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23日,长江江苏省太仓段江堤,受污染的江堤触目惊心,当地紧急出动近百人清理长江岸边的垃圾。
2017年9月15日,常熟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引发全国关注的“长江口垃圾倾倒案”9名被告人以涉嫌污染环境罪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审查查明:2016年4月下旬,浙江省桐乡市天顺垃圾清运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顺公司”)通过招投标获得为期一年的浙江省海盐县生活垃圾外运处置业务。2016年8月至12月间,被告人倪炳松(天顺公司负责人、股东)、周文松(天顺公司股东)伙同公司其他人员,为共同牟取非法利益,在明知被告人张根、洪小勇等人(另案处理)无生活垃圾处置资质的情况下,以明显低于合法处置成本的价格,将35570.26吨生活垃圾交由张根、洪小勇等人处置,其中19589.94吨生活垃圾被直接抛入长江南通段、太仓段,15980.32吨生活垃圾被运至浙江湖州、安徽等地非法填埋,严重污染环境。
由于垃圾抛洒地之一——长江太仓段位于太仓两个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上游,数千吨生活垃圾漂浮水面,严重威胁长江口饮水安全。2016年12月19日,太仓市启动供水突发重大事故应急处置预案,该市两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被迫中断取水分别超过48小时和55小时。太仓市政府、上海崇明区政府相关部门为防止上述垃圾导致长江水域污染扩大、消除污染,产生费用共计人民币5931039.58元。
经鉴定,涉案的生活垃圾为含有有毒、有害物质的固体废物,其中挥发酚超标80倍至32200倍不等。随意倾倒、非法填埋的35570.26吨垃圾共造成生态环境损害合计人民币20218775.1元。
在案件侦查阶段,苏州以及太仓、常熟两级检察机关提前介入,针对案件影响大、涉案人数多、犯罪事实复杂等特点,按照以审判为中心的要求,积极引导侦查取证,规范证据形式。在审查起诉阶段,两级检察机关公诉部门通过细致审查发现,犯罪嫌疑人倪炳松、周文松、张根等人还涉及其他重大犯罪事实,因此多次至浙江海盐县检察院调取证据材料,与在手证据进行印证比对,本着客观公正、不枉不纵的原则,最终追加起诉了涉及江浙沪皖四地的犯罪事实,有力打击了污染环境犯罪行为。
事件回顾
两艘倾倒垃圾船只被查扣
18日9时30分许,江苏省太仓海事局执法员秦立永和同事驾驶海巡船巡查时发现,两艘锚泊船“鲁济宁货4155”、“长虹机568”船员正在冲洗货舱。秦立永和同事的船靠上前去,一股垃圾腐臭味扑鼻而来。“当时我们意识到,这两艘抛锚船只很可能是违法倾倒垃圾的船。”秦立永说。
秦立永和同事登船检查时看到,两艘船上4位男女正在紧张地用江水冲洗甲板。“长虹机568”船舱底残留有一些酱黑色污水,而“鲁济宁货4155”舱底还有少量垃圾。更可疑的是,尽管停泊在河口,两运输船却关闭了船只AIS系统(定位巡航识别器)。随后,秦立永等人按照执法规定,立即扣留两艘船只,并对4名男女进行询问盘查。
秦立永等人运用专业知识和现场执法经验,对周边气味、货物残留、洗舱水颜色等细节进行甄别。在大量事实证据面前,涉事船员承认了两船于12月17日夜间将船上装载的垃圾卸入长江。太仓海事局依法对两艘可疑船舶采取了强制措施。
1900余吨垃圾倾倒长江
两艘垃圾船的落网,勾勒出一条“浙江-安徽-长江口”的垃圾偷倒路线。“鲁济宁货4155”、“长虹机568”本航次与桐乡市天顺垃圾清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的垃圾运输合同,双方货物运输协议上要求将垃圾运送至安徽省枞阳县同城盛运环保电厂。
但两船在浙江海盐黄桥码头将共计约1900吨垃圾装船,由于种种原因,枞阳的环保电厂未接收垃圾。在抛锚滞留近一个月后,两船又按照甲方公司要求开往铜陵水域抛锚等待卸货,但同样未成功。12月14日,两船返航开往南通。17日晚9点,当行至长江太仓段白北水道时,两船关闭AIS设备、航行灯,利用浮吊将两船装载的1900余吨垃圾全部卸入长江。
