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戚本”是《红楼梦》众多版本中的一种,前面因有戚蓼生的序而得名,通常意义上又专指有正书局石印的大字本和小字本。对此,胡适在《红楼梦考证》一文中已清楚地指出:“上海有正书局石印的一部八十回本的《红楼梦》,前面有一篇德清戚蓼生的序,我们可叫他做‘戚本’。”[1]P34胡适对“戚本”的认识有一个过程,在1921年作《红楼梦考证》时,还并不重视,直到1928年作《考证红楼梦的新材料》时才发现“戚本”的价值,声称“现行的《红楼梦》本子,百廿回本以程甲本(高鹗本)为最古,八十回本以戚蓼生本为最古,戚本更古于高本,那是无可疑的。”[2]P235在他用脂本细校“戚本”之后,更坚信他自己的观点,认为“戚本”一定在“高本”之前,并且“脂本”与“戚本”的前二十八回同出于一个有评的原本,但“脂本”为直接抄本,而“戚本”是间接传抄本。[3]P235。但我们通过对胡适有关“戚本”描述的深入考察之后,竟然惊奇地发觉,胡适所指的“戚本”居然不是“有正本”,笔者认为疑问有三:一是胡适所说“戚本”夹评回目与“有正本”的夹评回目有出入;二是胡适所说“戚本”总评回目与“有正本”不同;三是胡适所说“戚本”抄手情况与“有正本”有异。下面就这三个疑问一一论述。
02
疑问一:胡适所说“戚本”夹评回目与“有正本”的夹评回目有出入
我们首先来看胡适对“戚本”的描述。胡适作于1928年2月12—16日的《考证<红楼梦>的新材料》[4]P236一文中有段很详细的文字说明“戚本”,原文如下:
戚本前四十回之中,有一半有批评,一半没有批评;四十回以下全无批 评。我仔细研究戚本(即有正本)前四十回,断定原底本是全有批评的,不过钞手不止一个人,有人连评钞下,有人躲懒把评语删了。试看下表:
第一回 有评 第二回 无评
第三回有评 第四回 无评
第五回 有评 第六回 无评
第七回 有评 第八回 无评
第九回 有评 第十回 无评
第十一回 无评
第十二回至二十六回 有评
第二十七至三十五回 无评
第三十六回至四十回 有评
我们来看胡先生列出来的这个经过仔细研究的本子的评语情况。不过,有个疑问,不知道胡适所指的“批评”具体什么意思,是包括回前回后评以及文中夹评,还是专指夹评,如果包括回前回后评,那么他所说的情况是绝对错误的,因为不管哪种“戚本”都不是他所说的那样“前四十回之中,有一半有批评,一半没有批评;四十回以下全无批评”,而是只有少数几回缺前后评。像“有正本”是第一回无前评,第六十七回无前后评,余下每回都有前后评。周汝昌先生有张表格,将“有正本”从开卷到第五十回的前后评详细列了出来[5]P982-986。那么可以肯定地说,胡适所指的批评应该指文中夹评,好在胡先生经过仔细研究之后,相当详细地将各回夹评情况列了出来,然后只要再仔细地对照他列的这个表和原文就行了。笔者仔细地对“有正本”夹评的情况考察后,发现“有正本”有夹评的回目是第一、三、四、五、七、九、十二至二十六、二十八、三十四至四十、六十四等回。共同的可以忽略,有区别是四、二十八、三十四、三十五、六十四等回,这些回目,胡适说都没有批评(虽然他考察的是前四十回,但也说四十回后都没批评,所以第六十四回也算)。下面笔者将“有正本”[6]中这些回目中的夹评列出如下:
第四回:
在写到“护官符”时,下面皆注着始祖官爵并房次云。后有夹评:
此等人家岂必欺霸。方始成名耶,总因子弟不肖,招接匪人,一朝生事, 则百计营求,父为子隐,群小迎合。虽暂时不罹祸纲而徙,此放胆必破家灭族不已衰哉。
在门子向贾雨村介绍英莲被拐子拐卖情况,“况他眉心中原有米粒大的一点胭脂痣,从胎里带来的。所以我却认得。偏生这拐子又租了我的房舍住。后夹评云:
作者要说容貌势力,要说情,要说幻,又要说小人之居心,豪强之脱大,了解前文旧案,铺设后文根基,点明英莲收叙宝钗等项诸事,只借先之沙弥,今日门子之口,层层叙来,真是大悲菩萨,千手千眼,一时转动,毫无遗漏可见,具大光明者,故无难事诚然。
(贾政)素性潇洒,不以俗务为要。每公暇之余,不过看书下棋而已。后有夹评:
用笔墨何等灵活。能足前摇后,即境生文,真到不期然而然。所谓水到渠成,不劳着力者也。
第二十八回
芸儿唱琵琶曲,拿住了三曹对案我也无回话。后有夹评:
此唱一曲为直刺宝玉。
第三十四回
(宝玉)因心下记着黛玉,要满心里打发人去,只是怕袭人。便设一法,先使袭人往宝钗那里去借书,袭人去了。宝玉便命晴雯来。后有夹评:
前文晴雯放肆,原有把柄所持也。
第三十五回
两个老婆子在议论宝玉:“且一点刚性儿也没有,连那些毛丫头的气都受的。爱惜东西来,连个线头儿都是好的;糟蹋起来,哪怕值千值万都不管了。”两个人一面说,一面走出园来。辞别诸人回去,不在话下。后有夹评:
宝玉之为人,非此一论,亦描写不尽;宝玉之不肖,非此一鄙,亦形容不到。试问作者是配宝玉乎?是替宝玉乎?试问观者是喜宝玉乎?是嫌宝玉乎?
