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款性人格的终极暴发,是巨婴对他人实施控制的最后阶段。从破款性人格的终极暴发结果来看,巨婴对他人实施控制的过程,可分为初次控制与二次控制两个阶段。
第一,初次控制阶段,最大特点是失控。
1、失控就是控制。巨婴的控制,并非掌控;巨婴的控制,是调试与纠偏,是在失控中进行控制。因而,对巨婴来说,失控就是控制的形式。
2、控制就是痛苦。巨婴的控制,要启动心绪与意念力量,其外在表现就是烦燥愤怒与呵斥他人。因而,对巨婴来说,控制就是意念的纠结。
笫二,二次控制阶段,最大特点是强制。
1、是对失控的强行控制。是巨婴对初次控制阶段的失控进行强制修复。初次控制阶段,巨婴投入的主要是心志语言无形力量;二次控制阶段,巨婴投入的主要是动作暴力有形力量。
2、是对自己的失去控制。巨婴为达到最后的控制,启动最强制的力量且不择手段,同时放弃对自己的控制。平时形成的理智力量与自我控制都失去作用,是一种彻底崩溃的模式。
3、二次控制的表现形式。有两种表现形式:一是歇斯底里;二是暴力功击。歇斯底里是自虐型,暴力功击是虐他型。歇斯底里一般是突发的,暴力功击既可是突发的、也可是预谋的。
第三,向第二控制阶段转化的主客观条件。
日常生活中,人们的巨婴控制行为,一般仅限于第一阶段,少有发展到第二阶段的。巨婴控制,发展到第二阶,一般有两种情况:一是行为人本身具有重度巨婴人格倾向,稍有失控,动辄启动暴力控制机制;二是两个巨婴相遇,互不让步,刺激发对方启动暴力控制机制。
了解巨婴控制行为发展的两个阶段,以及第一阶段向第二阶段转换的主客观条件,有利于我们认别身边可能发生的巨婴危害,从而远离危险或避免危险升级,有效防范巨婴暴力事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