呢,你是推定近因原则风险不是我现在我借医保卡这个风险,两者
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但理赔是不是就会顺利呢?这也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因为保险纠
纷的案例啊,都是一案一例,涉及到当时的法官、当时公司理赔政策啊,还有当时帮你理赔的这个人,方方面面因素有太多,但有一点是确定它会存在一定的风险,为什么呢?因为
如果你正常告知这个合同,现在是不能接受承保是拒保的,也就是说如果按照事实真相来
去操作这个过程,你这个合同是至始至终都是无效的,更何谈未来的理赔呢。我不知道这
么说你能不能明白,也就是这份合同当初投保它就是无效的,你现在回过头,即使不是拒
保的那个原因,他也不会获得理赔。这是从正常角度来讲这份合同的一个处理结果。当然
我刚才讲了,他不是绝对的,我看过太多太多这样的案例,在不同的地区、不同的法院、
不同的律师处理的结果都是相差很大,但问题一点就是它会存在一个争议,不会那么顺
利,我相信没有一个人购买一份保险,都是随时要等着未来发生纠纷,通过律师通过官司
来解决,那就太累了,因为我们买保险呢,买的就是一份安心,买的就是一份放心,拿走
我们的担忧,未来就踏实了。所以大家从这个角度,请理解保险对我们生活的一种改变的
作用,踏踏实实,老老实实的就告诉你的身体状况。那么,这种借别人使用过医保卡不能
够购买保险的情况该怎么办?我们只能等待,那等待法律环境,或者是,投保规则发生了
一些改变的时候,允许了,我们再去做这样的投保,或者找个各别的公司,可以提交相关
的辅助的材料,去尝试一下,当然也要把相关的证据留好,特别是公司的批复,能够为你
未来的理赔,准备好证据,并且要把这些资料保存下来,用一个保管箱也好,橱柜也好,
把它好好的保存起来,还有很多的合同啊,保存一辈子,因为都是一辈子的合同是不是?
我们今天的话题呢就讲到这里,我希望大家呢,对这个问题有正确的认知,特别是从今往
后,你的医保卡不要再给任何其他人去使用了,千万不要再去使用了,那你说我现在想知
道我的医保卡之前用过的记录,去哪里查呢?查不到的,你不要去问或者期待,任何一个
保险顾问能替你查的,保险公司也不可能查,查询我们这个社保卡使用记录的时候,只有
在电脑完全联网,你在医院里面依靠自己的身份去查,这个呢,通常也比较难以做到,还
有呢,就是在理赔的时候,保险公司进行调查,而在之前,在投保过程当中和日常是查询
不到过去的一种就诊记录的,到现在我们国内还没有发展到那种程度,所以大家呢,就会
比较焦虑这个问题了,是不是,总之今后不要把自己的社保卡借给任何人去使用,因为你
根本不知道别人用你这个在社保卡做了什么?去开了哪些药?做了哪些诊断?当然在一些正
规的好的医院里面是不允许使用别人的社保卡来进行就诊的,它都会进行识别,但有些三
四线的城市,可能会通过一些亲戚朋友,后门关系可以获得这种便利,但是你别忘了,还
是刚才我说的,你些便利有时就是一种陷阱,在这边感觉占了便宜,在其它的地方就一定
有个亏等着你去吃,这个世界没有什么便宜可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