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戴文子
很小的时候,初中前后,开始喝的咖啡。雀巢,速溶的那种。
上瘾。每天早晚各泡一袋,不在话下。当年英勇,临睡前来上一杯都不误黄粱美梦,不像现在,晚上八点一过,别说咖啡,稍微喝几口淡而又淡的清茶夜里都不得安眠,也不知是不是神经衰弱的前兆。
在生我养我的那个小城里,06年左右,「咖啡」这种饮品还是个很小资新潮的概念,远未普及。午后清闲,父亲在单位的办公室里拿着保温壶、对着茶缸,用沸水冲泡上一袋速溶咖啡。年岁较长的同事推门而入,闻着弥漫一室的味道,张口便问,哎呦,这谁家的香油给放办公室里了哎!
在我肤浅的认知范围里,就像快餐店比之于米其林餐厅,速溶咖啡的品质也一定不及优质咖啡豆现磨冲调来得好。尤其是直接用沸水一冲,真会有一股浓烈的气味扑鼻而来。富有生活经验的长辈联想到香油,窃以为还是极为妥帖的。
在我小时候,那些点一炉炭火、摇一口大铁锅制香油的私家小作坊尚未取缔,街巷里飘散的那种味道,我也有幸闻过。别说,还真和速溶咖啡有几分相似。奈何时代更迭,白云苍狗。如今,私家作坊产的香油不表,你拿瓶蒙了布的小磨香油给千禧年后出生的朋友闻上一闻,他多半会以为那布里藏着的是一杯刚刚冲好、且质量一般的速溶咖啡。短短不过十年,人们关于味觉的记忆便已有此不大不小的变化,不禁让人产生不多不少的那么一丝感慨。
由于影响睡眠,加之身体原因,多少年来我都不曾沾上一口咖啡了。国内咖啡市场这十年来日新月异的变化,我以一个路人的眼光,看得自然不真切。只知道,每一座不算太落后的城市,不仅有麦当劳和肯德基,也出现了星巴克。各种名目繁多的咖啡种类,也随着遍地开花的各色概念咖啡馆挤入大街小巷,俨然成为现代都市生活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我庸人一个,活在尘间,自然也不能免俗。偶尔打肿脸充胖子进家咖啡馆装一把腔调,望着品名与价目一般漂亮的菜单,一是孤陋寡闻,二是囊中羞涩,怏怏地点杯热巧克力(现在好像更流行叫热可可),在一群由小情侣和爱疯客组成的生态环境里倍显突兀。望天枯坐最多一两小时,便很是识趣的自行离开了。
这里不是属于我的咖啡世界。在我的世界里,咖啡只有「1+2」速溶这一种,一元一袋。沸水冲完,会有一股香油的味道迅速弥漫开来,萦满房间。
不久之前,平日里不显山不露水的一个朋友,在闲聊时给我好好上了一节咖啡入门课。从选料,到烘焙,到研磨,再到冲调器具与工艺手法,侃侃而谈,那叫一个口吐莲花花乱坠。经此一课,更加让我感到,咖啡这种原本冬日里简单提供温暖的热饮、疲惫时快速清醒头脑的冲剂,早已变得不再单纯,甚至愈发令我觉得遥远与陌生。
在我的书桌上,一直放置着一款雀巢经典造型的咖啡杯。貌不惊人,电视广告里随处可见。外形天圆地方,颜色外釉纯红,内胎乳白。抬起底座,下面分明印着:2007限量珍藏版。每个辞旧迎新的年份交替之际,虽说不能喝,我还是会习惯性买一盒赠有附赠新年印记马克杯的雀巢咖啡于家中存放。每每想要更换口杯,看着现在使用的品相尚好,总是不忍拆开新盒,便只好束之高阁。于是年复一年都是这般敷衍过去,而今一晃就是2016,虚度了九年的光阴,连个杯子都不曾换上一换。
但因循守旧的我,还是钟情这款老旧且已有磕碰的杯子。从大学到高中,从南疆至北国,都有它一路相伴,未曾废离。茶也泡过,药也浸过,杯内早已留下深浅不一的洗涮痕迹。这么多年,它注满又倒尽了多少种水源饮品,唯独久未承载它最初的归属者——咖啡。如果杯亦有灵,一定也会同我这般唏嘘感慨吧。甚至,向我抱怨两句「英雄无用武之地」云云也未可知。
我会一直保留这款咖啡杯,这款再也不泡咖啡的咖啡杯。慢饮品嘬,不离不弃。只因多年以前,尚且年幼且酷爱咖啡的我,从比人高的超市柜台上将其捧回了家。其上的每一道划痕,每一块磕印,都浸泡着我已经走过、不算漫长的人生旅途,也封存了我关于咖啡,最原始、也最永恒的美好记忆。
2016.1.24
D7 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