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是人间留不住,朱颜辞镜花辞树。”
本是初恋女友的一个个性签名,偶然看到,私熟于心,当时我们16岁,我还笑她故作深沉,伤春悲秋。
现在我22岁了,前几日把练习册借予室友,归时满脸疑惑,问我为何整本书这句诗写了不下二十遍。我否认,之后自己偷偷的数了一遍,全书共写了26次。
前段时间两个学校搞联谊,两个学校的主席团代表开交流会,在会上我见到了她,依旧是清澈的眸子,倔强的马尾辫,171cm的身高还穿着高跟鞋,发言时自信有力,似一朵铿锵玫瑰。
在场人无不惊叹,惊为天人,暗自称赞。
随我同来的书记暗中递来了一张纸条写着“这是你的菜呦"
我笑而不语。
只有我知道不善言表,内心羞涩,甚至有人群恐惧症的她,一定又是连夜背的稿子。她眼角长出的黑眼圈悄悄的告诉了我,以及,这么多年一上火嘴边就长泡的毛病依旧是没改。
会后我约她出来散步,曾经练习过无数次的对白却是怎么也说不出口,支支吾吾,无比紧张,比万人礼堂就职演说有过之而无不及。
就像好几年前那个表白的夜晚,她走在我前面,我说变魔术给她看,话刚说完,天空就绽放了一朵又一朵美丽的烟花。我永远忘不了,操场上所有人都驻足仰望天空,而她却像一条金鱼一样穿梭在人群中,我也紧随其后,留给我的依旧是那个倔强的马尾。我笑了,因为我知道她很开心,因为她的马尾今天走路一蹦一蹦的,甩的很高。那晚我真的觉得我的心脏跳的无比的真实和热烈。
两个人就那么走着,说了一些唏嘘的话,得知她被保送到英国留学,知道她的家境一般,想过帮助,可我知道,她过于要强,不会接受别人的帮助,我默然,只好随声附和。
她依旧习惯走在我的左边,因为她跟我说过,这样会离心脏近一些。能听见我的心跳。
她问我怎么样,我说大学几年倒是谈过两次恋爱,也都是无疾而终,混迹于仕途,倒是落得个人格通透,八面玲珑,现在只望能签一个好单位,学习经验,积累人脉,看有没有机会自己单干,也不枉年少跟哥们吹过买下整个海南岛度假的牛逼。
她说我稳重了许多,棱角变的少了。
我想究竟是什么磨平了男人的棱角呢?岁月?现实?还是女人?想了很久,终是不得而知。
她又问我我当年为什么头也不回的推开她从学校栅栏翻出去,再也没有见过她,没踏进这所学校半步。
我指着天边的晚霞,说你看那里多美。
她笑了,马尾辫依旧很高。
都知相思无益,惆怅清狂。
我用七年时间读懂了一句诗,却无法忘掉一个人。
“最是人间留不住,朱颜辞镜花辞树“
唯愿时光慢些,在把我的一切都带走之前,让我好好的记住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