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岁的夏天,在Perth,这里是冬天,一个安静的城市。
一同前来的十几个小伙伴分别安排在不同的寄宿家庭中,落脚在不同的小镇上。
接待我的家庭是印尼移民。陪我上学的姐妹倆自己就是远离故土寄宿在父母朋友家中,姐姐也才上中学,除了学费政府减免外,每周都要坐着火车去市里打工,赚零花钱和话费。
比我小了好几岁的小姑娘,会在晚饭前,很认真的嘱咐我,寄宿妈妈做的饭比较简单,如果不喜欢,房间里有零食可以晚上供给我吃。
会拿着一大本相册,认认真真的和我介绍她庞大的家族,历数每个人的趣事,即使他们都在印尼。
会带我到院子里的草坪上躺下来,对着Perth的夜空,细数每一颗星星的来历,告诉我“恋爱就是很喜欢很喜欢一个人,觉得和他在一起会很开心”。
会翻出一整个衣柜的裙子,带我打扮好去参加party,冬天的凌晨一起赤脚走路回家。
那个时候,我只知道念书/考试。遇见她和这个安静的城市,让我喜欢,也让我有点不知所措。
现在回想,觉得感慨。
离乡/爱恋/努力/善良,原来我好久之前就遇见过。
只是,懵懂的人,大概会有感触,但不会动容。
因为,心中没有月光的人,是看不见星夜的璀璨。
没有经历过的人,是永远看不到生活的瑰丽风光或诡谲多变。
谨以此纪念,第一个对我说“恋爱就是很喜欢很喜欢一个人,觉得和他在一起很开心”的小女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