“我们登船检查的时候,船上的导航系统是关闭的,”秦立永介绍,两船关闭AIS设备后,查不到17日17时39分以后的航行轨迹。
“从17日到19日,两艘船的行驶轨迹是非正常的。一个箭头直接就到了苏州太仓的杨林港,这里是抛锚和被查获的地点。这说明两艘船在17日关掉了AIS设备。这意味着,当他们作案时,其他船的导航屏幕上这艘船‘不存在’,船只实际所在地显示‘没有船’的信息,一不小心,还可能发生撞船事件。”一名海事工作人员分析。
太仓启动应急水源
事件发生后,苏沪两地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太仓市关闭了长江水源地取水口,启用应急水源,以确保市民用水安全。同时长航所、太仓海事局组织专业力量,对江面垃圾漂浮物进行打捞回收,最大限度降低对水域的影响和危害。在崇明,上海方面也组织人员清除垃圾。
22日下午,上海崇明区应急办相关负责人介绍,近期发现长江江面的垃圾带后,崇明区区委、区政府于12月19日召开专题工作会议,政府部门聘请了专业公司清理江面和江岸的垃圾,并负责后期运输处理,“从12月20日到12月22日,3天打捞了上万袋垃圾。清理工作到现在还没结束,还一直在捞。”
该负责人说,江上垃圾带没有对水源地水质造成影响。“我们对东风西沙水库库外和库内的水进行过检测,检测结果显示水质合格,而且我们进行过二次检测,也是合格的。”
另据上海媒体报道,今年11月5日,上海方面在东风西沙水库周边数公里的水域就发现绵延数公里的水上垃圾带,并且在取水闸旁也出现了漂浮的垃圾。有关部门向崇明应急办汇报后,立即开展了清理工作,截至11月29日,共清理出了48100袋垃圾,共重101.7吨。
12月17日,类似情况再次出现。崇明原水管理有限公司宋经理向媒体介绍,现场委托给专业公司进行垃圾打捞工作,预计至少半个月打捞才能全部完成,截至22日下午已经打捞出1.7万袋垃圾。
江浙沪三地联手处置
12月22日,太仓市对长江垃圾事件作出回应。12月19日,长江航运公安局苏州分局太仓派出所(长航所)上报发现“垃圾船”的情况后,太仓市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关闭长江水源地取水口,启用应急水源,确保市民用水安全。长航所、太仓海事局组织专业力量对江面垃圾漂浮物进行打捞回收,最大限度降低对水域的影响和危害。据统计,18日下午至23日,共出动海巡艇27艘次,清污船32艘次,14家沿江码头,840余人次,累计清理垃圾约820余立方。
此外,太仓市环保局对案发现场、抛撒垃圾进行辨认、取证,并对水源地水质进行监测,太仓海事局、长航所加强对长江江面的巡查监管。
在苏沪两地受倾倒垃圾危及后,临近的浙江省也迅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成立专项工作组,组织环保、建设、公安、海事等力量,分赴上海、江苏两地对接案件协查、侦办工作。浙江省环保厅、省建设厅负责人还赶赴嘉兴开展有关调查处置工作。
据太仓方面通报,目前,苏州市公安局、太仓市委、市政府、长航公安苏州分局相关领导率有关部门到长航所联合开展工作,迅速成立由长航公安苏州分局、苏州市公安局环食药支队、太仓市公安局、太仓海事局、太仓市环保局组成的专案组立案侦查。
经审查,船员段某某等人交待,他们受浙江天顺垃圾清运服务有限公司海盐分公司雇佣,运输浙江嘉兴的生活垃圾至长江太仓段水域倾倒。目前,犯罪嫌疑人段某某等4人因涉嫌污染环境罪被刑事拘留。浙江天顺公司法人代表倪某、股东周某已被警方控制。此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嘉兴市公安机关也抽调400余人的精干警力成立专案组,派出工作专班赴苏、沪等地,调查倾倒垃圾的违法犯罪行为及其背后的黑色产业链。截至目前,嘉兴警方已对8名涉嫌犯罪的嫌疑人员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现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