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君断”与“家断”的折衷
“有道之国,民不从官,治不听君。”的确是个好句子。只是,任何具有成熟政体的国家,都不可能把政府当摆设。除了封闭的“小国寡民”,也就是宗族(部族)主导的村社共同体。但治理这种“小国”,相当于管理一个大家族,本来就不需要复杂的社会组织。
问题是,从春秋到战国,战争几乎年年有,但人口也在不断增加。社会需要新的组织形式来养活更多的人。西周的诸侯分封制被淘汰的主要原因是,无法适应当时的人口规模。而中央集权制的容量更大,可以管理好更大数量级的人与资源。这是历史发展趋势,不以商鞅及其反对者的意志为转移。
因此,加强中央集权是突围旧困境的必然方向。而加强中央集权,就不可避免地要将权力集中于君主之手。如此一来,“君断”与“家断”势必相冲突。对于这点,商鞅心里很清楚。
他在《商君书·开塞》中说:“天地设而民生之。当此之时也,民知其母而不知其父,其道亲亲而爱私……当此时也,民务胜而力征。务胜则争,力征则讼,讼而无正,则莫得其性也。故贤者立中正,设无私,而民说仁。当此时也,亲亲废,上贤立矣……民众而无制,久而相出为道,则有乱。故圣人承之,作为土地、货财、男女之分。分定而无制,不可,故立禁;禁立而莫之司,不可,故立官;官设而莫之一,不可,故立君。”
先不说商鞅那粗略的历史划分法对不对。从这段话可知,商鞅认为君主并非在开天辟地时就有,而是社会发展到“下世”(即夏商周以来)时的产物。
不管你是否喜欢君主制,战国的现实就是君主制根深蒂固不可动摇。除了墨子提出选天子外,大家都清楚君主世袭是个无法超越的大前提。这是那个时代的局限性,也是那个社会的合理性。无论商鞅怎样变法,都不能脱离君主制的社会背景。他唯一的选择,就是顺应时代潮流,加强君主集权,从而建立中央集权制。
但话说回来,商鞅骨子里并不认为君主是永远光荣伟大正确的内圣外王。他在《商君书·修权》中吐槽道:
“今乱世之君、臣,区区然皆擅一国之利而管一官之重,以便其私,此国之所以危也。”
如何解决?以法治国。
《商君书·开塞》曰:“今有主而无法,其害与无主同;有法不胜其乱,与无法同。”
这就是为何商鞅要费那么大功夫设计一套足以延续两千多年的新体制的根本原因。
君主集权是必需的,但“乱则君断”。因为,中央集权制是一个针对更大的人口基数与经济规模设计的政体。从工作量来说,单凭君主一人,根本无法完成繁重的治国任务。假如君主集权后凭个人好恶独断(商鞅最反感的“释法任私”),那还要“凡事皆有法式”的制度干嘛?
所以,商鞅变法一方面加强了君主集权,另一方面又设法让君主学会唯法是从。
他没有止步于此,而是鲜明地提出了“断家王,断官强,断君弱”、“治国者贵下断,故以十里断者弱,以五里断者强,家断则有余”、“有道之国,治不听君,民不从官”——这一系列与君主最高决断权相左的概念 。因为商鞅深知,在法律无法直接处罚君主的环境下,唯有用专业化官僚队伍与职能健全的政府机构来代替君主独断。
当然,“君主最终拍板”这个政治常识,商鞅是懂的。
于是,他在设计秦制1.0版时,把国事分成两大块:一是必须由中央庙堂决定的军国外交大计,二是可以由基层政府分担的日常政事。前者由以君主为核心的中央决策层负责,在专业官僚集团的辅佐下,走“君断”路线;后者则通过具有强大自治能力的乡政体系来负责,以官社经济体制乡村为单位,走“家断”路线。
《管子·权修》曰:“乡与朝争治……朝不合众,乡分治也。”
秦国将大部分日常政事消化在“乡”,故而能让县、郡、中央腾出更多时间精力处理军政大事。秦政的高效率,就是这么来的。商鞅正是用“乡分治”的办法,避免君主走向独断。可以说,他在“君断”与“家断”之间取了个平衡。
结语
无论“有道之国,治不听君,民不从官”这句话多么有“德先生”的画风,秦法制不是民主制,商鞅也不是古典民主政治家。因为他的变法,最终依然是建立在君主专制的前提下。
从整体来看,商鞅在设计新体制时,一方面强化国家对基层社会的绝对控制力,另一方面也提高了基层的自组织能力(治国者贵下断)。在战争年代,国家全面指导战时社会各阶层的发展建设;在和平年代,国家切换到“清静无为”模式,让基层“断家王”,自我管理,自我建设。秦朝二世而亡,但继承秦制的汉朝,实现了这一点。初汉朝廷推行黄老道术,高层无为而治,放权于基层。而基层凭借发达的乡政体系,进入循法自治阶段。
总之,国家(不光是君主)永远紧握最终决定权,只不过是“兴事”还是“无事”的区别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