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我是一个超级懒的人,曾经我幻想自己未来的另一半可以没有钱、可以不够帅、但一定要会做饭。更有甚者这一度成为我评价身边男性朋友的标准。
刚参加工作的时候,在洲际实习,每天一日三餐都有食堂供应。这无疑是舒服的日子,有时心血来潮,几个姑娘还会结伴去蹭个夜宵。“今朝有酒今朝醉”的青春呼啸而过,姑娘们也是各自奔天涯。
后来,离开了洲际,搬离了宿舍,开启了魔都的蜗居生活。忙碌的工作充斥着生活,日子也过的“人仰马翻”,身体更是被自己搞得“一塌糊涂”:经常感冒、脸上痘痘、经期疼痛。真真的一个loser!
【02】
直到我遇到了张先生,莫名其妙的走到了一起,稀里糊涂的是他根本不会做饭。但,女人真的是一种很奇怪的动物,就像婴儿能勾起妈妈绝对的母爱,我觉得男朋友是勾起女人厨艺欲望的第一人。我完全改变了自己以往的做派,厨娘形象让身边的小伙伴儿都惊呆了!
每个周末都会去超市或菜场采购食材,然后做一二小菜,煮上米饭或者是粥,看到张先生心满意足的样子,我的幸福感也是up up up!
【03】
渐渐的我每天都会自己做早餐,而不是像以前一样吃路边的早餐摊。有时候改变你生活的并不是什么大事,而是一点一滴的小事,尽管有时候这些改变你自己也没有察觉到。
有一次闺蜜来我家玩,我习惯性的早起,并为她准备了一个三明治、麦片粥以及红提当早餐。闺蜜表示我现在居然能做出精致的早餐了,满眼的艳羡,并说自己和老公工作都太忙了,根本没时间做这些,感觉每天好辛苦,但是并不开心。确实,我的这个闺蜜嫁给了一个事业男,然后她自己也变成了事业女,两个人每天最多的交谈就是工作,挣钱不少,但生活没有相应的提高。她经常觉得我的生活很轻松,但事实上我和张先生的薪水并不高。我想闺蜜这么认为,应该是我的生活态度吧。
因为自己做早餐,所以相对起床比较早,每天也感觉有比别人多一点的时间。早上也不会匆匆出门去赶地铁了,快节奏的工作,好像在自己的调整下慢了下来。
自己做早餐,吃的健康营养,身体机能重新调整,免疫力明显提高,各种小毛病也都有好转,整个人看起来比以前更健康。
因为每天都在一起吃早餐,我与张先生的交流变多了,他对我的“抱怨”也明显减少了(因为工作比较忙,经常加班,我们很少在一起吃晚饭,有一段时间,张先生经常委屈的说我为了工作都不要他了)。早上还会一起打打闹闹,感觉两个人的生活也比以前有意思了。
最重要的是,我对生活的态度和以前不同了。以前,总是在凑合、矛盾、犹豫;现在,我变得更积极、乐观、主动了。每天的早餐渐渐成了一种象征、仪式,在迷茫的日子里告诉自己这才是生活。
【04】
早晨的时光总是短暂的,如果每天只在睡梦中度过,该是有多可惜。利用早晨的时光,与自己对话再好不过了。就像刘若英的歌词中写道:日子再忙,也要陪你一起吃早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