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放假之前,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一项关于化妆品消费税的政策,这真是送给各位迷妹们的国庆大礼包啊。在最完美的状态下,我们以后购买护肤品将会省30%或者18%左右的银子。这就意味着姑娘们剁的手可以买的化妆品更多了,喜大普奔吧。趁着大家高兴,我就介绍下化妆品与消费税的那些事。
首先说说此次化妆品消费税政策的变化,两个字可以概括“双降”。何为“双降”,就是降税基、降税率。降税基是指取消对普通美容、修饰类化妆品征收消费税。在调整以前,化妆品的征税范围包括香水、香水精、香粉、口红、指甲油、胭脂、眉笔、唇笔、蓝眼油、眼睫毛、成套化妆品以及高档护肤品。此次政策将征收范围调整为高档美容、修饰类化妆品、高档护肤类化妆品和成套化妆品,不再一网打尽。其效果是原来需要缴纳消费税的化妆品不再需要缴税。降税率是指税率由原来的30%降低到15%,其效果是同样的化妆品,需要缴纳的税款减少了。
看完上面一段内容,相信大家在高兴的同时,也会有疑惑:高档美容、修饰类化妆品、高档护肤类化妆品和成套化妆品具体标准是什么,会不会换汤不换药。对于这个问题,政策也给出了答案:高档美容、修饰类化妆品和高档护肤类化妆品是指生产(进口)环节销售(完税)价格(不含增值税)在10元/毫升(克)或15元/片(张)及以上的美容、修饰类化妆品和护肤类化妆品。需要强调的是,由于化妆品的消费税是在生产环节或进口环节征收的,所以政策是以生产环节销售价格或进口环节完税价格为标准来衡量是否属于征税范围的,与大家最终购买价格是两个概念。
说了这么多,其实归根结底要解决的问题是政策变化对广大姑娘们的影响,是否能愉快的美美美了,能多愉快的美美美呢?对于第一个问题,答案肯定是肯定的。对于第二个问题,在谈之前,我需要厘清一个概念:消费税是价内税,即销售价格和完税价格中包含着消费税。举个例子,某化妆品的销售价格是100元,那么其中消费税30元,生产成本和利润共70元。在政策变化前后,我们假定生产成本和利润不变。下面的讨论中,我们将生产成本和利润设定为X,政策变化之后的生产价格设定为Y,政策变化之前的生产价格设定为Z。
降税基使得一部分化妆品不再需要缴纳消费税,即X=Y。在政策变化前,税率为30%,即X=Z*(1-30%)。根据上述等式,推导出Y=Z*70%,换言之政策调整后,生产价格将比原来下降30%。
降税率使得化妆品需要缴纳的增值税变少,为X=Y*(1-15%)。政策变化前,税率是30%,即X=Z*(1-30%)。进而推导出Y=Z*0.82。政策调整后,生产价格将比原来下降18%,而不是简单的税率相减得出的15%。
刚刚推导的过程正好说明了我在文章开头说的会节省银子的比例的计算过程。不知大家有没有注意到,我在开头用了“在最完美状态下”,在推导开始,我也“假定”生产成本和利润不会变化的。之所以会如此表述,是因为刚才的推导和结论都是理论状态下得出的。实际的价格下降结果还将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比如需求弹性。需求弹性是指一定时期内一种商品的需求量变动对于该商品的价格变动的反应程度,就是在价格下降1%的情况下,需求量增加多少百分比。如果你购买的化妆品同质产品较多,需求弹性大,恭喜你,化妆品生产商基本上会随着消费税的减少同步降价,以获取更多的销量从而实现利润最大化。相反的,如果你购买的化妆品在市场上具有独特性,不可替代,需求弹性偏低,那价格下降的幅度会很有限,对于生产商来说,面对需求量降低幅度小的情况,尽量保持高价格获取更高比例利润才是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