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推荐,确实好看。
竹马情深,青梅萌蠢,千回百转,历经苦难。爱有天意,终成眷属,执子之心,长乐未央。
Ps 我也想起之前看的新闻里“背上兄弟”李永和与窦小伟,太难得可贵了。
超级想说“在一起,在一起”。(就条件反射的随意跟随腐君,并不是真的想的)
相依相伴,同甘共苦,实属难得可贵。
心里独立的自我,会想要拥有自己的生活。
他们绝不会想要拘泥在过去的生活框架里,日复一日地平淡度过。
在内心深处,她不舍,且后悔。
这是一只典型的窝里横螃蟹啊,出了门,她的胆子或许还没一个兔子大。
有些事,只是他们没有碰到,不代表不会发生。 有些人,只是他们没有遇见,不代表不存于世。
我觉得我是一只鸵鸟,并不是‘鸵鸟心态’里那只自欺欺人的鸵鸟,会在敌人靠近时,把脑袋埋在沙土下,以为自己看不见敌人,敌人也看不见它。我认为自己是只鸵鸟,是因为,鸵鸟是世界上现存的最大鸟类,它的翅膀已经退化,所以不能飞。但是,鸵鸟有一双很强壮的腿,它跑动的速度很快,腿部力量也很大,甚至可以用来抵御比它强壮许多的天敌。我像鸵鸟一样,我也没有翅膀,做事都要靠两只脚,但那又怎样?鸵鸟就是世界上最大的鸟,我相信自己也能成为一个强大的人。
不知道是不是她的错觉,她总觉得顾铭夕身上有一种特别的味道,也不算是香气,当然更不是臭味。就是那么一种若有似无的气息,令她闭上眼睛,也能知道身边的这个人就是顾铭夕。
他用了十几年的时间,最后只被发了一张好人卡、哥哥卡、朋友卡。
他永远都只有这样一具残缺的身躯。
什么叫做永远?
永远就是生命里剩下的每一天,每一小时,每一分每一秒,没有任何的例外。
顾铭夕的永远,就是如此。
若干年后,当庞倩进入社会,才知道,只有学生时代是这样的非黑即白,一目了然。没有尔虞我诈,没有勾心斗角,没有貌合神离,没有明争暗斗。
哭便是哭,笑便是笑,喜欢就是喜欢,讨厌就是讨厌。
这样子的时光,过去就过去了,谁都没有重来的机会,能做的只是将之深埋心底。
他真的太喜欢庞倩了,喜欢她善良纯洁的天性,喜欢她简单快乐的性格,喜欢她乐观积极的心态,喜欢她爱吃爱闹的小孩子脾气,也喜欢,她偶尔会流露出的那一抹温柔。
你太小瞧这些被高中生活摧残的雄性生物那旺盛的荷尔蒙了,到了大学,他们就像公狗一样,只晓得绕着女生的屁股转。”
现在的他用双脚做厨房活已经十分熟练,甚至还能用脚剖鱼、洗鱼、刮鱼鳞。只是相对应的,他的脚上也多了许多大大小小、深浅不一的伤疤,有剪刀戳的,有菜刀划的,有锅子烫的,还有不小心打碎碗碟后捡拾时,被瓷片割的。
她抬头看着银河,在心里默默许愿。
我要找到顾铭夕,我要找到顾铭夕,我要找到顾铭夕。
喜欢庞倩的顾铭夕就可以做庞倩的男朋友。
就当是我送给你的好了。”顾铭夕用脸颊去磨蹭她的脸颊,“我妈妈已经不在了,庞庞,现在,你是我在这世上最亲的人了。我所有的东西都是你的,我的人,我的心,还有其他的一切,全都是你的。如果我连你都不相信,那我大概连自己都不用相信了。”
顾铭夕笑着说:“叔叔小时候生了一场病,两只手都坏掉了,只能被医生叔叔拿去啦。”
“医生叔叔会还给你吗?”
顾铭夕摇头,眼神温和:“不会还了。”
“那怎么办啊!”琳琳想了想,说,“叔叔,你可以去买两只手。”
顾铭夕失笑:“去哪里买啊?”
“淘宝!”琳琳开心地说,“妈妈说了,淘宝上,什么东西都有的买的!”
我打赌是顾铭夕!人家是久别重逢,阿汪都老夫老妻了,啧啧啧,久旱逢甘露和铁棒磨成针能一样么!”
也许哪一天,你回过头,就能看到鸵鸟先生和螃蟹小姐的身影。
他们就生活在我们身边,连同故事里所有的人。
所以,请你不要再为了他们而哭泣,请你,好好地过自己的人生。
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将自己的生活过成一个浪漫的故事。
我托着下巴坐在他身边,看他偷偷摸摸地画,真的很想提醒他,庞倩没有那么长的腿,没有那么细的腰,更没有那么大的胸。
我已经二十七岁了,如果完全不打扮自己,大概就会成为别人眼里的科学怪人。
他有着全世界最温暖的微笑,最坚定的内心,他会带给你最温柔的呵护,最恒久的陪伴,他用尽全部力气爱你,并且始终努力又乐观地生活着。
他只是无法拥抱你,我相信,庞倩一点都不会在意。