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简书开始写作已有半年,好不容易写出来的文章不到40篇。再翻看自己的主页,我的文章却是越写越少。
看人家佳作一篇复一篇,相形之下,检视自己,发现读书太少,少不要紧,关键是还不知道怎么读。
再次打开春风的写作分享课笔记写作分享课:把书读透,把事想透。
像我这样的人,拿上一本小说,往往浅尝辄止,知道个大概,记住几个情节,根本谈不上读透,更不消说推敲作者如何构思这篇小说的。
这两天写不出东西的时候,我就拿出迟子建的短篇小说《一坛猪油》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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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故事的发生,皆因一坛猪油而起。坛子是个盛放东西的容器,在小说中,它不仅装了猪油,还装有秘密,也折射出人性。
开篇交代了一坛猪油的由来。“我”要与老潘团聚,屠夫霍大眼愿意用一坛猪油换两间泥屋。“我”一眼看中了盛放猪油的坛子,带着股勾魂劲儿。
猪油,雪白雪白的,细腻极了,没杂质,新炼的。霍大眼嘱咐“我”一定要自己留着,因为这坛猪油是专为“我”准备的,是他的一片心意。猪油底下有秘密,为绿宝石戒指的存在埋下了伏笔。
全文用了近一半的篇幅,按时间顺序,空间变换,叙述了“我”领着仨孩子,坐马车,倒火车,赶敞篷汽车,又换船,捧着个坛子,从家乡河源出发,经嫩江,过黑河,下船至开库康。这一路有风有雨,在投奔老潘的艰辛后,好不容易团聚了。
“我”抱着坛子走进客栈时,店主一眼就相中它,好物件和好女人一样,在坛子上摸了一把又一把。店主纠缠“我”,要加价买坛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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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的奇妙转折在于,如果一路走到经营所,一坛子猪油还能相安无事,便便在密林深处,马蹄声传来,出来个鄂伦春人,他说可以用马送我们去。山间小路,崎岖不平,才致人仰马翻坛子摔。
经过一片裸露着青石的柳树丛,马被石头绊了一下,它一侧歪,“我”连坛子一起从马上掉了下来。“我”没伤,那个猪油坛子摔碎了。
崔大林把能盛油的东西都拿来了,闷罐,碗,一把一把地往里划拉猪油。把余下的猪油收进伞里。一念之间贪财心起,崔大林将戒指占为己有,后来也摧毁了自己的爱情。
吃猪油养人,胎儿太大,疼得“我”满炕打滚,就是生不下来。就送江对岸吧,苏联那里的医院好。剖腹出个胖男娃,快十斤重。取名叫苏生,小名叫蚂蚁。让老潘在上面签了字,按了手印,这导致了后来蚂蚁离开林场去苏联。
蚂蚁长得漂亮,黑眼睛。小岔河的人都喜欢他,说他生就一副富贵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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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指是婚礼上的一大焦点。
戒指象征着爱情,本该是圆满。崔大林有了这个钻戒,才抱得美人归。婚礼很热闹,新娘子手上戴的金戒指上果然镶着颗菱形的绿宝石,那宝石看一眼就让人忘不了,是那种没有一点儿杂质的透亮的绿,醉人的绿!
戒指的分量有多重?有人说它值一栋好房子,有人说它值一车皮红松,有人说它值五匹好马,还有人说它值一千丈布。
她戒指上的那点儿绿看了让人动心,好像她的指尖上藏着春天。
要了程英命的,是那只绿宝石金戒指。程英怀不上孩子,越来越瘦。在江边洗衣,把戒指丢了。没了戒指后,整个人就跟丢了魂似的,看人时眼神发飘,失去了护身符,她给学生上课卡壳。最后她因戒指丢而死,崔大林更加心怀不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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蚂蚁让人省心,他功课好,又勤快,还仁义。知道爸爸因为他而遭殃了,很不开心,他开始逃学。
1974年的夏天放排改变了蚂蚁的命运。那天风大,遇到其中一个穿着蓝色布拉吉的姑娘,她专盯着蚂蚁,蚂蚁也喜欢她。姑娘眼泪汪汪地从兜里掏出一个小木勺送给他。蚂蚁接了木勺后,把它插在心窝那儿。
一天,蚂蚁用网挂上来十多斤重的红肚皮的细鳞鱼。鱼肚一缕绿光,包裹着一只戒指,竟然是程英丢失的那一只,“我”简直不能相信自己的眼睛!它鲜亮得就像一个要出嫁的姑娘,看一眼就让人怦怦心跳。
蚂蚁带走了那只戒指和那把描画着红豆的木勺。
一九八九年,在老潘的葬礼上,崔大林把折磨了他半生的秘密告诉了“我”,才明白真相,绿宝石戒指是霍大眼特意送给我的,他暗暗喜欢“我”多年。
小说中多处运用了对比
坛子与“我”常见的坛子很不一样,雪青色,着上釉,亮闪闪,勒口明黄,像戴着个金项圈,喜气洋洋的。
程英丢失戒指前后的神态变化,像丢了魂,失去了护身符。
四个男人对待爱情的态度,从图中看出不同。
四个男人对待爱情的态度
小说中穿插了很多笑话,读来趣味风生。
老三在篓子里,把一把油纸伞当甘蔗,啃个不停。
“我”用腿勾着坛子,引起了别人的笑声,这女人一定是想男人了,把坛子都夹在裤裆里了。
“我”家老二问,肚皮那么软,能跪住人吗?男人身上有根绳,用它拴女人,一拴一个灵,跪得住,跪得住!老二问,那根绳在哪儿?
男人们就拿老潘开玩笑,说,潘大嫂才来两个来月,你的种子就发芽了,本事大啊。老潘笑着说,都是猪油里的蚂蚁搞的,那东西长力气啊!
总之,迟子建是个老道的作家,她构思的这个小说语言风趣,独具匠心,设计精妙。设置悬念,一路引领读者,有兴趣继续看下去。
作者:超超
來源:简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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