泡菜五花是我非常喜欢的一道菜。
把猪五花切片,把小葱切段,辣白菜切成小块。这道菜的做法有很多种,有的先炒泡菜,再炒猪肉,我则倾向于按中国人的习惯,炒什么都先炒不容易熟的那一种。
其实说来奇怪,大学时期和好朋友一起吃过很多次这道菜,完全无感,没有留恋。后来看韩国综艺几个男人撸起袖子一起在韩国农村用大铁锅炒这道菜,觉得看着好吃,他们就是先炒泡菜。
把泡菜加油炒够,然后放进五花肉片,重点就是加了糖稀,中和了泡菜的酸,最后把葱段撒一撒。
我是什么时候对这道菜有感觉的呢?
自己也在超市买了泡菜,假期在家的时候想尝试着做一次。超市买的,必然远不如自己家腌的,可是我不会。
我用剪子把泡菜袋子剪开,从里面拉出半颗辣白菜,泡菜里藏着浓浓的泡菜汤,被我一起从袋子里拉出来,整个摊在了菜板上,我一只手按住白菜,一只手拿刀切着,一按一切就愈演愈烈,泡菜汤开始滴滴答答的低落到地上。
我着急了。
拿纸擦完地板就开始怕那浓烈的泡菜汤。我照例一手按住,一手切,但越切越大,越切越忙,好像受刑似的,终于切完。
炒完之后很不错,但我放的是白糖,再者泡菜也是买的,口味应该是差两个度。
我喜欢吃饭,也喜欢做饭,不管是吃还是做,也都喜欢尝试不同的菜式。我更喜欢一起吃饭的人。在我的观念里,感情都是吃出来的。你们分享同一道菜,同一块儿用餐的空间,享受一起咀嚼的私密,被辛辣和酸甜刺激着,嘶嘶哈哈的侃着大山,席间不知道有多少欢笑,再或者他在开导你,安慰和舒心又多了不少。对面或三五好友,或是你的恋人,亲人,没有比这更舒心的。我喜欢这样面对面吃饭,没有一起吃过饭就不足以称作朋友。
杨绛先生在《我们仨》中,也用了大量篇幅回忆她和钱钟书的“所食”。在陪伴钱钟书牛津求学的期间,两个人开始实践着学做饭。杨绛先生回忆,“早餐总是钟书做。”他们脱离房客身份,自己搬家后的第一天,钱锺书烤了面包,冲了一大瓷缸牛奶红茶,是先把煮茶的容器弄热,再放茶,总之是从同学那儿学来的,还为杨绛备好果酱、黄油、蜂蜜,让她自己选择。杨绛先生回忆说,“这真是我这一生吃的最香甜的一顿早餐!”,后来钱锺书第一次会划火柴也是为做早餐,“他端着猪油年糕一脸得意。”
还有什么比这更甜蜜的呢!
后来我回想,是什么时候爱上的这道菜,什么时候它开始成为心情不好或者想向什么告别时必吃的一道菜。有时是和朋友一起,有时是一个人。
无数次回顾我发现,是在那个瞬间。
那个泡菜汤滴滴答答滴在地板上,我手忙脚乱的一瞬间,我不敢按着它的一瞬间,匆忙切完舒一口气的那一瞬间。
所有的手忙脚乱,竟都变成了它的特别之处。我怀念的不是炒完之后的美味,更多的,是真实的浸在指缝的泡菜汤。
下次炒,不用白糖,用糖稀。不用大葱,用小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