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电商,我要感谢在广州所待的那几年时光,感谢我曾经的同事们。去广州之前自然早就知道了淘宝,但是没有尝试过网购,更没想到有朝一日也要出来卖。
广州的空气是不同的,空气中飘着钱的味道。一个城市充满了钱味并不是什么坏事,人人逐利也是积极的社会形态。不逐利吃什么,发展什么?等死吧。我的身边就有同事在悄悄经营淘宝店,他用从淘宝赚来的钱成功地把自己升格成了苹果粉。
他的成功勾起了我的贪欲,于是我开始虚心求教,但却先是成长为一名花钱不觉疼痛的剁手党,后来才真的开起了一家淘宝店。我买过食品、皮鞋、服装、文案,如果不是有管制,可能也会卖爱情动作片。
由于狗熊掰棒子的人格发作,我始终未能在一类商品上坚持到底。印象较深的是,在某企业辞职后在淘宝上叫卖手织围巾,每张单子都靠老婆连续八九个小时不停地戳出来,极累,她手指后来疼了半年,我们成功地做成了得不偿失的买卖。但那时人是自由的,没有上下班时间的约束。思想更为奔放,几单交易的成功就让人把未来想象成巨大的蛋糕,好像站在马云的肩头就可以够着树上的苹果了。虚妄,但是愉悦,和买彩票一样,骗自己高兴。
后来,我回到黄河北岸的小城,文学梦、电商情交相辉映,终究构筑起我毫无方向感的生活。适逢移动互联网大行其道,我便又开微店、做公号忙得不亦乐乎。公号做了三个扔了两个,只有“红番茄杂志”还在坚持,推送时间没谱,关注的只有几十个不好意思离开的好心人。名曰“好日子生活馆”的微店到现在为止也只经营着两种商品,若非是好心人——仍然是公号那些人——的光顾,我恐怕早就没了兴趣。微店给我带来的只是对电商这门技术的不断学习,绝不是生活的改变,你可想而知,在盈亏线上挣扎的电商拿什么改变生活?
我做过很多行业,比如老师、销售、编辑、策划人等等,我钻研过很多我热爱的事业(是的,是事业),回顾人生我发现,我一直是在玩。过得幸福、散漫而又扯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