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始终把实现人民群众的福祉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群众第一、民生优先,切实改进工作作风,简化办事程序,为群众办事提供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服务,真正在感情上贴近群众、作风上深入群众、工作上着眼群众。
其次,在行动上要真心实意地为人民群众做实事,造福于民。党员不论职位高低,不论从事何种职业,都在做为人民服务的工作,都是人民群众的勤务员,每一个真正的共产党员都要在自己本职工作岗位上尽职尽责。党员领导干部要深入实际搞好调查研究,切实走群众路线,如果党员领导干部高高在上、不闻不问、闭目塞听、刚愎自用、一意孤行,那么,制定的政策制度就难以反映民情、体现民意、实现民利,作出的判断决策也难以做到民主、科学、有效,结果往往是瞎指挥、胡折腾,劳民伤财。
因此,党员领导干部要耐住性子、扑下身子、放下架子,深入田间地头、工厂车间、百姓家中去动真情、探实情、寻实策,使决策群众化、科学化,切实把党的决策变为群众的自觉行动。普通党员要随时随地向人民群众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放在首位,把人民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人民群众的需求作为第一选择,把人民群众的满意作为第一标准。
要把人民群众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制定各项方针政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生产力、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综合国力、有利于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作为判断一切工作的根本标准,设身处地实实在在地为人民办实事、办好事、办具体事,时刻把广大群众的冷暖挂在心上,使人民群众真正感知到党员是老百姓自己根本利益的忠实代表者。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实现发展一切为了人民,发展一切依靠人民,发展成果一切由人民共享。
再次,在作风上要虚心接受人民群众的批评与监督,忠诚于民。人无完人,金无足赤。党员必须不断向群众学习,虚心接受群众的批评、监督,这是党员应具备的素质和修养。党员中的各级领导干部是党执政的主要承担者、国家政权的主要执行者、经济社会管理活动的主要组织者,这就更加需要听取来自各个方面人民群众的不同意见,更加需要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和批评。于公,有利改进工作,促进发展;于己,可正衣冠、明得失,少走弯路。每个党员要有接受人民群众的批评与监督的气度和胸襟,这既是责任义务,更是一种修养、一种能力。有了这种修养、这种能力,每个党员就会更加清醒、更加谨慎,看问题、做决策就会少一些主观性、片面性和随意性,与人民群众的关系也就会更加和谐密切。
无数事实告诉我们,党的智慧和力量,是来自于人民群众的伟大实践;党的理论,是人民群众实践经验的概括总结;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是人民群众正确意见的升华。没有人民群众的伟大实践和党的正确领导,就不可能有改革开放以来的丰硕成果。因此,在坚定不移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征程中,任务要靠人民群众去完成、经验要靠人民群众去积累、新事物要靠人民群众去创造、困难要依靠人民群众才能克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