第六十四回
宝玉看了,赞不绝口,又说道:“妹妹这诗,恰好只做了五首,何不就命曰《五美吟》?”于是不由分说,便提笔写在后面。有夹评:
五美吟与后面十独吟对照。
或许有人会说,胡适先生一时疏忽,这种情况几乎不可能,漏掉一条可能,同时漏掉七条很难,况且胡适自称为仔细研究“戚本”前四十回之后列出的表,所以漏掉的可能性很少。况且在第四回中,有关护官符的情况,他还是将“脂本”与“戚本”对照,改正了两者的错误。在他那篇《考证<红楼梦>的新材料》一文中有如下一段话:
今抄脂本如下:
贾不假,白玉为堂金作马。后有宁国荣国二公后共二十房分,除宁、荣亲派八房在都外,现原籍住者十二房。(适按,二十房,误作十二房。今依戚本改正。)
阿房宫,三百里,住不下金陵一个史。后有保龄侯尚书令史公之后房分共十八,都中现住十房,原籍八房。(适按,十八,戚本误作二十)
东海缺少白玉床,龙王来请金陵王。后有都太尉统制县伯王公之后共十二房,都中二房,余在籍。(适按,在籍二字误脱,今据戚本补)
丰年好大雪,珍珠如土金如铁。后有紫薇舍人薛公之后现领内库帑银行商,共八房。[7]P239
就是说,胡适先生对第四回是仔细而认真地研读过,恰巧第四回有三条夹评,而他的那张表中却清楚地说第四回无评。
03
疑问二:是胡适所说“戚本”总评回目与“有正本”不同
对“戚本”的总评情况,胡适是如此说的:
原本不但有评注,还有许多回有总评,写在每回正文之前,与这第一回的序例相像,大概也是作者自己作的。还有一些总评写在每回之后,也是墨笔楷书,但似是评书者后加的,不是作者原有的了。现在只有第二回的总评保存在戚本之内,即戚本第二回前十二行及诗四句是也。此外如第六回,第十三回,十四回,十五回,十六回,每回之前皆有总评,戚本皆不曾收入。又第六回,二十五回,二十六回,二十七回,二十八回,每回之后皆有“总批”多条,现在只有四条(廿七回及廿八回后)被收在戚本之内。这种删削大概是抄书人删去的。[8]P240
实际上是,“戚本”除第一回无前评,第六十七回无前后评之外,其余每回都有前后评。现将胡适先生所说第六回、第十三回、十四回、十五回、十六回前没有的总评摘录如下:
第六回:
风流真假一般看,借贷亲疏触眼酸。总是幻情无了处,银灯挑尽泪漫漫。
第十三回:
生死穷通何处真,英明难遏是精神。微密久藏偏自露,幻中梦里语惊人。
第十四回:
家书一纸千斤重,勾引难防嘱下人。任你无双肝胆烈,多情念起自看颦。
第十五回:
欲显铮铮不避嫌,英雄每入小人缘。鲸卿些子风流事,胆落魂销已可怜。
第十六回:
请看财势与情根,万物难逃造化门。旷典传来空好听,哪知知己鲜温存。
有正书局本的第二回与其他回确有较大差别,不光回前总评与其他回不一样,第二回前面总评是散笔,“以百回之大文。先以此回作两大笔以冒之,诚是大观世态人情,尽盘旋于其间,而一丝不乱。非具龙象者,其孰能哉?”指出此回的重要性,赞扬了作者的才能,而且在第二回的标题后有洋洋洒洒的十二行的评语,最后再附上一首四句七言诗,其余每回都只有四句诗。胡适所说的总评也许不包括这个四句诗,单指那十二行的评语,他并且肯定第六、十三、十四、十五、十六回都应该有像第二回那样的总评,只是抄书者删削了,这种推测也只能算是推测。既然是推测,我也可以说本来就没有,为什么呢?前面已经说过,第二回是很重要的一回,总评里很清楚地指出,第二回是大关键,所以只有这回才有这种评语也是情理之中。
下面再看回后总评,现将胡适所说第六回、第二十五回、第二十六回后无的总评摘抄如下:
第六回
梦里风流。醒后风流。试问何真何假?刘姆乞媒,蓉儿借求。多少颠倒相酬。英雄反正用机筹。不是死生看守。
第二十五回
欲深魔重复何疑,苦海冤河解者谁。结不休时冤日盛,井天甚小性难移。
第二十六回
喜相逢,三生注定,遗手帕,月老红丝。幸得人语说连理。又忽见,他枝并蒂。难猜未解细追思。罔多疑。空向花枝哭月底。
