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个在我身上发生的真实故事,文中所有内容都是充满感情,忏悔。这次丝毫没有取悦读者。可能文笔拙劣,但是这次确实发自肺腑的写的这篇文章,感谢你们的阅读。
那年我18岁,那是一个下午,我去郭太平书店买教材书,买完书后准备骑车回家。
在路过一个十字路口时,我习惯性的往南边一瞅,发现一个回门朝东的小平房,老人在门口晒着太阳。
于是我顺道经过她老人家的住处,这才发现她老人家是何等的凄凉。
外面刮着寒冷的风,老人家蓬头垢面,单薄衣服早已经脏的反光;不大的屋内大部分堆满了垃圾;就连屋里的陈设也是破烂不堪;老人家吃饭用的盘子,碗边的污垢我都看得一清二楚。屋门大开,里面的情形全部映入眼帘,老人家盘着腿坐在垃圾堆里望着外面,瞅着刚刚和她对视的我。
当时我骑着车目睹这一切后,心里五味杂陈。想到老人家悲凉,可怜,没有感情的眼神我现在还历历在目。
当时我就想不行,我得帮帮她。不行,我必须得帮帮她!我真的不想让自己以后想起来因没有帮助老人家而陷入后悔的漩涡。
摸着兜里仅有的3块钱,于是,我掉头就走,又回到老人家破烂的门口。
这一次,和老人对望,我还是假装又骑车过去了,因为心里始终觉得不好意思的,没办法开口。
再一次,又和老人对望。我还是重复上次的结果。
说实话,当时挺恨自己的,面子在那一刻真的比命重要,虽然它比屎还臭!
我想了想,我决定应该故意把钱掉在她老人家的门口。
暗暗下定决心,准备最后一试。
最后一试成功。
当我看到钱掉在她老人家的门口,心里想老人家应该会拿着钱买点东西,以此来充饥。我心满意足的骑车飞快回家赶,因为天已经暗淡下来。
那一刻,我就像把一颗压在心中的大石头彻底的扔掉了一样,那一刻,我真的觉得心里真的很幸福,没有任何包袱。因为我始终相信好人终有好报,虽然我不是一个很好的好人。
吃完晚饭,躺下床上我还在为自己的行为在内心打分。但是突然转念一想,妈的,做和不做又有什么区别呢?
为什么?因为我把钱故意掉在地上,先不说这是对她老人家的不敬(天地良心,当时真的没想这么多。),而是我觉得,地上的钱对于她来说就如垃圾一样,无法变成食物给予她温饱。
为什么这么说?
你想想她会拿着钱去旁边的包子铺买2,3个热包子吗?她去进超市的时候,人家会客气的和她讲话吗?她那仅有的自尊会因为我这2块钱而消失殆尽吗?
会的,都会的。
那我还他妈的当时怎么没想到给她买上2,3个热气腾腾的包子呢?还他妈自以为很高尚的给她2块钱就仿佛可以治愈老人家创伤似的。毕竟热包子可以让她老人家身体变得暖和一些,心里温暖一些吧,但是那冰冷的人民币会给她老人家带来什么呢?可能我不说,懂得人自己会懂。
事后想想,妈的自己当时做与不做有什么两样。
我知道肯定你会想,我比那些漠然的人们强一百倍,最起码我还做了一些对于老人来说的善意行为跟举动。
但是我想说的事,在我的观念里,这真的和没做的是一样的。因为我没真正的帮助到老人家,因为我现在仍在后悔没有给她老人家买上热包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