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观是指人的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暂且不谈这三个观的具体含义,单从逻辑上讨论一下。
既是“观”,则必然是由人的思想精神所操纵的,每个不同的个体,其因基因的传承、生活的环境、所经历的事物、接受的教育、思考的方式与角度都有所区别,但无论具体差别有多大,终归是个体对XX的看法与认识,也就是“观”。
所谓“正”与“不正”,无疑是一种评价类的词语。既是涉及评价,则须有一个标准。但是这种有关“看法”的东西,究竟有没有一个普适的标准(即便是同一个名字,同一个地区)?甚至说,有没有可能实现过这样一个标准的存在于延续?
科学,作为严格的领域,尤其是自然科学,如数学、物理等,有着各自领域内的种种标准,用以检验理论的正确与否,但是像“看法”这类事物,有公理、定理的存在吗?
如果有,则继续讨论:此领域内的公理凭什么是公理?真正具备普适性吗(即使在一定的先决条件下)?公理由何人或者何群体提出?经过多少验证?在我看来,并不存在这样的公理或定理。一旦涉及人的精神领域,带有主观的成分,则即便是有“标准”,也不会是唯一的标准,因为没有“两颗相同的脑袋”,没有“两颗相同的心”,更没有70亿人相同的思维与见解。
如果没有,那“三观”“正不正”就无法成为一个逻辑通顺的评价了——既无标准,则无法鉴别。正与不正的说法也就失之虚幻了。
在应用中,某A评价某B的三观正,一般的意思是,A认可B的三观,因此才予以肯定的说法——正,如果不认可,一般会说不正。在A认可B的三观的情形下,也分为两种类型:要么A认为B的三观与自己的三观非常吻合,对二人的三观皆谓之正;要么虽然A、B二人的三观不完全相同,但A仍然认可B的三观,同样谓之“正”。很显然,无论哪种情形,A对B的认可,是三观“正”的前提。
因此,更严谨的说法不应是三观“正”或“不正”,而应是三观是否与某人相合,是否得到评价人的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