胡适所说第二十七回和二十八回后有“总批”四条。而“有正本”的二十七和二十八两回后都与其他回一样,都是一个诗词类的总评。
第二十七回
幸逢知己无回避。密语隔窗怕有人,总是闷心浑不了。叮咛嘱咐为轻春,心事将谁告,花飞动我悲。埋香吟哭后,日日敛双眉。
第二十八回
世间最苦是痴情,不遇知音休应声。盟誓已成了,莫迟误今生。
04
疑问三:胡适所说“戚本”抄手情况与“有正本”有异
对“戚本”抄手情况,胡适做了一个大胆的猜想:
我们可以猜想当时抄手有二人,先是每人分头抄一回,故甲抄手专抄奇数,便有评;乙抄手抄偶数,便无评;至十二回以下甲抄手连抄十五回,都有评;乙抄手连抄九回,都无评。[9]P236
与胡适差不多同时代的吴克岐对“戚本”抄手情况则是如此说:
是本为清初人钞本,笔致秀劲,确系一人手笔。[10]P6
魏绍昌先生经过对75年发现的“有正本”的底本仔细鉴定之后,得出结论:
此抄本楷法严谨,字体工整,一气呵成,与南图本全书有几个人的笔迹显然不同,看来是由一手从头到尾抄成的,而在抄写时也较认真仔细,错字、漏字等讹伪之处极少。在抄本上留下了一些经过挖补改写的痕迹,看来都是原抄手发觉写错或写漏之后在当时就挖补改正了的。这些改写过的字,笔迹墨色和上下左右的字体统一和谐,毫无异样。有两处因断句所加的朱圈,也和其他的朱圈一式一样,不象是后来添加的。[11]P14
魏先生的这个鉴定澄清了多年人们对有正书局老板的误会,同时也使胡适的猜想落空,更重要的是,我们由此也怀疑胡适所指的“戚本”不是“有正本”。
05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肯定地说,胡适所指的“戚本”绝对不是“有正本”。 那么,胡适所指“戚本”究竟是哪种本子呢?卷首有戚序的共有四个本子。一是1911至1912年上海有正书局出的石印“大字本”。 二是1920年,用大字本剪贴缩印了一种“小字本”,小字本又于1927年再版。大字本与小字本文字上几乎没有任何差别,所以一般也就不提小字本。三是有正书局据以石印的底本,过去一直说是毁于兵火,但1975年上海古籍书店发现了十册(前四十回)。 故称“戚沪本”。由于有正书局据此本石印时,个别地方有贴改,而且还用贴条加上眉批,因此,底本与印本之间也有小差异。由于这个本子钤有几方张开模的印章,一度系张氏收藏,故称此本为戚张本或张本。[12]P303
从前人的研究成果可以得知,“有正本”与“张本”是基本相同的,所以胡适所说的“戚本”也不会是“张本”。于是只有一种情况,胡适所指的“戚本”应该是“戚宁本”。
据有些学者研究,“戚宁本”的面貌文字大同于张本,可能系张本的过录本。但这个本子与其他戚序本亦有小异。[13]P161。具体异在哪?因为“戚宁本”没有影印,依然是稿本,被南京图书馆收藏。笔者无缘亲见,不敢妄下断语,只好存疑。
参考文献:
[1][2][3][4][7][8][9][10]宋广波编注.胡适红学研究资料全编[C].北京: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5
[5]周汝昌.红楼梦新证[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76
[6]曹雪芹著.戚蓼生序本石头记[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75
[11]魏绍昌.红楼梦版本小考[M]. 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2
[12]林冠夫.红楼梦版本论[M].北京:文化艺术出版社,2007
[13]郑庆山.红楼梦的版本及其校勘[M].北京: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