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移动端几乎都要适配各种机型,在过去的经验中总是需要js判断屏幕大小,然后再在网页端调试的时候,屏幕改变了,还需要刷新一下才可以。
后来发现一个黑科技,就是只用样式,完全可以适配不同屏幕。
也可以看我的个人博客 关于sass rem写响应式的 问题,也有写到。
先说下以前的方式中比较简单的一种写法。
/* -----------------rem 适配------------------- */
// rem 原理:根据 html 的 fontSize 属性值为基准,其它所有的 rem 值,根据这个基准计算。
// 我们根据屏幕宽度用 js 动态修改了 html 的 fontSize 属性值,达到移动端适配的目的
let html = document.documentElement;
//getBoundingClientRect() 方法返回一个矩形对象,包含六个属性 :top,bottom,left,right,width,height
//我这里是基于宽 320px 的屏幕分成了 32 份,也就是 1rem = 10px
window.rem = html.getBoundingClientRect().width/32;
html.style.fontSize = window.rem +'px';
//现在,写代码的时候,12px就可以写成1.2rem
现在说下sass下rem响应式用法。
这种方式,在调试页面的时候,就不需要刷新了,自动跟着屏幕宽度变化。先贴下代码,一睹为快。
$defaultSize: 32px !default;
@function rem($px){
@return $px / $defaultSize * 1rem;
}
html{
font-size: 10vw;
font-family: "微软雅黑";
};
.hello{
width: rem(130px);
height: 100%;
background: #2e945a;
}
没错就是这么简单,惊不惊喜,震不震惊。反正本公子第一次get到这个的时候,内心还是非常喜悦的。
rem
通俗的定义:如果你没有在根元素指定参照值,那浏览器默认就是 1rem 为 16px,如果你指定了根元素值假设为 10px,那 1rem 就为 10px。
再说下 vw
定义:vw 相对于视窗的宽度:视窗宽度就是100vw
。
“视区”所指为浏览器内部的可视区域大小,即window.innerWidth
大小,不包含任务栏标题栏以及底部工具栏的浏览器区域大小。
1vw = 1 / 100
, 也就是1%
,类似于width: 1%
.
假设我有个 设计稿,宽度 是 320px。
那么 1vw
的大小 = 320px * 1 /100 = 3.2px
;
假设我设置默认字体 $defaultSize
大小为 32px,
那么我此时页面的html字体大小换做视图单位 就可以设置为 32px/(3.2px/vm) = 10vw
; 也就是在响应式下 html{ font-size: 10vm}
;
然后再说下 sass 中 rem 写法 :
@function rem($px){
@return $px / $defaultSize * 1rem;
}
$px为需要转换的字号,例如,在320px设计图,侧边栏的宽度为 130px,那么 它的宽度为 width: rem(130px)
。
$defaultSize
困惑了我好久,到底该怎么设置它的值。后来取值测试了好久,干脆以 html{font-size:10vw}
为基准,根据上面的描述,也就是 10*1vw = 10 *3.2px = 32px
,或者换一种说法,就是 设计图的宽度/10 (320px/10) 。
例如在上面所说的例子在 iphone6 下 375*667 的设计图下,$defaultSize
直接设置为 37.5px, 那么它的根 字体大小 为 37.5px/(3.75px/vm) = 10vw
,设计图中的 侧边栏宽度为 152px, 所以侧边栏 width:rem(152px)
,此时在调试模式展示,切换到iphone5模式下,此时的 侧边栏宽度为 130px,跟 上例一致。
这种写法,对于手机端还是很适用的,当然如果需要同时适配pad,ipad等设备,还需要根据设计图去修改,例如,可以通过媒体查询修改对应的宽高等。
不知道能不能看明白,之前刚接触这种写法的时候,也写过一篇相似的文章,当时写完,逻辑不通,自己都把自己讲糊涂了... 不过会用就好~~~
这是之前的网址:https://segmentfault.com/n/1330000007677257 这篇写de不好的...
有不理解之处,还望多多反馈~~多多探讨,这个我也是琢磨出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